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

2016年成立的非法社会组织

2016年4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在名单中。

发展历史
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成立于2011年,协会总部设在北京,会长是马继春。协会下设顾问简介委员会、理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策划部、对外联络部、法律顾问组等部门。
协会在全国省市地区设立分会,在当地开展书画交流活动。协会成员均由离退休的部长、将军、老军人、老书画家组成。协会自成立以来,多次在国内组织各类型的书画展览、笔会、论坛以及公益宣传等活动。2011年,协会的“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大型书画巡展”活动,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随后在上海、江西、河南等地举行巡回展,并取得了圆满成功。协会为广大的书画工作者与爱好者提供广阔的交流与发展空间,在组织开展各类型的书画交流活动中,不断培养扶植书画艺术新锐。在今后的工作中,协会在扶植各地方分支机构的过程中,将扩大与海外文化机构的合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整改通知
各分会会长:
为规范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协会运营机制,更好的为各分会服务,经协会理事会议讨论决定,对协会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内容通报如下:
1、 建立健全协会管理制度,并将管理制度下发至每个分会,各分会按管理制度对分会进行管理。
2、 2013年6月6日之前登记的分会须重新登记注册,登记日期截止至2013年7月20日,逾期为重新登记的分会,协会将视为自动退出取消其分会资格。
3、 根据分会的性质,将分会划分为总会副会长单位、副会长、会员三种,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4、 实施评比和表彰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分会予以表彰并对来年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5、 2013年下半年协会工作计划已经出台,望各分会会长、副会长及时与总会联系,获取相关资料。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1) 主题:中国梦,将军情-部长将军书画名家作品巡回展启动仪式 时间:2013年7月24日 地点:中国军事博物馆
(2) 主题:部长将军书画巡回展 时间:2013年9月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河南省、江苏省等地
(3) 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书画展 时间:2013年10月 地点:江西、上海、广州等地
(4) 全国老年书画大赛 时间:2013年12月 地点:北京
组织结构
名誉会长: 宗顺留 冷宽 王谦
艺术顾问: 张俊焕 杨振升
常务理事: 马继春 国墨林 史祥彬 尚全孝 袁永林 孙昌军 崔昌仁
会长: 马继春
副会长: 王新英 (兼常务副总监)
副会长: 朱永曦 陈贤辉
顾问委员会
特别顾问:
迟浩田 中央军委原副主席
赵南起 中央军委原委员、军科院长 上将
周克玉 中央军委原委员、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王克 中央军委原委员、总后勤部原部长 上将
周坤仁 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张文台 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刘精松 军事科学院原部长 上将
李来柱 北京军区原司令员 上将
方祖岐 南京军区原政委 上将
于振武 空军原司令员 上将
刘书田 成都军区原政治委员 上将
高级顾问
王定烈 空军原司令员
许胜总 后勤部原副政委
王太岚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宗顺留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张书坤 总后基地指挥部原司令员
糜振玉 军事科学院院副院长
杨发勋 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
冷宽 海军原副政委
王作义 北京军区原副政委
陈超 兰州军区原副司令员
王福义 北京军区原副政委
葛焕标 国防科工委原副政委
刘明璞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马国文 广州军区原副政治委员
王洪福 第二炮兵原副政治委员
兰保景 南京军区原副政治委员
冯永生 军事科学院原副政治委员兼纪委书记
石宝源 沈阳军区原副司令员
江西分会
会长: 杨小根 常务会长:魏黎鹏 秘书长:熊鹏
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安阳创作基地
主任: 刘功俭
常务副主任:段志强
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山东青州市创作基地
主任:李霞
常务副主任:田圣昌
总监:田永
秘书长:田涛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注册,团结我国部长将军和全国书画家(包括篆刻家、书画理论工作者、书画教育工作者)开展书画创作、研究、交流活动的公益性的民间文化组织。是团结中国大陆及港澳台爱国文化人士,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和将军文化艺术交流的纽带和平台。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为促进军队伍建设服务,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为部长老将军和书画家服务。继承发扬中华民族文化和书画艺术的优秀传统,弘扬将军文化和军营文化,积极开展书画研究和书画交流活动,丰富部长将军业余文化生活,丰富书画家的创作活动,发展文化艺术产业,开展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遵照国家法律、法令、政策和军队各项政策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走自省、自律、自强、自我发展的道路,把书画协会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间文化团体。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联系国家政治、经济和军队建设形势,团结部长将军(包括台湾爱国老将军)和书画爱好者,开展书画创作活动。
(二) 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书画培训、研讨活动,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提高书画创作水平。
(三) 弘扬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祖国、献身使命、崇尚荣誉、勇于拼搏、战无不胜、维护和平的军事文化和将军文化,团结部长将军和书画家开展书画创作活动,开展将军文化进军营、进社会、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促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
(四) 结合党和国家政治大事举办公益性的大型书画展览,举办部长将军和书画家笔会,举办书画家个人作品展览,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五) 组织书画交流活动,坚持以将军文化为主体,以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为依托,以有影响的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为合作伙伴,以平等、诚信的精神,开展与各文化社团组织的联系、联谊和书画合作交流活动。
(六) 联系团结部长将军、书画家、地方政府和企业家,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支持贫困地区教育、支持救灾和慈善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和文化建设。
(七) 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华侨华人艺术家的交流与合作,弘扬中华民族和谐、包容、爱国的优良传统。
(八) 积极推动中外文化艺术的交流活动,扩大对外友好往来,借鉴和吸收国外优秀艺术成果,增进同世界各国艺术家的有意合作,维护世界争议与和平。
(九) 开办网站,广泛宣传本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书画活动、公益活动,宣传中华名族文化和书画艺术知识,宣传将军文化和军营文化,宣传部长将军和书画家个人的艺术成果和研究成果。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本协会设荣誉会长、高级顾问、顾问、艺术顾问、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负责领导组织本协会工作。
第七条 聘请曾担任国家领导职务的老领导担任荣誉会长,聘请上将、大军区正军职和正部级老领导及在书画界有知名度的少将担任顾问,聘请中国文联、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的领导担任艺术顾问,聘请少将、军职老领导及全国著名书画家担任理事。上述领导对协会工作有指导权、建议权、监督权,本协会优先安排其参加各项活动。
第八条 会长由协会委托担任,副会长实行聘任制,秘书长、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实行委任制。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分管工作。秘书长负责主持日常的全面工作,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分管工作。
第九条 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祖成,行使下列职权:
(一) 研究制定本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确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
(二) 研究确定开展各项书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 研究确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 对本协会各部门和理事会的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检查。
(五) 研究确定本协会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建立,为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六) 研究重要工作和涉及理事会筹集经费及经费开支的工作,会长参加,具有决策权。
第十条 会长会议下设办公室、联络部、宣传部。办公室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工作;联络部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和展览工作;宣传部负责管理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网站。
第十一条 本协会是一个开放性民间组织,在发展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各地区成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协会总会会员。凡是成立分会的单位,参会的所有成员,均为协会总会会员。会员入会要填写入会申请书,并且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各分会及会员入会必须遵守法律,不得以协会名义私自参与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 协会总会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听取各分会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协会工作,布置各项工作的实施。表彰先进单位。
第四章 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协会设理事会,由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单位、个人理事组成,主要对部长将军和书画家、书画爱好者开展书画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给予工作和经费方面的支持。理事会实行选举制,五年一届。理事会受协会的领导。
第十五条 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主要由热爱书画艺术、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本协会组织部长将军和书画家开展书画活动及公益活动有较大贡献的政府官员和企业家、社会名人担任,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经费
第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本协会是非盈利性质的社会团体,以收取会费的方式获取日常办公经费。协会会费分为副会长单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员,按照不同等级收取相应会费。
(二)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各种服务的收入。
(三) 企业家支持的经费。
(四) 拍买书画作品收入。
(五) 社会各界捐款。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适用范围:
(一) 举办书画活动和召开会议的支出;
(二) 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支出;
(三) 网站管理的支出;
(四) 工作人员工资、补助和办公开支;
(五) 其他必要性支出。
第十八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实行民主公开制度,特别是部长将军、书画家的书画。企业家支持经费用于社会公益活动的,在每项活动结束时向所有参与者公布。接受理事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审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协会总会联络处设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63号西郊招待所811室。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
主持活动
2013年7月24日-7月26日 中国梦.将军情部长将军名家书画精品品巡回展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参加领导
王 克 军委委员 总后勤部原部长 上将
周坤仁 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张文台 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葛振峰 总参谋部原副总参谋长 上将
孙大发 总后勤部原政委 上将
傅庭贵 北京军区原政委 上将
刘精松 军事科学院原院长 上将
李新良 北京军区原司令员 上将
吴双战 武警总部原司令员 上将
姜福堂 沈阳军区原政委 上将
钱国梁 沈阳军区原司令 上将
宗顺留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中将
周友良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中将
王 谦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中将
王太岚 总后勤部原副部长 中将
董宜胜 总后勤部原副政委 中将
李栋恒 总装备部原副政委 中将
石宝沅 沈阳军区原副司令 中将
佟宝纯 沈阳军区原副司令 中将
孙志强 总后原副部长 中将
丁继业 总后原副部长 中将
吉佩定 外交部原副部长
高善海 外交部驻外大使
廉正保 外交部驻外大使
赵忠才 外交部原驻外武官
姜永涛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王志林 国家开发银行纪委书记
王志发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洪 虎 吉林省原省长
王怀远 辽宁人大原主任
闫 丰 辽宁省原副省长
王唯众 辽宁省委副书记
邵秉仁 中国书协副主席
郭兴文 辽宁省文联主席
2015年8月8日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沈阳创作基地成立仪式”在锦联·上水溪谷隆重举行。“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沈阳创作基地”落成于锦联·山上艺术中心。
参与创作基地成立盛典仪式的军界领导:国防大学原副校长张兴业中将,沈阳军区原副司令员石宝源中将,总参谋部原部长戴清民少将,通信工程学院原院长王银彪少将,沈阳军区后勤部原副部长高延金少将,沈阳军区联勤部原副部长王江少将,辽宁省军区原副司令员李明让少将,毛主席警卫参谋曾文等。
开幕式致辞的领导: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会长马继春、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副会长毛淑宏女士、锦联地产集团营销副总裁孙志勇
基地揭牌的领导:国防大学原副校长张兴业、沈阳军区原副司令员石宝源、锦联地产集团营销副总裁孙志勇、锦联上水溪谷项目营销总监范铸东
活动须知
参考流程
一、 活动单位
单位邀请部长姜俊举行笔会,应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根据情况),应邀请有关政府(省、市、县或宣传部门)领导出席。根据不同情况,可邀请当地军队领导参加。
二、 活动宗旨
主办单位举办书法和绘画活动应有明确的主题,如:举办文化、体育活动,举办会议,举办公司(中心)庆典,学院(校)开学、毕业、庆典等典礼,各类纪念活动,义捐、义卖活动,国家、军队各重要节日庆典等纪念活动,以及各类主题性书画活动等。
三、 活动日程
部长、将军、书画家参与主办方的各项活动时,主办方应有详细的时间安排,以及活动期间内的食宿安排等,并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每人。
四、 接待安排
1、 部长、将军、书画家参与活动时,主办方应有专车到机场(火车站)接站,活动结束后应指派专车送至机场(火车站)。
2、 部长、将军、书画家参与活动时,主办方应根据部长、将军、书画家的级别、身份、身体情况安排住宿标准以及饮食标准。
五、 会议安排
1、 部长、将军、书画家参加活动时,主办方须根据领导的级别、身份安排就坐位置。
2、 主持人须按照领导级别逐一介绍与会领导,必要时邀请主要领导讲话、致辞。
六、 参观安排
1、 主办方须指派专门人员全程陪同领导参观,并确保领导安全。
2、 根据领导的身体情况,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安排活动。
七、 书法、绘画安排
1、 明确笔会宗旨、主题及书写内容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可根据活动内容书写。
2、 明确参与人员数量、身份,有特殊要求时(向部长、将军、书画家求墨宝,合影),需提前由主办方协调,统一安排。
3、 主办方须提前准备笔会所需要的各项用品,如:笔、墨、纸、砚、油彩、画案、画毡等。
八、 费用安排
可与主办单位协商解决。
作品操作流程
一、 书画作品活动主题内容或名称。如:领袖、元帅、将军、名人、纪念日;国家重大节日、企业命名成立大会;当地政府有关活动等。
二、 主办单位。应以当地政府、部门或企业部门为主,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可一个或若干个。
三、 组织形式
1、 部长、将军、书画家到场且携带书画作品;部长、将军、书画家不到场,仅提供书画作品;邀请部长、将军、书画家到现场书写,不携带作品。
2、 企业家在京自行组织书画活动,协会仅提供场地、媒体宣传等支持。
四、 部长、将军、书画家参加人数和作品数量要求。如:将军**人,其中:上将**人、中将**人、少将**人、书画家**人;作品数量及作品尺寸。
五、 资金落实。根据参加人数、作品数量、人员类型、作品类型(如书法和绘画价值不同)笔会现场费用(食宿、往返机票)、媒体费用,参加笔会人员费用、主办单位组织费用等。
六、 测算。根据上述各大类和规模的大小,进行科学详细的测算,向主办(协办)提供可靠依据。
七、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或部门,首选当地政府部门,视情况也可由企业主办或企业和政府部门联合主办,吸收更多企业参加。
八、 时间。一旦时间确定,要早计划、早准备、早安排。
九、 邀请函。时间确定后,应向有关人员发邀请函,内容包括:姓名、时间、地点、行走方式和路线,作品要求形式(横、竖式)、数量,活动主要内容等。
十、 其他未尽事宜
2016年4月19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四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部长将军书画协会在名单中,谨防上当。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