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银监局”,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在上海的派出机构。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对辖内银行业事务实施监管。
机构职责
(一)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有关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
(二)负责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审查和批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五)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
(六)负责辖内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内日常办公工作开展;负责局(党委)有关文件审核、文件收发、重要会议组织、机要服务、文秘文档、安全保密、信访、新闻、信息、舆情监测、对外联络、重要接待及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上海银行业开展新闻信息舆情管理;负责协调、指导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和重大事件报告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上海银行业安全保卫和信访投诉等工作;联系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政策法规处
负责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组织、法律咨询服务与宣传培训等法律事务;参与全局监管规制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完成局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与清理等工作;负责牵头监管流程梳理与监管治理优化设计工作;针对辖内监管法规执行情况与实施效果开展后评估;针对影响上海银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及上海“两个中心”建设开展前瞻性政策研究,负责局内监管政策研究的组织与协调;牵头组织全局性国际监管研究。
交通银行监管处
根据银监会授权负责对交通银行总行及其在沪持牌营运中心进行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指导、协调交通银行设在异地的持牌营运中心的监管工作;负责与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和相关异地局实施联动监管。
国有银行监管处
负责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在沪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传统信贷类持牌营运分中心实施监管;配合银监会拟订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法人银行监管处
负责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在沪法人银行实施属地监管;对上述银行的在沪分支机构和在沪持牌营运中心实施监管;对上述法人机构实施并表监管;制订被监管法人机构年度监管计划;配合银监会拟订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和在沪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按银监会授权初审或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股份制银行分行监管处
负责对总行设在异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沪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传统信贷类持牌营运中心、分中心实施监管;配合银监会拟订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配合属地局的联动监管;牵头负责全辖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包括科技金融)。
外资法人银行非现场监管处
负责对在沪外资法人银行及其保留分行以及持牌营运中心实施属地监管;制订被监管法人机构年度监管计划;配合银监会拟订涉及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负责审核在沪外资法人银行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及变更;负责审核在沪外资法人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变更;对在沪外资法人银行进行非现场监测;对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提出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现场检查建议;对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在沪外资法人银行监管联动。
外资银行分行非现场监管处
负责对在沪外国银行管理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在沪外国银行分行、异地外资法人银行在沪分行和保留分行及在沪外资银行代表处以及传统信贷类持牌营运中心、分中心实施监管;配合银监会拟订涉及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外资银行分行进行非现场监管并提出现场检查建议;对外资银行代表处进行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根据法规对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局国际联络和外事工作。
外资银行现场检查处
负责对在沪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配合银监会拟订涉及外资银行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
负责对在沪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监管;配合银监会拟订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联系上海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和上海市融资担保机构联席会议办公室。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处
负责对各政策性银行在沪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在沪分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传统信贷类持牌营运中心、分中心实施监管;配合银监会拟订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和规定;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对被监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营运中心监管处
负责对总行注册地在异地的商业银行在沪各类持牌营运中心、分中心实施监管(开展传统信贷业务的营运中心、分中心除外);按照银监会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按授权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审核被监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被监管机构进行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对被监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与局内其他相关监管处室进行沟通与信息交流;负责牵头局产品小组信用卡分组、票据业务分组的工作。
信息科技监管处
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协助局内相关机构监管处承办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案件的防控工作,做好信息科技突发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理;负责全局计算机设备、机房、网络及信息系统等的维护,确保各类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跟踪监测与了解各商业银行在沪非持牌的数据中心、软件中心。
业务创新监管协作处
负责牵头全局产品维度的监管工作,制定局产品小组工作机制,重点针对新产品、新业务的风险,为机构监管处提供专业支持。牵头组织实施行为监管,重点监管零售产品的销售行为。牵头组织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跟踪金融产品与业务的市场动态,掌握金融创新态势,监测上海银行业创新产品信息;研究、剖析、评估重点新产品的特点与风险。参与新产品、新业务的市场准入、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根据需要,针对产品和销售行为中的异常动态,提出现场检查的建议和行政处罚的意见,负责与其他监管部门的联络及沟通与协调。
统计信息处
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分析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监测、分析上海市主要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和上海金融市场情况;监测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结构和资产结构,分析其成因及提出对应的监管建议;向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有关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咨询服务;完成银监会统计部规定的监管统计数据报送、分析和其他工作;完成银监会交办的与统计分析有关的工作;负责向类别风险监控小组、产品小组和相关处室提供非现场信息系统和客户风险监测系统等有关数据支持;对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统计管理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规范监管统计制度并监督实施。
财务会计处
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和财务法律法规,制定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局内预算资金的支出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负责局内固定资产、大宗商品等的政府采购、发放、日常管理和报废工作;负责我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招投标工作;监督、指导、协调银行业的会计工作,开展银行业会计有关的调研工作;承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收费及罚没款等非税收入的代收代缴工作;依法接受财政部驻上海市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的监督。
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负责局纪检监察和内审工作;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政策、党纪政纪及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度在上海银监局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上海银监局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控告,以及不服行政处分、处罚的申诉;调查处理局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对局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负责全局人员编制申请、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处级(含)以下干部职数(包括领导与非领导)的申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局处、科两级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局各处室“三定”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我局新员工的招录及人员调动工作;负责全局处级(含)及以下干部提升、交流、考察等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局各类干部管理、监督的规章制度;负责局年终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局员工各类培训、职业生涯及各类人才库工作;负责办理我局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手续及因公护照(通行证)收缴工作;按局党委或银监会组织部的要求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向党委报告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我局非正式编制人员的用工计划及招聘工作;负责全局统战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负责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和各党支部、团支部建设管理以及党群工作;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及银监会党委有关精神的宣传工作;负责局内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推进我局机关文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妇女工作、共青团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上海银监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接待管理工作;制订全局后勤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物业、食堂、医务室及事业编制、劳动用工人员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局财务会计处划拨的后勤服务经费的支出并依法进行会计核算;配合财务会计处依法接受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专员办、审计署特派办的监督审计工作;承担上海银监局委托管理的相关行政事务性工作和交由其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动所属服务经营单位加强管理、改进服务。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