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会重庆商会(简称重庆国际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一个由在重庆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企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委员会(简称重庆市贸促会)。
商会简介
中国国际商会重庆商会是对外为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民间经贸组织,同时也是一个由会员自治、为会员单位服务的社团组织。其英文名称为: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Chongqing Chamber of Commerce,英文缩写为:CCOIC-CHONGQING。其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重庆国际商会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重庆市贸促会会务部。
重庆国际商会具有以下职能: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会员和其他经济实体的业务需求,提供积极的服务;通过国内外的信息网络和渠道,向会员、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国际经济贸易、投资、金融、技术、展览、法律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信息,竭诚为会员和其他境内外企业提供服务; 向国外介绍中国的经济贸易政策和贸易投资的法律规定,介绍重庆企业的情况及其出口产品,介绍重庆的投资环境,向国内介绍国外新产品和新技术,向国内外的企业和人士提供业务咨询;开展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贸易界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各国和各地区经济贸易界、技术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重庆经济、贸易、技术、法律等代表团出国访问,考察、培训、交流与经贸洽谈活动;加强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商会、经济贸易团体和有关的国际组织的友好往来和业务合作,促进会员单位与国外企业、组织的国际交流;组织企业和团体在国内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经贸洽谈会,安排、接待、协调外国来渝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技术报告会,主办、承办专业性的国际展览会、博览会和其他有关国际会议;提供有关国际经济贸易的法律、咨询服务。接受中外当事人委托,调整当事人之间在经济、贸易、证券、投资、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商事、海事领域里的争议;认证对外贸易单据,办理涉外经贸文件证明,代办领事认证,出具便利货物临时进出口的通关单证册(
ATA单证册);并协助有关当事人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接受国内外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各种涉外经贸案件的咨询、调解、诉讼活动,协助承办专利申请和
商标注册申请业务;沟通企业和政府间的联系。向企业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代表企业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通过各种形式为会员培训专业人才;创办重庆国际商会出版物;同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商会及有关的协会等签订合作协议;指导区县(自治县)级国际商会的工作;开展国际商会宗旨所允许的其它活动。
重庆国际商会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我市同世界各国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关系的发展,增进我市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同时面向会员,为企业会员以及各有关方面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了各种服务,发挥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把自身业务的拓展与为会员和其它经济实体提供服务结合起来。目前重庆国际商会拥有会员千余家,涉及装备制造、化工、食品加工、环保、房地产、餐饮、货贷物流、数字影视、物业管理、法律服务等多个行业。
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商会重庆商会是在重庆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企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地方性商会组织(简称重庆国际商会)。重庆国际商会的英文名称为: 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 - Chongqing Chamber of Commerce ,英文缩写为:CCOIC Chongqing 。
第二条 重庆国际商会的宗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会员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界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国际业务的发展,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重庆国际商会是经重庆市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地方性社会团体法人,业务主管单位是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重庆国际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重庆国际商会会址设在重庆。
第二章 职能与任务
第五条 重庆国际商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征询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会员向有关政府部门、业务主管机构转达或提出建议;
(二)协助有关政府机构和主管部门对会员在国际化经营活动中需要帮助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咨询服务;
(三)介绍国内外的经济贸易法规政策和投资环境,为会员国际化经营提供商务信息、法律咨询、对外宣传和商事服务;
(四)发展同外国商会和相关组织的友好往来与业务合作;
(五)开展有关市场准入、进出口规则等商会业务范围内的专业或短期培训服务;
(六)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展会、商务研讨、洽谈活动及其他业务事项,为会员开拓市场服务;
(七)协调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关系,促进完善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
(八)承担重庆市贸促会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委托或交办的业务;
(九)根据会员要求,依法开展其他有益的社会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重庆国际商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七条 申请成为重庆国际商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社会法人或其他商事或学术组织。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社团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 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类似作用的证件的复印件;
(三)由重庆国际商会会长核准;
(四)商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等身份材料。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行使重庆国际商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重庆国际商会的有关活动;
(三)免费或优惠获得重庆国际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对重庆国际商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加入相关的专业委员会,并对其工作领域、立场和议程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自愿退会。
第十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重庆国际商会章程;
(二)维护重庆国际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按照本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和决定;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配合和支持重庆国际商会开展业务工作;
(六)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重庆国际商会,并交回会员证书和其他身份材料。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重庆国际商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重庆国际商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重庆国际商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决定工作方针、任务和规划;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讨论有关重要事项并做出决议;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认为应由其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每一会员均有权派代表(1名)出席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时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举行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和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三分之二理事提出,由常务理事会决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对外代表本会。
第十七条 理事由理事单位指派代表担任,但必须是理事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理事一经选定,非因不再担任原职务原因不得更换。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临时的会员代表大会;
(四)决定会费标准;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理事会成员
重庆国际商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建议人选名单
会 长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副 会 长
(按姓氏笔划为序)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罗 莹 中国贸促会重庆市委员会副会长
彭 静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务理事
(按姓氏笔划为序)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王国荣 重庆香江高科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尹 宁 新营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明杰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副主任
朱铁能 重庆恒河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屈榕荣 和记实业(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
理 事
(按姓氏笔划为序)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王秉怡 务腾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
张炼红 重庆享弘数字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信亚 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姜伟佳 重庆创世纪(香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柳信超 劲扬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昌明 财信集团常务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