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吡胺

丙吡胺

丙吡胺(Disopyramide)化合物其化学式为α-二异丙基氨基乙基-α-苯基吡啶-2-乙酰胺;分子式为C21H29N3O,分子量为339.47400,其临床上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丙吡胺;
中文别名:达舒平
英文名称:disopyramide
英文别名:α-Diisopropylaminoethyl-α-phenylpyridine-2-acetamide;DISOPYRAMIDE;Disopyramide;
CAS号:3737-09-5
分子式:C21H29N3O
结构式:
分子量:339.47400
精确质量:339.23100
PSA:59.22000
LogP:4.06220
物化性质
密度:1.059g/cm3
熔点:94.5-950C
沸点:505.2ºC at 760mmHg
闪点:259.4ºC
储存条件:2-8ºC
安全信息
WGK Germany:3
危险类别码:R22
安全说明:S36; S26
RTECS号:UR8432000
危险品标志:Xn
分析方法
如下表:
生产方法
2-溴吡啶与苄腈、N,N-二异丙基氯乙胺缩合、水解,再与磷酸成盐即得到治疗心律失常药双异丙吡胺。
用途
心脏病类药。抗心律失常,适用于室上性室心早搏、各类心动过速房颤等。
化合物相关药品信息
药理毒理:
本品属Ⅰa类抗心律失常药。其电生理及血液动力学类似奎尼丁,具有抑制快钠离子内流作用,延长动作电位及有效不应期,减低心房和附加束的传导速度,降低心肌传导纤维的自律性,抑制心房及心室肌的兴奋性,减低心肌收缩力。此外有较明显的抗胆碱作用,故可能使窦房结频率及房室交界区传导速度加快,但原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房室传导障碍者病情仍可加重。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吸收良好,可达90%(因剂型而异)。广泛分布于全身,表观分布容积为3.0~5.7L/kg。蛋白结合率依血药浓度而异,约为35%~95%。t1/2约4~10小时,肾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40ml时为10~18小时。一次口服300mg后30分钟至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1~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约持续2~3小时。血药峰值按体重口服5mg/kg时2.5~3.5μg/ml。 口服后80%在12~14小时内排出,静注后大部分在8小时内排出。尿液pH值不影响清除,粪便中排出8%~45%,静注后经粪便排出可高达45%。中毒血药浓度在人体尚未确定,一般认为超过10μg/ml就易出现不良反应。缓释片口服后血药浓度较速释片峰谷波动现象明显减少,血药浓度曲线平稳,一次给药可维持药效12小时。本品可通过胎盘,可通过乳汁分泌。
适应症:
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首次0.2g,以后0.1~0.15g,每6小时一次。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用量。
不良反应:
1.心血管
(1)过量可致呼吸暂停、神志丧失、心脏停搏、传导阻滞及室性心律失常,心电图出现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及Q-T延长,扭转性室速及室颤;
(2)负性肌力作用是本品最重要的不良反应,可使50%患者心力衰竭复发或加重,无心力衰竭史者发生心力衰竭的机会少于5%,可致低血压,甚至休克;
(3)已有报道静注可产生明显的冠状动脉收缩。
2.抗胆碱作用 是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干、尿储留、尿频、尿急、便秘、视力模糊、青光眼加重等。
3.胃肠 恶心、呕吐、厌食、腹泻。
4.肝脏 肝脏胆汁郁积或肝功能不正常。
5.血液 粒细胞减少。
6.神经系统 失眠、精神抑郁或失常。
7.其他 低血糖、阳萎、水储留、静注时血压升高、过敏性皮疹、光敏性皮炎、潮红及紫癫也偶有发生。
禁忌:
下列情况应禁用:
1.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心源性休克;
4.青光眼;
5.尿潴留,以前列腺肥大为最常见发病原因;
6.重症肌无力。
注意事项:
1.首次服300mg后0.5~3小时可达治疗作用,但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
2.心肌病或可能产生心功能不全者不宜用负荷量,并应严密监测血压及心功能情况。
3.剂量应根据疗效及耐受性个体化给药,并逐渐增量;肝、肾功能不全者及体重轻者应适当减量。
4.服用硫酸奎尼丁或盐酸普鲁卡因胺者如需换用本品,应先停服硫酸奎尼丁6~12小时或盐酸普鲁卡因胺3~6小时。
5.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能需加一剂药。
6.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7.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降低(原因不明);
(2)心电图QRS波增宽,P-R及Q-T间期延长。
8.下列情况应慎用:
(1)对本品过敏者;
(2)I度房室或室内阻滞;
(3)肾功能衰竭;
(4)未经治疗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有心力衰竭史;
(5)广泛心肌损害,如心肌病等;
(6)低血压;
(7)肝功能受损者;
(8)低钾血症。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血压;
(2)心电图:QRS增宽超过25%时应停药;
(3)心功能监测;
(4)肝、肾功能;
(5)眼压;
(6)血清钾(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测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研究未证实有致畸,仅有很轻度的生育力受损。孕妇用药的临床经验也有限,已报道可引起孕妇子宫收缩。研究证明啮齿类动物乳汁中药物浓度较血浆浓度高1~3倍。
儿童用药:
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需根据血药浓度逐渐增量。口服剂量,1岁以下一般每日按体重10~30mg/kg;1~4岁每日10~20mg/kg;4~12岁每日10~15mg/kg;12~18岁每日6~15mg/kg。分3~4次口服。上述剂量仅供参考。
老年用药:
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依据肾功能适当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合用时,可进一步延长传导时间,抑制心功能。
2.中至大量乙醇与之合用由于协同作用,低血糖及低血压发生机会增多。
3.与华法林合用时,抗凝作用可更明显。
4.与药酶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及利福平同用,可诱导本品的代谢,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诱导自身的代谢。
药物过量:
口服丙吡胺过量可引起呼吸暂停、意识丧失、心律失常和自主呼吸消失。严重者可致死。血清丙吡胺达中毒水平时,可发生心电图QRS波和Q-T间期增宽,充血性心力衰竭恶化,低血压,不同种类和程度的传导异常,心动过缓,最终导致心脏骤停。治疗原则如下:
1.发生心脏停搏或传导阻滞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或用心室起搏;
2.心脏呈现异常激动时,治疗目的是减轻或终止心动过速并防止发展成室颤,不宜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及胺碘酮等使Q-T间期延长的药物,可用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钠;对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可用异丙肾上腺素,补钾补镁,临时起搏,如仍不能终止,应采用电除颤;
3.低血压时可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应同时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酸中毒等;
4.其他治疗措施与一般药物中毒及过敏反应处理原则大致相似,首先应停药,对过量者必要时洗胃、服大量高渗液减少吸收。血液透析也可能有益。
中毒与措施
丙吡胺(双异丙吡胺、异脉停、异脉定、吡二丙胺、达舒平)为钠通道阻滞药,有广谱抗心律失常作用。用于室上性和室性期前收缩,心房颤动及扑动;预防电击转复后的心房颤动,心肌梗死活动期的室性心律失常。治疗伴有预激综合征的心动过速疗效较好。
本品静注后5~10min后见效,口服吸收较好,经2h血药浓度达高峰,半衰期6~7h。本品由于用量过大,肝肾功能不良,体内代谢受阻,导致蓄积而发生中毒。本药主要损害心脏、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也可引起过敏反应。
临床表现
1.心血管系统胸痛、呼吸困难、心动过缓、低血压、水肿、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房室传导阻滞或室内阻滞等,以及Q-T间期延长、引起室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或颤动等心律失常。
2.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疲劳、肌软弱、惊厥、感觉异常、周围神经病变、神经过敏、抑郁、急性精神失常等。
3.消化道反应恶心、便秘、腹痛、胃肠功能紊乱。
4.其他表现视力模糊、眼压升高、眼干及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尿急、尿痛、肾功不良;皮肤瘙痒、荨麻疹、紫癜、喉痉挛等。
措施
丙吡胺中毒的治疗要点为:
1.出现轻度中毒表现,应立即停药。
2.发生心脏改变如病窦综合征,应用阿托品或异丙肾上腺素治疗。
3.出现低血压,给予升压药物或补充液体量。
4.出现过敏反应,给予抗组胺类药物及糖皮质激素。
专家点评
丙吡胺属Ⅰa类、广谱抗心律失常药,对房性心律失常的疗效优于室性心律失常。特别适用于儿童患者的室上性和室性心律失常。特别不适于老年患者、心功能不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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