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旅游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本人或家庭共有成员支付特约旅游单位旅游费用的人民币贷款。旅游费用指特约旅游单位经办且由贷款人指定的旅游项目所涉及的交通费、食宿费、门票、服务及其相关费用组成的旅游费用总额。
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质押担保,或者由具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担保;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账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提供不少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的首期付款;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资料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须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审批表》等有关内容,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审批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及近期水费或电费、煤气费等账单);
4.借款人与旅行社签订的“旅行协议书”和旅行社开具的“首期旅行款收妥凭证”;
5.职业和收入证明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工作证、工资单和代发工资的存折或其他有效证明);
6.以质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应提交担保所需要的权利质押品,以第三人权利质押的还需要提供权利人的身份证件、质押授权书;
7.以第三人保证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应提交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人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申请程序
(1)选择旅行社和旅游项目
首先,你需要选定你的旅游线路和提供服务的旅行社,确定你需要申请贷款的金额。然后向旅行社交付不低于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项,这时旅行社会给你一式二份《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你要做的是检查一下上面是否盖有旅行社的公章。因为贷款银行只承认盖有旅行社公章的《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
(2)提出申请,送交材料
填写一式二份《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后,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备齐银行要求的借款人资料,并根据你采取的担保方式相应准备担保人资料或相关的质押物、抵押物权证,送达就近的贷款银行营业网点就可以了。需要你做的就是如此简单,剩下的就是银行的事情了。
(3)银行审贷
银行受理你的申请,根据贷款的担保方式与你约定有关事项:
A如属信用贷款或质押贷款,银行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借款人;
B如属保证贷款,保证人需与你一同前往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与银行另行约定核保和签署保证合同的时间及方式;
C如属抵押贷款,银行要与借款人约定办理抵押物评估、公证、保险以及抵押登记等事宜的时间和相应费用的处理方式。这恐怕是最让双方感到麻烦的事情了。
(4)贷款发放
旅游贷款并不是发放到你的手中的,而是直接发放到旅行社。银行审查同意贷款,并与借款人、保证人办妥全部所需手续后,贷款银行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以借款人的名义划转旅行社,并书面或电话通知你或旅行社。
(5)归还贷款
A多余款项的退还。旅游结束后,借款人书面通知银行,并授权旅行社在旅游合同执行完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划转银行。余款项的利息,由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
活期存款账户里存入款项,由银行主动扣收。
B其余贷款本息的清偿。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与银行约定的还款日之前将贷款本息足额存入银行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到期由银行主动扣收。
C贷款全部本息的清偿。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你需前往贷款银行,凭借款时的相关抵押或质押品收据取回质押物或抵押物权证。
审批流程
个人旅游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提出申请,由储蓄所网点经办人初审,支行零售业务科科长复审,最后由支行行长(主任)审批。一般贷款人在接到借款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答复。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以权利质押担保的,贷款人还应于保证人签定保证合同,并需办理核保手续。
担保方式
(1)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的含义是借款人不须提供其他担保,而以自己的信用即可担保贷款。个人旅游贷款开展的信用贷款有两种方式:
A如果你是
中国科学院院士、享受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的人士、全国劳动模范、省市一级的特级教师,那么凭有关的证书或证明,就可以申请信用贷款;
B如果你持有已办妥信用透支功能的银行卡,那么在信用透支额度以内的贷款可以申请信用贷款(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经向银行申请可以开通透支功能,享受信用额度)。
(2)质押方式
如果你拥有由贷款银行开立的存单、存折,或者在贷款银行网点购买的
凭证式国债,这些都可以用来作为质押担保。担保的金额最高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80%。
(3)抵押方式
如果你拥有产权清楚、可以设定抵押的房产、汽车,也可以采用抵押担保方式。不过采用该种方式需进行评估以确定抵押物价值,还需进行公证、保险以及抵押登记。以上这些手续会发生一定的费用,尽管不是很多,但都是由借款人承担的。因此,对于旅游贷款者来说,一般人是不会首先倾向于使用这种方式来作为对银行的保证的。
(4)保证人担保方式
A法人担保。普通居民一般都是请所在的工作单位或另行寻找一家法人单位作为担保。
B自然人担保。你可以找一个或几个具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来为你担保。
发放收回
贷款人在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后,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以转账的方式将所贷款项划入借款人选定的旅行社账户。贷款归还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也可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方式。分期还本付息的方式,借款人需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牡丹卡或
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中,按约定的还款计划,于每次还款日前,存入足够偿还本期贷款本息的款项,委托贷款人从其
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按约定扣收贷款。
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应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名,并根据合同规定,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自行终止。贷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30日内,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质押权证明,退还出质人。
合同终止30日内,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将质押权证明,退还出质人。
合同规则
借款人和贷款人需要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协商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的,贷款人应及时主张债权在借款人遗产范围内清偿,不足部分应及时向保证人追索或处理质押财产;若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应要求其资产管理人或监护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应及时向保证人追索或处理质押财产。
凡保证人丧失担保资格或担保能力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保证人,经贷款人同意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未经贷款人同意,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
违约处理
凡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为违约行为:
1.借款人不按归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件或资料,已经或有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3.借款人拒接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的;
4.借款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产生,借款人有权处理借款人的质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违约金;采用保证方式的,贷款人有权向保证方追索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违约金。当借款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的,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物发生灭失、毁损的,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制约因素
1、旅游信贷消费主体
传统消费观念的制约。
从消费者心理角度分析,中国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还没有达到使旅游贷款蓬勃发展的状况,这种情况的转变需要多方面、长时间的努力。贷款旅游与贷款购房、买车相比,所不同的是,我国的消费者认为后二者与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是生活必需品,而前者是一种奢侈消费。因此,消费者愿意贷款购买必需品,而不愿意去贷款享受奢侈而徒增负担。少数能够接受旅游贷款这一观念的人又普遍收入较高,不需要借钱旅游。
消费者收支预期不确定。
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大调整时期,不合理的就业制度、福利制度等旧的体制正在消失,但
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和到位,人们对于未来的收入、支出缺乏准确的预期,产生和增加了对未来的担忧。另外,购房、子女教育、医疗数额较大的支出,需要消耗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积累。正是对未来收支预期的不确定,消费者会选择将省下的钱存入银行,以防万一,而不是贷款旅游了。
2、旅游信贷消费提供者
利益驱动乏力。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当然应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所以商业银行往往青睐盈利较大的信贷项目,普遍对金额较小的旅游消费信贷业务积极性不高。业务量小且风险难以控制,是商业银行慎重发展旅游消费信贷的主要原因。
信贷申办程序过于复杂。
目前的消费信贷中,商业银行既是消费受理方,又是授信方,独资承担了信贷消费的资金压力和风险,这就制约了信贷消费的进一步发展。贷款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必然以苛刻的信贷条件要求贷款人履行繁杂的贷款手续。而旅游信贷的需求往往是突发性的,烦琐复杂的信贷申办程序必然影响贷款方和借款方的积极性。对每笔贷款,银行要求出具的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很多;贷几千元有的甚至还要提供担保、办理抵押、评估等手续。繁琐的手续造成较长的申请周期(至少10天),此时,消费者可能尚未确定是否出游或出游的具体线路,当然不可能去申请旅游贷款。这种过于复杂的信贷申办程序严重制约了消费者的信贷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