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标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标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的象征,图案为红底色,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靠旗杆上方为金黄色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共产党打响南昌起义第一枪。它激励全体指战员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尊严。

历史沿革
从秋收起义工农革命军的第一面军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旗,军旗式样的历史演变,见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壮阔征程。
1927年党领导八一南昌起义时,为了争取和团结国民党左派,当时打的是“国民党左派”旗帜,起义部队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番号,仍用国民革命军陆军旗帜。
南昌起义后不久,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会议部署举行湘赣边秋收起义,会议不同意中央打“国民党左派”旗帜的指示,决定要公开使用中国共产党的名义,正式亮出工农武装的旗帜来号召和发动起义。毛泽东以中共湖南省委名义给中央写信:我们不应再打国民党的旗子了。我们应高高打出共产党的旗子。国民党的旗子已成军阀的旗子,只有共产党的旗子才是人民的旗子。
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部参谋何长工、副官杨立三、参谋处长陈树华三人奉命设计制作军旗。因没有现成的样子,经过反复研究,模仿苏联旗帜的式样,设计出有镰刀、斧头、五星的红色军旗。旗底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中央为五角星,白色,代表中国共产党;五角星内有黑色镰刀、斧头,分别代表农民和工人;旗面靠旗裤一侧缝有一条白布,上面用黑布缝写着繁体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字样。全旗的含义为工农革命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革命武装。
192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中国工农革命军改名为中国工农红军
1930年4月,中共中央军委在原中国工农革命军军旗的基础上规定了新的军旗。
1931年3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更改中国工农红军军旗式样。
1933年4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更改中国工农红军军旗式样。
抗日战争开始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但没有单独的军旗,统一使用国民革命军旗帜。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武装,统一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当时亦未设置统一的军旗。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即“八一军旗”。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各军种旗帜,即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旗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旗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旗
中国工农革命军时期的军旗
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奉命研制了起义的旗帜样式。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中央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靠旗杆一侧旗幅的白布条上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
1927年9月11日,该师指战员高举鲜红庄严的军旗,举行了著名的秋收起义。此后,中国工农革命军(后改称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样式曾作过多次修改,但组成军旗的基础图案(五角星、镰刀、斧头或锤子)和鲜红的旗色没有变。
中国工农红军时期的军旗
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第51号通告:“在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自此之后,中国工农革命军改称中国工农红军。当时的军旗是红旗中间有黄色的五角星,五角星中心设置有锤头和镰刀的标志。但当时各苏区被敌人分割,中央红军和各苏区红军的军旗样式并不完全统一。
1930年4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令》,对全国红军的军旗第一次作出了统一规定。红军军旗基本上延用了工农革命军军旗的样式,规定旗幅上方增加横写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旗边加饰旗须,明确规定了旗帜的尺寸、颜色、斧头的样式和刀锋在图案上的方向,增加了旗须与文字的横标。即镰刀、斧头皆柄向下,二者锋刃相对,刀右斧左,镰刀斧头用黑色,五星为白色;旗上方一律横书“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这是土地革命时期,红军使用最广的一种旗式。
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红军代表会议。会议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在规定正式使用中国工农红军称谓的同时,再次明确规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式样。1930年式红军军旗,经过了中共中央军委的两次文件确认,体现了相当的权威性。与秋收起义时的军旗设计方案相比,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旗帜尺寸、颜色、斧头的样式和刃锋在图案上的方向,增加了旗须与文字的横标。
1931年3月18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式样》对军旗的旗式做了新规定,并下发了军旗的图式:旗幅的左上方为顶角向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旗中间为一交叉的镰刀、锤子(当时认为锤子才是现代产业工人的象征,也是国际布尔什维克的通用标志),而不再是镰刀、斧头,代表工农;镰刀、锤子相互交叉,基本位于旗幅的中心位置,镰柄向左下,锤柄向右下,镰尖和锤顶面均向左上方的五星方向;旗除旗裤一边外,另三边有旗须;旗裤为二寸三分宽的白布,用以书写部队番号;旗顶为梭镖,带须。《式样》为区别各军种,规定以旗须的着色来代表不同的军种:红色旗须代表步兵,黄色旗须代表骑兵,黑色旗须代表炮兵,白色旗须代表工兵,蓝色旗须代表辎重兵,绿色旗须代表医护兵。还规定了地方武装的旗式。地方武装基本采用的是1927年秋收起义时工农革命军式样的旗帜,只是把斧头改为锤子。同时规定了不同建制的部队所用旗帜的尺寸大小。把地方武装的旗作为一项专门内容予以规定,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1933年5月,中革军委发布命令,要求中国工农红军一律更换新式军旗。
1934年2月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其中规定:军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为黄色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角上有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该决定宣读后一致通过。
1934年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对军旗样式再次进行了规定与统一。红军各部队根据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决定,普遍使用了五角星和镰刀与锤子分开的军旗。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开始长征,随后红二十五军、红四方面军和红二、红六军团相继长征。红军在长征中使用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规定的1934年式红军军旗。至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前,中国工农红军一直在使用“中为黄色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角上有黄色的五角星”的1934年式红军军旗。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经过国共两党谈判,中国工农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在南方坚持斗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隶属国民革命军序列。在这一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大多数部队并没有被授予“国民革命军陆军军旗”。八路军、新四军部队实际上很少打国民革命军陆军军旗。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民党军旗已不再可能成为人民军队的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解放战争前期,许多部队在作战过程中,往往都高擎着红旗,导引广大将士冲锋陷阵,所向无敌。在解放战争时期,红旗在广义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军旗。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1948年2月21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份指示电,征求对设计军旗、军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研拟具体样式报送中央审议。全军各大单位收到指示电后非常重视,先后报送500多份应征图案。
1948年年底,中共中央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拿着一本鲁中军区政治部《前卫》报社为纪念建军21周年出版的特刊来到作战室,指着该刊封面上一面标识有五星和“八一”二字的红旗,对负责汇集和筛选的工作人员说,毛主席和首长们对封面红旗都很欣赏,指示可按这个思路设计军旗:军旗上要有“八一”二字,以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举行南昌起义,是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纪念日;旗上要有五角星,象征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旗要以红色为底色,这即是革命的颜色,也是中国人民传统的喜庆颜色;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用黄色。
按照指示,工作人员设计制作了2面幅样旗。1949年3月5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开幕。这2面幅样旗挂在会场的墙上。同时,也将全军各大单位上送的图样摆在靠墙的几张桌子上。到会的中央委员们审议后,均原则同意挂在墙上的样旗。3月13日,全会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规定了旗帜的基本式样后,余下的问题是五角星、“八一”二字的相对位置及大小,还有“八一”二字的字体等细节问题。为此,设计人员拟出了3种送审图案,周恩来将其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审议后,交代作战部一局分头征求在北平的中央委员、军委领导的意见,并通过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征求参加新政协会议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人物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意见,设计人员又制作了一面绸料标准样旗,并按照周恩来的指示,通过华北军区司令部,组织步兵、炮兵和坦克兵部队演练授旗仪式。
1949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机关迁到北平。毛泽东等5位中央书记处书记,住进香山。此时,江右书根据周恩来的指示,组织工作人员拟出了军旗的几种方案,反复征求了许多同志的意见。最后,经过再三斟酌,确定了3种送审图案:
一、五角星右侧加“八一”,置于靠旗杆一侧的左上方。
二、五角星置于中央,“八一”二字竖排,置于五角星内。
三、五角星右侧加“八一”,置于上半部中央,下面加几条蓝色波纹水线,象征中华大地的山川陆水。
3种图案中,毛主席和中央书记们的意见倾向第一种方案。周恩来在书记处会议后对张清化等同志做了进一步交代。指出制定军旗是国家的一项大事,还应该再征求一下在北平的中央委员们的意见,请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征求参加新政协会议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的意见。经过征求意见。看过样旗的同志都认为第一种图案最好。
1949年5月27日,毛泽东和中央、军委各部门的领导审定了“八一”军旗的标准样旗。仰望猎猎军旗在风中招展,毛泽东深情地说:“将来要在发布命令时写上,军旗表示自八一南昌起义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大地,普照全国!”
1949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致电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政首长: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使用。
在审定样旗之后,周恩来指示李涛、张清化等同志要尽快做好三件事:一、起草一份军委代电,附上军旗、军徽样式,印700份,6月初发到部队,请各部队尽快按图作制发,在6月15日启用;二、起草一份《公布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稿,内容既要有图样,又要有准确的文字说明,要按总部、野战军及兵团、军、师、团6个级别确定军旗的尺寸;三、通知新华社写一篇社论,主要是讲明军旗的含义和意义。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代电》是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的名义签发的,其内容如下:“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区首长: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启用……政治机关应按军委命令在部队中广泛地进行教育,阐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军徽含义,务使全体指战员有深刻的了解,并自觉维护我人民解放军光荣旗帜的严肃。”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委员会开幕,就是在这次大会上,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定为长方形,横直为5∶4,红色,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二字,亦称“八一军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为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印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图案》,其内容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图案、军旗制法及军旗墨线图等。
新华社在公布这一命令的同时,发表了题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的社论。社论说:“人们看到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就会想到它所走过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获得最后胜利的真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在成为一支完全正规化的军队;它的军旗和军徽的颁布,正是它的正规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根据规定,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团级以上部队、院校,均授军旗一面。从1949年6月15日开始,各部队均利用战斗间隙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旗”正式在全军使用。
此后,1991年中央军委常委会上,军委领导同志提出要尽快研究、设计出人民解放军陆海空的军种军旗,结束我军没有军种军旗的历史,使我军军旗系列化。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论证,确定在原八一军旗的基础上,分别研制陆海空三军军种军旗,经军委和总部首长先后审查旗面设计样品14次,其中军委常委会审查三次之后,于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新式军种军旗10月1日起正式由仪仗队启用。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八分之五)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旗面的八分之三)区分军种:陆军为草绿色;海军为蓝白条相间;空军为天蓝色。
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正式成立,中央军委授予火箭军军旗。自此,我军军旗体系发展走向了完备。
2020年2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旗管理规定(试行)》,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共8章30条,明确了军旗的基本构成、基本式样、规格分类,规范了军旗授予、请领、制作、发放、更换、使用、保管的管理流程、工作体系和职责分工。
军旗样式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兹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底,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的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旗面为长方形,横直为5:4。旗杆套用白色,宽为旗面横长的1/16。旗杆为红黄二色相间之旋纹,上置黄色矛头。“八一”用汉字,每笔均用等边长条体。“八”字每笔长三等分,宽一等分。“一”字长为四等分,宽为一等分。
同时规定各级军旗尺寸如下:
(一)人民解放军总部横170公分,直136公分。
(二)野战军(一级军区同)及兵团(二级军区同)横165公分,直132公分。
(三)军(三级军区同)横160公分,直128公分。
(四)师(军分区同)横155公分,直124公分。
(五)团(县指挥部或武装部同)横150公分,直120公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制法
一、旗面为红地,长方形,横直为5∶4。旗杆套用白色,宽为旗面横长的1/16。旗杆为红黄二色相间之旋纹,上制黄色矛头。
二、由旗面的中心点向上下划一垂直中线,向左右划一水平中线,将旗面分为四个面积相等的长方格。
三、五角星及“八一”两字均为金黄色,位于上方近旗杆之长方格内。
四、将该长方格上下划16等分,左右划20等分,在上下8:8、左右6:14处,定一点为圆心,以4等分长度为半径作1圆,用直线将该圆周的5等分点联成1五角星,星的上角顶点在圆心垂直正上方。
五、“八一”用汉字,每笔均系等边长条体。旗杆在左时,该二字置于五角星的右下方,并由左向右横写。旗杆在右时,则该二字应位于五角星的左下方,并由右向左横写。
六、“八”字每笔长3等分,宽1等分,置于一小长方格内。该小长方格的上边距水平中线向上7等分,下边距水平中线向上四等分,左边(如旗杆在右侧为右边)为由五角星之右上角尖(或左上角尖)向下所作之垂直线,右边(或左边)距垂直中线向左(或右)4.5等分。“八”字两笔的外侧六个直角尖端应紧接该小长方格的相当各边,内侧两个直角尖端相距约半等分。“一”字长为4等分,宽为1等分,该字下边距水平中线向上5等分,右边(或左边)即在垂直中线上。
七、各级军旗尺寸如下:
(一)人民解放军总部横170厘米,直136厘米。
(二)野战军(一级军区同)及兵团(二级军区同)横165厘米,直132厘米。
(三)军(三级军区同)横160厘米,直128厘米。
(四)师(军分区同)横155厘米,直124厘米。
(五)团(县指挥部或武装部同)横150厘米,直120厘米。
象征意义
军旗,誉称“军魂”,既是领军的旗帜,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象征。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在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和逐步定型的。 八一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开始,但起义部队打的是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的番号。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军第1师奉命研制了起义的旗帜样式: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中央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靠旗杆一侧旗幅的白布条上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 9月11日,该师指战员高举鲜红庄严的军旗,举行了著名的秋收起义。
它激励全体指战员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尊严。
军旗图案
旗面上半部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基本样式,正红色旗面,上有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字样;下半部为草绿色旗面,象征祖国美丽、富饶的绿色大地。
陆军军旗表示: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土安全而英勇战斗,所向无敌。(见图左上1)
旗面上半部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基本样式,正红色旗面,上有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字样;旗面下半部为横向的海蓝色和白色条纹相间。
海军军旗表示: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万里海疆乘风破浪、勇往直前。(见图左上2)
旗面上半部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基本样式,正红色旗面,上有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字样;旗面下半部为天蓝色,象征辽阔的天空。
空军军旗表示: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神圣领空展翅翱翔、搏击长空(见图右上1)
旗面上半部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基本样式,正红色旗面,上有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字样;旗面下半部为金黄色。(见图左下1)
军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和标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旗、徽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象征和标志。
公民和组织应当尊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旗、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旗、徽的图案、样式以及使用管理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陆、海、空军仪仗队单独执行司礼任务时分别使用的军旗
1949年“八一”军旗确定式样以来,解放军在外事活动中一直高举着“八一”军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民解放军与外军交往的增多,军事外交层级的扩大与深入,在迎接外军军种领导人的司礼过程中,需要相对应的军种军旗。研究和制定人民解放军军种军旗成为适应军事外交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成为进一步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完善军旗系列化的需要。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执行司礼任务时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式样。按“黄金分割”设计原则,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5/8)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3/8)区分军种:
陆军为草绿色,象征绿色的大地,表示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土安全而英勇奋斗,所向无敌。
海军为蓝白条相间,象征大海与海浪,表示人民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万里海疆而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空军为天蓝色,象征蓝天,表示人民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神圣领空不可侵犯而展翅翱翔,搏击长空。
命令还规定自1992年10月1日起,中国陆、海、空军军种仪仗队在单独执行司礼任务时,分别使用本军种军旗。
中央军委关于军旗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央军委 1978年6月17日)
为发扬我军的革命传统,维护军旗的尊严,现将军旗有关问题的规定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军旗式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式样,按照经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1949年6月15日批准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式样《命令》执行。
二、授旗范围:凡组建团(相当团)以上部队和院校,均授予军旗一面。各级机关和人武部以及医院、仓库等其它直属单位不授予军旗。
三、授旗仪式:军旗的授予可在本单位成立大会或授旗大会上,由上级首长或代表授予之。
四、军旗制发:军旗由总后勤部统一制做,由各军区、军兵种后勤部负责发放。海军舰艇军旗,仍由海军按原规定自行制发。
五、军旗使用:军旗主要用于参加典礼、检阅、隆重集会、游行等时机,由掌旗员掌持军旗,左右各一名护旗兵,位于部队的先头,掌旗员和护旗兵,应挑选优秀的干部、战士兼任,平时应进行持旗、护旗等训练。
六、军旗保管:军旗由各级司令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经常晾晒。如因军旗使用过久褪色或霉污、虫蛀时,经军区、军兵种司令部批准,可换发新军旗。
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我军的荣誉、勇敢和光荣的象征。各单位应对部队进行尊重和爱护军旗的教育,务使全体指战员了解军旗的意义,激发革命的集体荣誉感,自觉地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对于不尊重或不爱护军旗的现象,应予批评教育。战时因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该部队的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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