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

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政府债券

国债(national bonds、national securities),又称国家公债、金边债券,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基本概念
国债概念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金边债券,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国债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债务,代表国家对国内、国外的负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有偿形式。
国债的英文为national bonds、national securities,又被称为sovereign debt。sovereign”本意为“至高无上的主权”,但在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欧洲进入主权国家时代,于是“sovereign”又转意为“王的主权”,主权转移到议会手中后,又变为“议会的主权”。国债之所以被称为sovereign debt”,也是为了强调议会为债务偿还提供担保。
中国国债
中国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
美国国债
美国国债是指美国联邦政府的债务,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公众账户产生的债务,二是联邦政府账户产生的债务。
发展历史
起源
在中世纪的地中海沿岸,像威尼斯、热那亚、比萨这样的商业城邦,经常为了争夺商路而发起战争。但是城邦的财力有限,想要打仗就必须借钱。1174年,威尼斯为了和君士坦丁堡开战,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政府公债。这种公债是强制性的,每个威尼斯人都必须买。但它不同于税收,因为政府承诺会赎回债券,而且债券持有人还能得到每年5%的利息收入。后来由于威尼斯军队在出征前突然遭遇瘟疫,不战而败,威尼斯的统治者没能力偿还债务本金,但一直按期支付利息。这样一来,原本设计的短期政府债券,演变成了长期政府债券。
国债诞生
现代意义上的国债,最早诞生于英国。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士二世的非暴力政变。英国首先是靠增税来维持这旷日持久、耗资巨大的战争。其次,在1692年,英国议会开始考虑以议会税收为担保进行长期借款。随后英国议会通过了与国债相关的法律,确保了国王的借款。1693年,此长期借款开始筹措,国债作为一种制度在英国诞生。此后的国债与国王私债的最大不同,是前者由议会批准,由议会保证偿还的,而议会保证偿还的手段,就是每发行一种国债,都会开征一种税收作为偿还的保证。
1694年,世界上第一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成立,它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管理英国国债的承销和偿还。一旦政府发行国债未遂,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就会用自己的财产认购国债,然后投入到市场中。这样,政府发行的国债获得了流动性,公债二级市场也发展起来。而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手中掌握着发行纸币的权利,可以让自己的风险得到对冲。
在1694-1784年的90年内,英国通过终身年金、带期限的年金以及永久年金上附带彩票的彩票国债,共发行过38次国债。但年金国债和彩票国债的利率是非常高的,流动性也差,很难转让流通。
各国发展
战争期间各国国债发行剧增。从国债余额看,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和南海泡沫后的1720年国债余额5400万镑;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后的1751年达到7810万镑,1756年七年战争中突破一亿镑。从国债余额与税收之间的比率看,1713年,英国的国债达到每年税收的6倍,拿破仑战争时国债余额也相当于16年的税收。战争期间国债发行剧增,直接导致战后利息支付费用的增加。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后的1714年,税收的59%用于支付国债利息。
通过考察1880-1913年伦敦的国债交易市场发现,只有英国、法国、德国、美国、荷兰、比利时、丹麦和瑞士这8个国家成功发行过以本币计价的国债,且没有附加以黄金平价来支付本息的“黄金条款”,其他国家则必须附加黄金条款才能以本币计价发行国债。
2014年10月14日,英国政府宣布成功发行30亿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国债。此举使得英国成为第一个发行人民币国债的西方国家,其发行规模在非中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中最大。
美国发展
独立战争时期,美国需要及时解决维系战争的巨额开支问题,一方面大陆会议批准发行“大陆币”,但是贬值很快,难以持久;另一方面,向法国、荷兰等国贷款,比如法国借给美国600万法国金币,美国即以此为担保,大陆会议和各州于是设立贷款证券、战争债券,以填补战争开销,用以偿付美国国债,并确定了联邦政府的收税权。
1790年1月,汉密尔顿向国会提交《关于公共信用的第一份报告》。他承诺在1788年宪法通过之前发行的所有公债,包括联邦与地方政府发行的各种战争债、独立战争中军队签署的各类借条,所有债务由联邦政府全额承担,为此发行了三支新债券。
1794年,欧洲投资者就给美国国债和整个金融市场以最高信用评级。1797年,美国证券的风险溢价甚至曾一度低于英国证券。个人和企业以国债抵押融资,银行以国债为储备扩张信用,外国投资者将美国国债视为安全有益的投资产品,欧洲资金源源不断流入美国,美国国债市场和金融体系就这样开始建立并逐步强大起来,推动了经济快速增长。1835年,安德鲁·杰克逊总统时期还清了全部国债。
美国国债第一次急剧增长主要是在内战时期,1860年,美国国债为6500万美元,1863年超过10亿美元,战争结束后更是升到27.56亿美元。1862年林肯总统说服国会出台《法定货币法案》,授权财政部发行1.5亿美元无利息的“绿背”(Greenbacks)以及出售5亿美元的债券。1863年,国会通过《国家银行法》,规定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和后来的纽约市大通国民银行,被赋予了联邦银行的地位,为国债发行注入强有力的信用基础。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还清了内战期间的国债。尽管刚刚经历了美西战争,但是1899年,包括中期国库券在内的国债规模控制在19亿美元以内,这占当时GDP的10%左右,处于安全状态。
1907年,美国爆发了金融危机。1913年,国会通过法案,组建了美国联邦储备系统,赋予其维护货币供应弹性。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美国向协约国集团提供大量战争物资,购买交战国战争债券,从一个债务国变为最大的债权国。1917~1919年,国会批准财政部发行战争债务,即“自由债券”,前后共发行了5次。1917年4月,《紧急贷款法案》授权发行50亿美元的战争债券,10月又增发了30亿美元。1918年,又加大了力度,总共发行90亿美元。1919年,美国发行了45亿美元的黄金债券,称“胜利自由债券”。通过出售这些自由债券,威尔逊政府共募集到215亿美元的资金,筹措到了急需的战争资金。
为控制日益增长的庞大债务额保障美国金融安全与国家信用,1917年国会通过《第二自由债权法》,设定联邦债务上限。同时为管理巨额的债务,1919-1920年,美国财政部进行了改革,专门设立国债管理部门;1940年正式成立了公共债务管理局,成为财政部的一个下属部门。
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导致财政收入锐减,债务暴增。1933年,罗斯福总统上台后,实施新政,扩大财政赤字,刺激经济增长,而长期财政赤字的结果就是积累下了巨额的国家债务。二战的爆发将美国国债推向历史性的高位,1930年,美国国债规模为160亿美元,1946年,国债占GDP的比重高达122%,创下美国有史以来负债的最高纪录。而到了战后的1950年,美国的债务达到2600亿美元。
从1960年以后,美国国债规模逐年攀升,其中1961年到1975年间,美国国债平均以每年170亿美元的速度在增长,这当中有越南战争的因素,美国国防支出占GDP高达9%,美国财政赤字大幅增加。
1978年,美国卡特政府发行了以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计价标价和结算的美国债券,总价值为52亿美元,即卡特债券,为美国提供了新的融资途径。1981年起,里根政府希望取得对苏联冷战的胜利,因而大量增加军费开支,美国国债从1981年的1万亿美元涨到1988年的2.6万亿美元,达到战后新的高峰。同时人们的消费方式出现了新的趋势,越来越依赖信用卡和抵押贷款,“负债”成为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另外,1983年,国债管理部门首次引进IBM个人电脑,建立国债的电子信息系统,这是国债的崭新运营模式。老布什总统时期,联邦政府配合民主党的增税计划,以削减每年以11.8%的速度增长的国债,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国债的过快增长。
1992年,克林顿政府把削减联邦赤字摆在优先地位。经过治理,财政赤字状况有明显改观;2000年,国债余额5.6万亿美元,仅比上年度涨了0.32个百分点。2001年,小布什政府掌权,国债占GDP的比重上升至84.2%;2009年1月,奥巴马上台后,债务占GDP的比率超过了90%。
2022年10月4日(当地时间),据美国媒体报道,美国财政部报告的数据显示,美国国债总额于3日首次超过31万亿美元。
2023年9月20日,根据美国财政部发布的数据,美国国债总额于当地时间9月18日突破33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0.8万亿元)。《纽约时报》称,国债总额再创新高,美国政府财政前景堪忧。
2024年1月2日(当地时间),美国财政部发布报告:美国国债总额首次达到34万亿美元,从33.911万亿美元升至34.001万亿美元。
日本发展
1870年,日本首次在伦敦发行以英镑计价的国债,发行利率为9.35%。1947-1964年,日本延续平衡财政思想,连续18年未发行国债。
1965年起,日本重启国债发行,共发行1972亿的赤字国债;1966年,日本修改财政法,增加“特例”条款,打破一般会计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允许发行赤字国债,同年还发行了6655亿的建设国债;此后每年均有发行建设国债。
1970年之后,随着经济增速的下行,赤字国债和建设国债规模持续攀升,赤字率和中央政府杠杆率也相应抬升,从小财政再度转回大财政;1975年,日本重启赤字国债,其“不发行国债原则”被打破。政府债务规模的快速攀升,使得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大力推行“重建财政”政策,同时压缩赤字国债、稳定建设国债,日本赤字国债规模从1980年最高的7万亿日元降至1989年的0.2万亿日元,并在1991-1993年实现零赤字国债发行,1980-1990年的建设国债则稳定在每年6-7万亿日元规模左右,没有再持续攀升。
中国发展
在宋代,中国就出现了世界最早的纸币“交子”,但古代中国从来没有发行过正式的政府债券。直到晚清,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中国人对债务特别是政府举债行为有了新的认识。鸦片战争以来,镇压太平天国和对外作战使得清廷陷入内外交困的财政窘境中。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战争所需的军费及战后赔款使清廷背负巨额外债,在知识分子兼商人黄思永的建议下,清廷开始仿效西方发行名为“昭信股票”的国债。名为股票,实是公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昭信股票期限20年,年息5%,目的是融资1亿两库平银。
1898年9月,由于政府公债没有任何群众基础,官员又借机牟利,昭信股票发行终以失败结束。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清政府为挽救财政危机再次发行“爱国公债”。然而这笔公债尚未发完,清王朝就土崩瓦解了。
1950年,为了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发展国民经济、弥补财政赤字,中国发行了1.48亿份“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年每年发行一期共计30亿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实际发行额35.44亿元)。这一阶段,国债发行的特点是发行的规模较小,占GDP比重不到1%;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债市场;不流通并且仅针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宏观调控主要依靠国家计划,财政的重要目标是保证收支平衡,发债是非常状态下的应急措施。
中国清偿完建国初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后,秉持着财政平衡的思想并没有发行国债。在此阶段中,大多数年份的财政预算保持平衡,即使出现赤字,也是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来解决问题,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是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1980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财权的划分,然而对地方政府的放权让利导致财政收入大部分留在地方,中央的财政吃紧,1979、1980连续两年出现了巨额的财政赤字。同时,各项开放政策的推进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国债恢复发行的需求尤为迫切。
在此背景下,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第一次发行,共发行40亿元,实际认购48.66亿元,中国摒弃了零负债的观念,国债发行正式常态化。1981-1987年间,中国国库券平均发行规模为59.5亿元,发行采取的模式是以政治动员和行政摊派为主,禁止自由买卖。
1988年,中国对国库券发行办法做出了重要改进,提高了利率,将还本期限从5年缩短至3年。同时,在上海、深圳、广州等7个金融改革试点城市首次开放国库券转让市场的试点工作,允许转让,但不可作为货币流通,标志着中国国债二级市场的初步建立。政府同期开始尝试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柜台销售方式,向广大城乡居民发行实物国债,中国出现了国债一级市场的雏形。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可以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首次形成了场内场外两个交易市场并存的格局中国交易所国债市场正式建立。1991年,中国开始实行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70家证券中介机构参加,国债一级市场初步建立。
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不再允许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发行国债成为中央财政解决财政赤字最主要方式,国债发行规模增长迅速。1994年,财政部首次发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国债,在期限上突破了前期国债发行期限均为3-5年的限制,同年国债发行量增长至1138亿元,同比增长115.5%。1995年后,每年发行量均比上年增长30%以上,远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年均增速。1995年8月,首次使用国债招标发行。1996年,中国首次对短期国债实行贴现发行,第一次发行长期附息国债。1997年6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各商业银行停止在证券交易所证券回购及现券交易的通知》,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建立,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为国债及其他债券的主要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中国开始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改变了使用国债被动弥补财政赤字的旧模式,而是主动使用国债去拉动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年,国债发行额达到6369亿元。同年初,国家逐步增开国债流通转让试点,标志中国国债流通市场的建立。
1999年,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证券公司陆续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国债承销和承购。2000年4月23日颁布实施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扩大了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的范围。200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承销团制度得以建立并持续推进,在2002年实现了全年所有国债通过承销团发行。
2002年4月15日,中国将银行间债券的准入制度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02年6月,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开始试点,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银行间市场。2002年10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向非金融机构开放。2003年,国债净价交易全面推行,提高了国债市场整体的流动性。
2006年,中国首次实现定期滚动发行短期记账式国债。2007年,尝试定期发行短期国债及把10年期国债作为关键期限国债;同年,实施短期国债净价交易,进一步提高了短期国债市场流动性。
2010年,允许上市的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现券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5日,国家财政部和澳门特区政府发布公告,中央政府计划于2019年7月4日在澳门发行20亿元人民币国债。2019年8月,除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以外的银行均获准参与交易所市场。
2020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为筹集财政资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发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二期)。
2020年9月,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准备从2021年10月开始把中国国债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待2021年3月做进一步确认后,国际投资者将能够通过富时罗素旗舰指数进入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
截止2021年5月,中国国债现券交易结算量已达到10.01万亿元。2021年12月,中国国债被正式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2022年6月15日,财政部在香港发行2022年首期75亿元人民币国债。202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告,中央政府计划于2022年9月7日在澳门发行30亿元人民币国债。
2022年12月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中国财政部将透过香港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人民币国债,总额50亿元人民币。
2023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年各类主体通过沪深北交易所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筹资64494亿元,其中沪深交易所共发行上市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13只,募集资金419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6580家,全年挂牌公司累计股票筹资232亿元。
2023年10月1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财政部将通过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增发人民币国债,发行规模合计160亿元人民币,分4个年期。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该决议明确中央财政将在2023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整体提升中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023年12月,首批国债资金预算2379亿元已下达,其中: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补助资金1075亿元、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54亿元、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气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50亿元。
截至2023年末,中国政府法定债务余额70.77万亿元。其中,国债余额30.03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余额40.74万亿元。2023年末,中国外债余额为24475亿美元。
2024年3月10日至3月19日,2024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两期国债由40家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代销。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38%;第二期期限为5年,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票面年利率2.5%。
2024年5月13日,财政部网站公布2024年一般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有关安排。中国计划发行1万亿元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期限包括20年期、30年期、50年期,付息方式是按半年付息。5月17日,超长期特别国债30年期发行;5月24日,2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6月7日,财政部第一次续发行2024年3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6月10日,2024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在银行渠道正式开售;6月14日,5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2024年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为记账式国债,可按记账式国债购买流程办理。
2024年7月,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财政部计划于7月1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2024年第三期人民币国债,发行规模为90亿元,具体发行安排将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公布。
2024年10月,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已就央行国债买卖建立联合工作组,并召开工作组首次正式会议,确立了工作组运行机制。会议认为,央行国债买卖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
2024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布公告,中央政府计划于2024年10月30日在澳门发行50亿元人民币国债。10月30日,财政部在澳门市场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国债。该次发债吸引了包括货币当局、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各类机构踊跃参与认购,峰值认购规模达到152.9亿元人民币,认购倍数超3倍,创历次在澳发债认购倍数之最。
2024年10月31日,央行网站发布消息,为加大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2024年10月人民银行开展了公开市场国债买卖操作,全月净买入债券面值为2000亿元。
2025年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暂停开展公开市场国债买入操作,后续将视国债市场供求状况择机恢复。
主要特点
国债的债务人是国家,债权人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债务人来说,国债具有平等性、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从债权人来说,国债具有平等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主要特点如下:
安全性高
由于国债是中央政府发行的,而中央政府是一国权力的象征,因此发行者具有一国最高的信用地位,属于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风险较小,投资者会较为放心。
流动性强
国债流动性强,变现容易。中央政府的高度信用地位,使得国债的发行额十分庞大,发行也十分容易,由此造就了一个十分发达的二级市场,客观上为国债的自由买卖和转让带来了方便,增强了国债的流动性,变现较为容易。
税收减免
可以享受许多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购买国债的投资者与购买其他收益证券相比,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
收益稳定
国债投资的收益主要由本金和利息两部份组成。
国家工具
国债是国家对货币市场操作的重要工具。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可以有效地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而实现对宏观需求的调节。
发行目的
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平衡财政收支
平衡财政收支一般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主要分类
分类标准
内债:指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
外债: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和在国外发行的债券。
从历史上考察,外债与内债几乎是同时产生的。当一国政府遇到严重的经济困难时,不仅向该国人民借款,而且向其他国家政府借款。随着商品信用经济的国际化,又出现了在国外发行债券等新的外债形式,各国政府向国外企业和个人发行债券以及管理和经营其他国家在本国发行的债券,已成为十分普遍和正常的事情。
所谓短期、中期、长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标准如下:
短期国债:指一年期以下的国债。
长期国债:指十年期以上的国债。
中期国债:在1年(含1年)以上、10年以下(含10年)的为中期债券。
事实上,除了上述三种期限的国债之外,还有一种永久性国债或无期国债。这种国债不规定到期时间,债权人也不能要求清偿,但可按期取得利息,国债是否偿还,什么时候偿还,完全由政府单方面决定。无期国债在一定意义上已不是信用形式,具有较大的副作用,因而有关国家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不会发行这种国债。在历史 上,只有英、法等少数国家为了筹措备战费采用过这一形式。
自愿国债:是指居民和团体自愿认购的国债,能够自由买卖、自由转让。承购人自愿购买公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债息或作为财富储存、分散风险等,因此,此种公债的发行量,取决于债息水平、银行利率水平、通货膨胀率等因素。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利用行政的强制手段,强迫居民或团体购买的国债。这种国债一般是在国家财政发生特别困难而社会各界又对认购自愿国债不积极甚至采取抵制态度时采取的方式。强制国债虽然也要还本付息,但就其方式来说已经背离了信用原则,更接近于所得税的性质。由于这种国债发行方式不但剥夺了承购人的自由意志,而且容易导致负担的不公平,因此,世界各国已很少采用。
可流通国债:也称为可上市国债,是指能够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通买卖的国债。可流通国债的交易价格随市场供求及利率、物价等经济与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变化,是金融证券市场上重要的交易工具。
不可流通国债:也称非上市国债,是指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的,只能到期兑付的国债。但是认购者可以向认购网点提前兑取,般要收取手续费,持有期限的利率通常低于到期时的水平。
贴现国债:指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发行时按规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国债。贴现国债的发行价格与其面值的差额即为国债的利息。由于是贴现发行,国债的利率一般不会印刷在国债票面上。
附息国债:是指在券面上附有息票的国债,或是按照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支付利息的国债。息票上标有利息额、支付利息的期限和债券号码等内容。附息国债的利息支付方式一般会在偿还期内按期付息,如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
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在发行时即规定了票面利率,且票面利率在整个偿还期内不变的国债。固定利率债券不考虑市场利率变化的因素,因而其筹资成本和投资收益可以事先预计,不确定性较小,但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仍然必须承担市场利率波动的风险。
浮动利率国债:是指发行时规定国债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国债,也就是说,国债利率在偿还期内可以进行变动和调整。浮动利率国债的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确定。
实物国债(有纸国债):是发行国债时付给购买者统一印制的、有固定金额的纸制债券。有纸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到期可以在任何兑换场所兑换。1993年以前中国发行的国库券均为实物国债。
非实物国债(无纸国债):即不印刷实物债券。如中国国债种类按券面形式可分为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两大类。
储蓄国债: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记账式国债:是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的、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并可以上市交易的债券。
中国国债种类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握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
无记名国债为实物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实物券面形式(券面上印有发行年度、券面金额等内容)记录债权而发行的国债,又称实物券。是中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
记账式国债是以电子记账形式记录债权,由财政部面向全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可以记名挂失、上市和流通转让的国债品种。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采用无纸化形式,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性好。
各国国债种类
英国国债主要有三种类型:年金国债、彩票国债、向特许公司的长期借款。
美国联邦政府债券种类多样:可分为可转让债券及不可转让债券;适合商业银行和联邦储备银行认购的债券、适合互助储蓄银行和保险公司等投资的长期债券、联邦政府的投资帐户认购的特别发行债券、适合吸收公众流动储蓄金的储蓄债券等。
意大利的国债种类:按发行期限的长短来分,最短为3个月,最长则可达30年。具体可分为零息债券、中期零息债券、7年期浮动利率债券、中长期固定利率债券和中长期指数连接债券。
日本的国债种类:按偿还期限可分为一般有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按付利方式可分为一般有贴息国债和付利国债;按能否自由转让可分为一般有实名国债和无记名国债;按发行目的可分为一般有融通资金的债券、财源支付的债券和延期支付的债券。
国债发行
国债的发行指国债售出或被个人和企业认购的过程,它是国债运行的起点和基础环节。
发行方式
国债发行的核心是确定国债售出的方式,即国债的发行方式。
发行价格
国债发行的价格是指政府债券的出售价格或购买价格,即政府债券的发行价格不一定就是票面值,可以低于票面值发行,少数情况下也可以高于票面值发行,所以就有一个发行的行市问题。按照国债发行价格与其票面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
国债利率
国家借债或发行债券到期时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付息多少则取决于国债利率。国债利率的选择和确定是国债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与国债的发行和偿还密切相关。
国债交易
国债市场
也称国债发行市场,是指以发行国债的方式筹集资金的场所。这个市场的实质是在信用关系的基础上,国债的债权者与债务者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市场上,具体决定国债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发行条件,并引导投资者认购并办理认购手续、缴纳款项等。
也称国债流通市场,是买卖已发行的国库券的市场,由交易场所、交易方式和交易价格等要素构成。国债二级市场包括高度组织化的证券交易所市场和比较松散的证券中介机构的柜台交易市场。交易方式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 期权交易和回购交易等。
如中国的记账式国债在一级市场通过记账式国债承销团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并在中央结算公司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上市后,个人投资者也可在二级市场向机构投资者购买。
交易类型
国债流通市场的交易类型包括交易所交易和柜台交易两种。
交易所交易是一种有集中、固定的交易场所的国债交易类型。交易所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二级证券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一般地,只有作为交易所成员的经纪人或交易员才能在交易所中从事交易活动,公众则通过经纪人或交易员进行交易活动,买卖的证券也必须经过核准才能进入交易所。世界各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会员制组织形式。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由许多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中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另一类是公司制组织形式。公司制组织形式通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柜台交易也称店头市场交易,指国债经纪人或国债自营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而直接与顾客进行交易的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交易方式灵活,由买卖双方协商定价。通常柜台交易有两种形式,即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通常的做法是,证券公司按照想买入国债的客户委托的买价或按照想卖出国债的客户委托的卖价,尽可能以对客户最有利的价格成交,然后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交易方式
常见的国债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回购交易和期权交易四种。
国债现货交易是指国债投资者在国债市场上买卖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手续的国债交易行为。这是一种较为传统的交易方式,这种方式不采用交易保证金制度。一般来说,凡是可上市国债,在发行结束后即可直接通过交易所进行转让。 中国发行的国债中,上市国债占的比重比较大。
国债期货交易是指国债买卖成交后,并不马上交割,而是由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在将来某一时刻进行交割结算的国债交易行为。 国债期货交易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交易者谋划通过时间将市场风险转嫁给另一方。
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是在1992年12月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推出的,1993年10月对个人开放后迅速活跃起来,但相关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得力、市场参 与者的行为不规范,加上交易的品种少,市场容量狭小,导致国债期货市场投机过度,最终导致震动全国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严重违规事件,即“3·27”事件。此后,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暂停国债期货试点工作。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卖出一种国债时附加一定的条件,于一定时期后,以预定的价格或收益率由最初出售者再将该种国债购回的方式。回购协议交易对国债的原持有人(卖方)来说,是回购交易;而对投资人(买方)来说,则是逆回购协议交易。由于是带有回购条件的买卖,所以国债实际上只是被暂时抵押给了买方,买方得到的只是双方议定的回购协议的利息,而不是国债本身的利息。回购协议的期限最短为一天(隔夜交易),最长为一年。
为了提高国债的流动性,中国从1991年开始试办国债回购交易,回购市场的交易量在随后几年急剧增长,但由于没有建立起一个服务于回购交易的统一的国债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回购市场的制度管理和运作技术也没有跟上,因此回购市场在运行中出现了许多问题。1995年,中国曾对国债回购市场进行整顿,使国债回购市场逐步走上了正轨。
国债期权交易
国债期权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为限制损失或保障利益而订约,同意在约定时间内,按照协议价格买进或卖出契约中指定的国债,也可以放弃买进或卖出这种债券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比国债期货交易更灵活,投资更少,收益和风险也更大,要求有严密的金融市场法规和较高的监管水平,因而发展中国家很少开展这类交易。
中国国债交易
国债现货交易是国债二级市场上最基本的交易方式,国债流通市场的发展,也是从现货交易开始的。中国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参加深、沪交易所国债现券交易,投资者只要持有深、沪交易所的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即可以进行国债买卖,交易方式与股票交易相似。投资者只需注明买卖国债品种的代码、价格和数量即可委托券商代为买卖。
一是投资者可以通过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各地证券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帐户”或“基金帐户”,进行上市国债的认购、交易和兑付;二是到证券营业部开户,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委托买卖手续。
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国债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包括全价交易与净价交易:全价交易是指债券价格中把应计利息包含在债券报价中的债券交易;净价交易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即将债券的报价与应计利息分解,价格只反应本金市值的变化,利息按票面利率以天计算,债券持有人享有持有期的利息收入。
中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的发行以来,绝大部分债券的购买和转让方式是以全价交易方式进行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债现货交易原来也是全价交易。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库[2001]12号文通知,深、沪证券交易所拟于2002年适当时机起试行国债净价交易。
在净价交易下,买卖双方都以国库券的净价进行报价,交割价仍是全价,即净价加上应计利息才是实际的交割价。具体为:
(1)深、沪市国债交易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国债全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2)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格×成交量)为基数计算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3)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将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国债偿还
资金来源
偿还方式
主要作用
促进作用
通过发行国债弥补财政赤字,是国债产生的主要动因,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用国债弥补财政赤字,实质是将不属于国家支配的民间资金在一定时间内让渡给国家使用,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单方面转移。虽然政府也可以用增加税收以及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但比较而言,以发行国债的方式弥补财政赤字,一般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也较小。用国债弥补财政赤字,改变的是社会资金的使用权和使用方向,一般不会导致通货膨胀。同时,由于国债认购所具有的自愿性,国债发行吸纳的是社会闲散资本,对社会私人部门的投资和消费都不会产生过大影响,因此,发行国债是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国债是政府在正常财政收入形式以外筹集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在市场失灵领域安排公共投资以弥补民间投资的不足,促进经济发展。由于单独依靠税收等正常形式的财政收入并不能完全满足政府对资金的需求,因此,有必要通过发行国债为政府筹集建设资金。
国债在弥补财政赤字和筹集建设资金过程中,客观上发挥着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影响社会总供求关系、调节经济运行的功能。
政府发行国债首先会改变民间和政府占有资源的规模,影响社会资源在两大部门原有的配置格局。国债资金的使用方法不同,将对国民财富的分配结构以及资源流动方向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在社会需求内部产生调节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比例的经济调节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发行国债,继而扩大财政支出的过程,能够调节社会总供需关系,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另外,短期国还可以作为一国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对象,是调节货币流通量的重要手段。
局限性
国债发行规模过大时,一是会导致政府债台高筑,陷入债务危机;二是会降低政府支出的效率,导致支出浪费;三是社会的闲置资金是有限的,政府集中过多闲置资金会侵蚀经济主体的必要资金,从而会影响私人的投资和消费。
法律法规
国债法是调整国家在筹措、使用和偿还社会资金的过程中与其他主体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对国债市场的调整起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健全且系统的国债法律制度可以大幅度增加市场中资金的注入,强化认购者对国债流通市场的参与度,对国债的发行、流通等阶段进行有序规范。在世界范围内,国债市场在具体的实践发展中,持有人与认购者之间乃至全部国债复杂体系的良性互动和有序运行的基础是合同法、证券法以及部分国家单独制定的国债法。
美国
美国为资本主义国家,市场流动性非常大,因此美国的国债法相对来说较为健全。美国创立的国债法包含着两部分,一为证券法,另一部分为专门的国债法制度。美国证券法体系包括由联邦政府创立的法(包括与此相关的其它配套法律),也包括各州政府所开创的与证券法相关的法律。具体有:
1.1933年颁布的《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这两部法律及其相关的修正案成为了任何证券适用的法律规范。
2.美国制定了专门的公债法律规范,如颁布于1986年的《政府债券法》。
日本
日本的国债法体系较为完善的,具体有:
1.国债法的基本法律,包括《财政法》《特例公债法》以及《国债整理基金特别会计法》。
2.作为日本政府对国债进行管理以及其他各种债券流通方法的根本大法是《证券交易法》。
中国
中国国债法律法规包括:1992年中国颁布并于2011年1月8日修订《国库券条例》;1998年通过并于2019年第二次修订的《证券法》,对国债的发行、流通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2021年颁布的《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等。
稳健高效的国债市场需要诸多法律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国债法律系统来加以保证,该体系中包含证券法、税法、保险法和国债法等多种法律。中国国债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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