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政府职能部门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是中共梅州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梅州全市的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梅州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受中共梅州市委委托,协同梅州市委组织部管理梅州市文化局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文化宣传机构的领导干部,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全市的报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梅州市各县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梅州市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展历史
国内宣传
党的宣传工作主要是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和重大方针、政策去宣传群众,武装群众,组织和发动群众,使党的方针得以贯彻,任务顺利完成。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兴梅各地党组织的宣传工作,主要是开展放手发动群众,投身人民解放事业,支持人民解放事业的宣传活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五华的古大存、大埔的蓝裕业、梅县的杨雪如、兴宁的赖颂祺等先后在家乡宣传和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革命道路,开展农民运动,宣传“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国共合作破裂后,宣传“耕者有其田”、“打土豪,分田地”,组织农民武装,实行武装暴动,建立红色根据地。在抗日战争时期,掀起“御倭”救亡宣传活动,利用党组织掌握的报刊、书店等合法阵地和社会团体,广泛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展“反对内战,一致抗日”、“持久战”、“坚持抗战,反对投降”等宣传活动。在解放战争时期,地下党组织以游击区为中心向广大群众宣传人民战争、推翻国民党政权、迎接南下解放大军、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等革命道理。
建国后,1949年10月,梅州各县开展了欢庆解放,建立政权的宣传。接着开展了减租减息、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土地改革等宣传,有力地推动了民主政权的建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随后,开展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发展农业生产、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党的八大精神的宣传,推动了兴梅地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57~1966年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兴梅各县党的宣传工作围绕当时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1957年继续宣传党的八大的方针,配合全党开展整风反右宣传;宣传和组织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8年,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的宣传运动。1959~1960年,配合党内先是纠“左”,后转而反右倾运动的宣传;组织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方针的宣传;开展《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宣传。从1959~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兴梅各县农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各级党组织开展“发愤图强,抗灾夺丰收”的宣传;还进行了战备宣传和“反修防修”宣传。1963~1965年间,兴梅各县农村和城镇基层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宣传活动紧密配合这一运动。此外,从1957~1966年期间,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毛泽东著作的宣传和学习活动。这一时期的一些宣传工作,如对整风反右、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的宣传有过偏离实事求是的左的倾向,追求形式,大哄大嗡的做法,助长了浮夸风和“共产风”等错误。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梅州各县先是卷入批判“三家村”(即批判邓拓、吴唅、廖沫沙),进而转为揪斗本地区、本系统“小三家村”的批判运动。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国家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这一时期中,梅县地区宣传工作逐步纠正了“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树立服从于、服务于“四化”建设这一中心,逐步做到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地开展新时期的各项宣传工作;新时期总任务——“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科学技术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宣传;改革开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宣传;“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的宣传以及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安定团结的宣传。这一时期,还开展了人口普查、计划生育、民兵建设等宣传,逐步开创了新的历史时期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对外宣传
20世纪50年代对外宣传主要着力在中苏友好、中朝友好和中越友好等方面开展工作。梅县东山中学、兴宁一中等学校学生曾和苏联莫斯科中学学生开展“中苏友好通讯活动”,增进中苏人民友好感情。
同时,宣传部门设置专职干部负责对台湾省宣传工作,收集资料,供给稿件为上级对台宣传机关做了大量工作。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外宣传工作有所加强。1982年7月,梅县地委宣传部召开对外宣传工作会议,有各县(市)委宣传部长,地、县外事、侨务、旅游、外经等涉外单位领导和宣传干部50多人参加,专题研究如何发挥“三乡”(华侨之乡、文化之乡、足球之乡)优势,以“三胞”(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为主要对象开展对外宣传工作。1983年10月,成立了梅县地委对外宣传小组,地委副书记李海任组长,地委宣传部长罗滨任副组长,成员有外事、外经、统战、侨务、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报社、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对外宣传科,负责具体实施对外宣传工作。
新时期加强了侨务宣传,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回乡探亲、观光的人数逐年增加,热爱乡梓、关心家乡建设、投资捐资的人越来越多。据统计,到1990年与海外乡亲签订投资合同1002宗,热心公益事业捐款50704.11万元。
改革开放以后,梅州地区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如文艺团体出访、美术书法参展等也逐渐开展起来。
新时期加强了侨报、侨刊和其他对外宣传的创作和出版工作。在报刊方面有《嘉应乡情报》、《侨声》、《大埔乡讯》、《客家风采》、《松口乡情》等。音像制品方面,有客家山歌、地方戏曲、民间音乐、客家风情等录音录像。录像带《梅县风光》在广东省对外宣传评比中,获对外影视宣传品三等奖。印刷品方面有画册《梅县地区、梅县市一九八四年元宵联欢活动特刊》、《梅县地区利用外资引进技术成果》、《广东平远》、《丰顺在改革开放中前进》;有小册子《故乡水,故乡情》、《粤东宝地——兴宁县情况介绍》、《蕉岭乡情录》;有系统介绍本区情况的大型综合性图书——中国城市、地区丛书《梅县地区》等等。
理论教育
大革命时期,一批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黄埔军校受训的革命者,先后回到兴梅地区开展革命活动,对广大农民和学生进行革命理论教育。如共产党员陈嘉模,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受训后回到梅县,会同黄埔军校回梅的学生共产党员数人,在省立梅州中学、梅县东山中学组织“同学会”,在学生中进行反帝反封建、反对奴化的革命理论教育。1926年,共产党地下组织在梅城东郊小学举办团员骨干培训班,有学生、工人、农民中的共青团员和青年先进分子参加,由陈劲军、张维负责讲课,内容有“什么是共产党?”“什么是共青团?”和“党的任务”、“党的主张”等等。1929年,东江特委书记林道文主持在丰顺八乡山举办党团骨干训练班,进行革命理论教育,丰顺、兴宁、五华、梅县、大埔、蕉岭、平远等县党团干部参加学习。
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地下党员陈仲平等人组织了“澎湃社”、“赤色学生会”,组织青年阅读革命理论书籍。梅县地下党组织还创办《梅东新报》,并以新报名义组织一个规模颇大的“青年读书会”,学习政治、时事、马列主义理论。“学抗会”、“青抗会”、“妇抗会”、“战时服务队”、“工作队”等群众社团活动遍及城乡,进行通俗的抗日救国理论知识和时势教育。在抗日队伍中,还组织学习了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民主集中制》、《反对自由主义》、《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著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兴梅地区地下党组织对党员普遍进行了党的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等革命理论教育。1948年底到次年初,梅州地委在平远仁居和梅县九龙嶂举办两次干部培训班,由地委宣传部长谢毕真主持,由梁集祥、谢毕真负责讲课,为兴梅解放培训了一批骨干。
建国初期,兴梅地区开展了一系列马列主义理论教育:配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和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进行党的建设理论教育;配合抗美援朝,进行了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的理论教育;配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和决议的贯彻,进行了政权建设理论教育;配合宪法宣传进行法制理论教育。1953年以后,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干部理论教育的指示》,兴梅各县将机关、单位干部按级别和文化程度分成初级组和中级组,开展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教育,主要内容有:《政治经济学》、《联共(布)党史》、《社会发展史》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以及党的“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已转变的理论等等。1956年4月成立中共汕头地委讲师团,各县配备专职理论教员参加地委讲师团,负责编写辅导教材,进行辅导活动。还组织地、县报告员作大会辅导报告或专题报告。干部队伍学理论蔚然成风,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为完成过渡时期革命和建设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理论教育运动受到严重影响,地委讲师团也于1958年8月解散。
20世纪60年代初,梅县地区各县开展学习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学习毛泽东关于经济建设的理论;学习《列宁主义万岁》等三篇文章。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干部、群众加强了关于阶级、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观点的理论学习。
“文化大革命”中,梅县地区的理论教育都是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一错误理论进行的。
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的讨论,同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梅县地区党的理论教育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开展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教育,澄清了被错误理论搞乱了的理论是非;开展了经济理论的教育和研讨,学习《陈云文稿选编》,掌握经济理论,尊重和自觉运用客观经济规律;全面系统地学习《邓小平文选》,使广大干部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深了认识。
1984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作出《关于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正规化的决定》,要求国家党政机关干部学习马列主义,开展正规化理论教育。同年5月,梅县地委讲师团(副处级)成立,配备专职理论干部,地区编制5人,每个县编制2人,加强了对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的教学、调研工作。中央要求大专以下文化水平的干部在1990年以前学完《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近现代史》四门课程,达到大专公共政治课的水平。至1989年,全市举办读书班280期,完成四门课程并经市委讲师团命题考试合格的有4619人,提前一年完成四门课的教学任务。同年冬,省委宣传部经检查验收,评定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为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先进单位。
宣传队伍
建国前,中共兴梅各地组织在复杂的斗争中努力培养、发展、壮大宣传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坚强的宣传队伍。党组织包括特委、地委、中心县委、工委、边县委及各县县委或支部分别配有宣传部长、宣传委员或宣传干事。大革命时期,游击队或红军部队均配有宣传员,张剑珍、魏嫦、程严、蓝亚梅等同志,是宣传员的优秀代表。抗日战争时期,组织和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宣传队伍不断壮大,社团群众组织中的宣传组织和宣传队伍遍布城乡,另外还有一批文艺演出队。解放战争时期,武装部队中有政工队和文工队,连队及班排有宣传员或文化教员。建国前夕,兴梅军分区文工队有30多人,兴梅文工团有40多人,建国前,共产党员不管进行地下活动还是公开斗争,都担负着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任务,他们走到那里就宣传到那里,发挥着党的宣传员的特殊作用。
建国后,从兴梅地委到粤东区党委、汕头地委、梅县地委、梅州市委以及所辖梅州各县委,都重视宣传队伍的建设,设置和健全各种宣传领导机构,培养、发展壮大专业和业余宣传队伍。地(市)、县委宣传部在编人数:1952年32人,1965年75人,1975年108人,1985年112人,1990年143人。地(市)、县文化系统在编人数:1952年210人,1965年681人,1975年948人,1985年1526人,1990年1659人。地(市)、县广播电视系统在编人数:1952年13人,1965年62人,1975年114人,1985年218人,1990年770人。地(市)、县理论工作干部在编人数:1956年15人,1965年14人,1975年16人,1985年24人,1990年36人。此外,还有各种专项宣传领导机构:梅县地(市)委对外宣传小组(1983年10月成立);梅县地委理论工作小组(1974年春成立);梅县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986年春成立);梅县地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1986年5月成立)。
主要职责
同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报刊、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六)规划和部署全市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进行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宏观指导、部署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
(八)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重大活动的开展。
(九)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的宣传工作;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港澳和其他境外记者来我市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做好港澳和境外记者、艺员来梅采访、演出的审批工作;做好全市对外宣传制品出境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组织协调市内新闻发布会的工作。
(十)按有关程序协助管理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会科学研究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等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规划并组织党委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十二)管理直属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宣传部设9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 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本部的文秘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监督资金的使用;检查督促宣传文化经济政策的落实。
(二) 理论科
负责理论教育、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拟定党员教育规划,组织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做好基层党校的建设工作;负责与有关理论工作部门的联系。
(三)宣传科(挂市国防教育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市新闻单位的舆论宣传工作;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宣传和各项重大活动社会宣传的组织、协调;负责城乡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国防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全市性的国防教育活动。
(四)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对外宣传、政府新闻发布、外宣业务培训、外宣制品等方面的业务工作,研究提出本市对外宣传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境外传媒动态,及时拟定本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港澳记者来本市采访的组织报批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港澳艺员来本市演出,港澳台报刊在本市销售的管理工作;协助省委外宣办做好本市网络新闻宣传的监管工作;负责与有关外宣、涉外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制品出境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市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
(五)新闻出版办公室
负责办理申办报刊以及各类期刊小报、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的审核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音像制品发行、图书发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图书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出版单位、各类印刷厂进行宏观指导和业务监督,负责与有关社会团体业务联系。
(六)文艺科
负责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负责与文化艺术部门的业务联系;指导、协调文艺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一些重大文艺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七)干部科(与系统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挂梅州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会同市委组织部有关科室管理、考察市直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社科部门以及有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提拔、任免、培养、使用和调配等业务工作;负责本部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务、纪检、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部署、组织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资格的评定、考核和培训工作。
(八)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负责拟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工作的落实;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互联网宣传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网络文化建设,对全市网络新闻宣传进行监管等。
(十)市委宣传部讲师团(副处级建制)
是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主要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为市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对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抓好干部在职业余学习培训。
(十一)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正科级建制)
是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组织收集网上热点敏感问题,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网络舆情信息服务;组织开展重大网络新闻宣传活动,加强网上正面宣传;组织网络评论工作,做好网上涉梅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对网上涉梅舆情进行及时跟踪、分析、总结,并提出处理意见。
领导班子
现任领导
张运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肖伟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剑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梅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梁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汤铭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古锦龙: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
历任部长
杨英强(1987.11-1992.02)
古小平(1992.08-2003.05)
林碧红(2003.05-2011.12)
周章新(2011.12-2016.06)
张丽霞(2016.11-2018.03)
陈晓建(2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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