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七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接种用于婴幼儿主动免疫,以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7种血清型(4、6B、9V、14、18C、19F和23F)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成份与性状:
本疫苗每 0.5 ml 剂量含各型多糖共 16μg(多糖总量):6B 型 4μg,4、9V、14、18C、19F 和23F 型各 2μg;各型多糖与 CRM 197 载体蛋白结合后吸附于磷酸铝佐剂(0.5 mg) 。另含氯化钠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白色、均匀混悬液。
接种对象:
本品用于 3月龄~2 岁婴幼儿、 未接种过本疫苗的 2 岁~5 岁儿童 (高危人群请参见 【注意事项】 ) 。
推荐常规免疫接种程序:3、4、5 月龄进行基础免疫、12~15 月龄加强免疫。
作用与用途:
本品接种用于婴幼儿主动免疫,以预防由本疫苗包括的 7 种血清型(4、6B、9V、14、18C、19F 和 23F)肺炎球菌引起的侵袭性疾病。
肺炎球菌是引起侵袭性感染(包括败血症、脑膜炎、菌血症性肺炎和菌血症),以及肺炎等上呼吸道感染的常见病因,2 岁以下婴幼儿发生侵袭性疾病的危险性最高。
本疫苗的使用应考虑到不同地区肺炎球菌引起疾病流行的血清型别的差异以及侵袭性疾病对不同年龄组的影响。本疫苗不预防疫苗所包括血清型以外的其它肺炎球菌型别的感染,也不预防其它微生物导致的侵袭性感染。
规格:
0.5 ml/支;每 0.5 ml 剂量含各型多糖共 16μg;其中 6B 型 4μg,4、9V、14、18C、19F 和 23F型各 2μg。
免疫程序和剂量:
本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仅供肌肉注射接种。首选部位为婴儿的大腿前外侧区域(股外侧肌)或儿童的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剂量为 0.5 mL,注意不要注射到临近的神经和血管中。疫苗不能注射到臀部。
本品在美国和欧洲批准可与其它儿童用疫苗(DTwP, DTaP, Hib, IPV, OPV, 乙肝疫苗,MMR,水痘疫苗)同时接种。但目前在国内暂不推荐本疫苗与其它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或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
3 ~6 月龄婴儿 :基础免疫接种 3 剂,每剂 0.5 ml;首次接种在 3 月龄,免疫程序为 3、4、5 月龄各一剂,每次接种至少间隔 1 个月。建议在 12~15 月龄接种第 4 剂。
未接种过本疫苗的幼儿和儿童(基于国外免疫原性和安全性临床试验) :
7 ~11 月龄婴儿 :基础免疫接种 2 剂、每剂 0.5 ml,每次接种至少间隔 1 个月。建议在 12 月龄以后接种第 3 剂,与第 2 次接种至少间隔 2 个月。
12 ~23 月龄幼儿 :接种 2 剂、每剂 0.5 ml,每次接种至少间隔 2 个月。
24 月龄~5 岁儿童 :接种 1 剂。
不良反应:
1. 国外临床不良反应
本品在国外有超过18,000例健康婴儿(6周~18个月)进行了多个有对照的临床研究,评价了本疫苗的安全性。以下绝大多数安全性结果主要来自17,066例婴儿,总共接受55,352剂本品的临床有效性试验(NCKP)。此外还对未免疫接种过本疫苗的大龄儿童进行了安全性评估。
在所有的临床试验中,本疫苗与其它推荐使用的儿童疫苗联合接种,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注射部位的局部不良反应和发热。在基础免疫或加强免疫期间,重复接种未见持续增加的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
对于使用单剂量免疫接种方案的2~5岁儿童,局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高于婴儿,主要还是以一过性反应为主。
针对所有年龄组临床试验中报告的或来自上市后本品使用经验的不良反应,按照身体器官类别和发生率分类,以严重程度递减方式列表如下。
按CIOMS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分类:很常见(≥10%);常见(≥1%且<10%);偶见(≥0.1%且<1%);罕见(≥0.01%且<0.1%);非常罕见(<0.01%)。
国外上市后接种的其它不良反应:
此类发生率以自发性报告率为基础,并且采用报告数量和销售剂量的数量进行计算。
与其它儿童期使用的疫苗一样,本品有呼吸暂停的自发报告,与接种本疫苗有时间相关性。多数病例在接种本品时同时接种了其他疫苗,包括白喉-破伤风-百日咳疫苗(DTP)、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 、乙型肝炎疫苗、灭活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IPV) 、流感嗜血杆菌 b 疫苗(Hib) 、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MMR)和/或水痘疫苗,但在多数报告中存在诸如呼吸暂停、感染、早产和/或惊厥病史的基础性疾病。
据一项婴儿监测研究报导,发现与历史对照相比,接种本疫苗的婴儿发生“喘鸣” 而住院的相关风险增加,由于存在着混杂因素,如同时接种更换的疫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或流感病毒感染的逐年变异、呼吸道疾病日益增加的趋势等,本次研究中其它分析以及对关键的大规模、多中心、对照有效性研究所作的长期随访分析还不能证实这一现象与本品相关。
2. 国内临床不良反应
国内注册临床试验共计有 592 名受试者接种了本品,将局部反应、全身反应以及和本疫苗相关的不良事件合并分析后的安全性信息概括如下:
本疫苗与 DTaP 分开接种时(297 例),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依次为发热(>37.5°C)和睡眠中断(26.60%)、易激惹(21.89%)、食欲下降(15.49%)和腹泻(14.81%),大多数症状为轻度,体
温>39°C 发生 2 例 (0.79%);接种部位的局部不良反应有红斑 (11.11%)、硬结 (7.74%)和疼痛(9.09%),直径>2.5cm 的红斑、硬结为 1%。以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第 1 剂接种后最高,第 2 剂和第 3 剂接种后不同程度减少。
本疫苗与 DTaP 同时接种时(295 例),最常见的全身不良反应依次为发热(>37.5°C) (28.81%)、睡眠中断(26.78%)、易激惹(26.44%)、腹泻(24.07%)和食欲下降(16.61%),大多数症状为轻度,体温>39°C 发生 4 例(1.36%) ;接种部位的局部不良反应有红斑(10.85%) 、硬结(7.46%)和疼痛(11.86%) ,直径〉2.5cm 的红斑、硬结为 1%。以上不良反应同样在第 1 剂接种后发生率最高,第 2剂和第 3 剂接种后不同程度减少。
以上临床试验未发现国外说明书中未列出的不良事件。常见不良反应与国外说明书中的安全性信息基本一致。
禁忌:
对本疫苗中任何成份过敏,或对白喉类毒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仅供肌肉注射。
2. 本疫苗可能不会对接种疫苗的所有个体都有保护作用。
3. 高风险婴幼儿/儿童接种本品应基于个体化接种的考虑。目前本疫苗对患镰状红细胞病婴幼儿/儿童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资料有限;尚未获得本疫苗对患肺炎球菌侵袭性疾病的其它高危婴幼儿/儿童(如患先天性和获得性脾脏功能障碍、HIV 感染、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等)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资料。
4. 接种本品对于 24 月龄以下幼儿(包括高危婴幼儿在内)应使用与其年龄相对应的免疫程序和剂量。在年龄≥24 个月患有肺炎链球菌所致侵袭性疾病高风险的患儿(如镰状红细胞病、无脾、HIV 感染、慢性病或免疫功能受损)中,使用本结合疫苗并不能代替 23 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5. 比较轻微的疾病,如伴或不伴低热的轻度呼吸道感染,一般不是接种疫苗的禁忌症。患急性发热性疾病的婴幼儿应暂缓接种本疫苗。
6. 同所有其它注射用疫苗一样,接种本品应常备有相应的医疗及抢救措施(如 1:1000 肾上腺素等)以防接种后出现罕见的过敏性事件。
7. 本疫苗禁止静脉注射。
8. 尽管免疫接种本疫苗可出现一定的白喉毒素抗体反应,但并不能替代常规的预防白喉的免疫接种。
9. 除非受益明确高于接种风险,否则对患有血小板减少症,任何凝血障碍或接受抗凝治疗的婴幼儿禁止肌肉注射接种本品。
10. 因遗传性缺陷、HIV 感染、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放射药物、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烷化剂和细胞毒药物) 、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免疫应答受损的婴幼儿,对本品主动免疫的抗体应答反应可能下降。
11. 所有接种本品的同时也接种含全细胞百日咳疫苗的儿童,建议预防性使用退热药。接种本品时,对惊厥发作风险高于普通人群的婴幼儿/儿童应考虑使用退热药物。
12. 除了疫苗中包含的肺炎链球菌血清型,本品不能预防肺炎链球菌其他血清型的感染,也不能预防其他微生物引起的侵袭性疾病,如菌血症、脑膜炎和肺炎,也不能预防这些病原菌所致的非侵袭性感染,如中耳炎。
13. 和所有注射用儿童疫苗一样,早产儿初种时要考虑到有呼吸暂停的潜在风险。接种疫苗时仍在住院的每个极早早产儿(出生时≤30 孕周) ,接种后都要监测至少 48 小时。因为这类婴儿接种疫苗的受益很大,所以要按时接种,不能推迟。
14. 注射器柱塞垫圈和注射器针头保护帽含有干的天然橡胶,已知对乳胶过敏或可能对乳胶过敏的人接触或注射该产品时,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15. 本疫苗不宜用于成年人。妊娠期间使用和哺乳期间接种疫苗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16. 本品在年龄小于 6 周的婴儿以及 10 周岁以后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17. 本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产品放在同一个注射器中混合。
18. 本疫苗是含有佐剂的混悬液。因此,用前要在疫苗容器内用力摇匀。如果摇晃后容器内的疫苗混悬液不均匀,则不能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在美国和欧洲批准可与其它儿童用疫苗(DTwP, DTaP, Hib, IPV, OPV, 乙肝疫苗,MMR,水痘疫苗)同时接种。临床研究期间,和本疫苗同时接种的疫苗包括白喉破伤风百日咳疫苗(DTP)或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疫苗(DTaP) 、b 型流感嗜血杆菌(Hib) 、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OPV)或灭活的脊髓灰质炎疫苗(IPV) 、乙肝疫苗、脑膜炎球菌血清群 C 结合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疫苗(MMR)以及水痘疫苗。因此, 本疫苗的安全性经验说明本疫苗可以纳入常规免疫计划。有些研究中,对某些抗原所产生抗体应答的差别结果不一,尽管如此,这些差异预计没有什么临床意义。但目前在国内暂不推荐本疫苗与其它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或常规儿童用疫苗同时接种。
临床试验:
根据肺炎链球菌荚膜多糖抗原的差异,大约可鉴别出 90 余种血清型,致病的血清型在不同的年龄和地理位置的分布有所不同。
本疫苗在美国的血清型覆盖率为 89~93%之间,已在美国人群中获得对侵袭性疾病(IPD)的临床有效性评价。1988~2003 年的流行病学研究数据显示,本品在欧洲的覆盖率较低而且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 2 岁以下欧洲儿童中,本疫苗可覆盖肺炎球菌侵袭性疾病(IPD)分离株血清型的 71%~86%,及抗生素耐药株血清型的 80%以上。儿童人群中疫苗血清型覆盖率随年龄增长而下降。2~5 岁欧洲儿童中,本疫苗可覆盖大约 50%~75%导致肺炎球菌侵袭性疾病的临床分离株。大龄儿童中所见 IPD 发生率下降的部分原因可能是自然获得的免疫所致。
目前我国缺少近年肺炎链球菌引起侵袭性疾病和相关血清型别的流行病学资料, 还尚不明确本品在我国肺炎球菌所致侵袭性疾病的血清型覆盖率。
1. 国外临床研究
预防侵袭性疾病的有效性
在北美加利福尼亚 1995 年进行的一项由多种族人群参与的大规模随机双盲临床试验(NCKP)中评价了本品预防侵袭性疾病的有效性。超过 37,816 名婴儿在 2、4、6 和 12~15 月龄时接种本疫苗或对照疫苗(C 型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 。试验时,疫苗中包括的血清型占 IPD 的 89%。
截至 1999 年,在盲态随访期间累计有 52 例由本疫苗血清型导致的侵袭性疾病(均有菌血症、还有个别脑膜炎和肺炎) ,ITT 人群试验组发生 3 例,对照组 49 例。ITT 人群中评价血清型特异性疫苗效力为 94%(95% CI: 81,99 ) 、PP 人群为 97%(95% CI: 85,100) 。
在欧洲,考虑到本品对引起侵袭性疾病的血清型覆盖率影响,疫苗有效性介于 65%~79%之间。在 NCKP 试验中,对疫苗涵盖血清型肺炎球菌所导致菌血症性肺炎的有效性为 87%(95% CI :7,99 )。
免疫原性
疫苗诱发的对每种血清型特异性荚膜多糖所产生的抗体,被认为对侵袭性疾病具有保护作用。但对侵袭性疾病各血清型的最低保护性抗体浓度尚未确定。 WHO 建议所有肺炎球菌血清型的抗体浓度≥0.35 μg/ml,则可以预测疫苗具有效预防侵袭性肺炎球菌疾病的效果。
国外在接种了 4 剂或 3 剂本疫苗的婴儿/幼儿中,尽管血清型之间几何平均浓度不同,但所有血清型都可见明显的抗体应答。所有血清型在接种 3 剂后都可见基础免疫的应答峰值,第 4 剂后可见加强。基础免疫后采用调理吞噬试验测定的结果显示,本疫苗诱发产生对所有疫苗血清型的功能性抗体。尚未进行婴儿和大龄儿童完成免疫接种后(加强免疫)抗体持久性的临床研究。
国外的临床试验中在本疫苗基础免疫13个月后使用单纯多糖疫苗(如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也可诱发7种血清型的免疫记忆应答。
2. 国内临床试验
在国内本品进行了 3~5 月婴儿免疫原性(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和安全性临床试验,尚未开展预防侵袭性疾病有效性的临床研究。
在中国健康婴儿进行的开放、 随机、 对照研究中对免疫原性进行了评价。 3、 4、 5 月龄时与 DTaP分开或同时接种 3 剂基础免疫,对照组只接种 DTaP。在第 3 剂后 1 个月时,接种本疫苗受试者的血清特异性抗体几何平均浓度(GMC)升高并显著高于对照组。与 DTaP 分开接种的受试者 GMC 介于 3.10g/ml(血清型 6B)至 17.75g/ml(血清型 14 型)之间。抗体浓度≥0.35µg/ml 的受试者比例介于 87.88%(血清型 6B)至 100%(血清型 4,9V,14,18C)之间。在对照组中,只有 27.66%的受试者其血清型 14 抗体浓度≥0.35µg/ml,而其它血清型抗体达到这一水平的比例不到 10%。研究结果提示,本品在 3、4、5 月龄与 DTaP 分开接种,在中国婴儿可以诱发良好的免疫应答。详见下表:
两组接种前和基础免疫接种后抗体浓度≥0.35µg/ml 的受试者比例
在基础免疫研究阶段接种了本品的两组受试者(分别为 60,61 名)在 12~15 月龄时接种第 4剂加强免疫,表现出明显的加强免疫反应。加强免疫接种后,基础免疫阶段本品与 DTaP 分开接种的受试者 GMC 升高倍数从 5.13(血清型 14)到 18.46(血清型 23F) ,基础免疫阶段与 DTaP 同时接种的受试者 GMC 增加倍数从 9.43(血清型 14)到 27.46(血清型 23F) 。两组各血清型 GMC 升高(接种后/接种前)都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差异(p<0.0001) 。研究结果提示,本品在中国婴儿可以有效的诱发免疫记忆应答。
贮藏:
置于冰箱(2°C–8°C)内贮存。本疫苗不得冷冻。
如果疫苗已冷冻,要丢弃,不能再用。
请将本品放置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包装:
预填充式注射器:1 支/盒,10 支/盒
1 支/盒:每个包装中包括 1 个单剂量(0.5ml)预填充式注射器和1个针头。
10 支/盒: 每个包装中包括 10 个单剂量(0.5ml)预填充式注射器和 10 个针头。
有效期:
48个月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