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国土资源局

徐州市丰县的政府机构

丰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4月在原丰县国土管理局和地质矿产局的基础上组建,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机构简介
2005年12月,实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内设办公室等10个行政股(室),下属1个执法监察大队和5个局属事业单位。14个镇设国土资源所,为国土资源局派出单位。
现有在职科级领导干部8人,在职干部职工248人,其中党员192人,占职工总数的63%;高、中级及技术人员58人,占职工总数的19%;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79人,占职工总数的59%。
主要职责
按照丰政办发(2011)20号文件规定,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相关办法。
(三)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
(四)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和承办权属纠纷的调处;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组织开展国土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和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类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六)管理、监督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收回、收储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七)监测全县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
(八)负责全县规划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指导和开展全县采矿权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统计和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全县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地质勘查监管,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专项重大地质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县公益性地质调查。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负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负责全县审批权限内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和确认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十三)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拟订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市场监管;负责测绘成果、地理信息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专项重大科技规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等工作;
2.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4.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
5.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6.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办公室主任:刘吉亮 人教股股长:陈风雷
法规监察股
1.承担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2.组织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
3.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
4.承办全县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组织国土资源听证,指导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负责案件的立案、审理、听证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拟定。
地籍管理股
1.组织实施地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制度;
2.承办全县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
3.指导和开展土地确权、登记;
4.承办依法调处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权属争议工作;
5.承办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6.承办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市场、测绘产品技术质量监管;
7.承办全县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的维护。
(四)土地利用管理股(行政许可服务股)
1.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年度供地计划;
2.承办确定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式和批后监管工作;
3.审查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和确定处置方式;
4.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五)耕地保护股(规划科技股)
1.承办全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2.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3.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4.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5.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承办全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6.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7.承办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
8.承办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及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六)矿产资源股(地质环境股)
1.管理采矿权市场;
2.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政策;
3.承办地质勘查项目监督检查及行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监察室
1.负责组织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决议、措施、规定和工作意见等,建 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2.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组决策情况;
3.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负责对本局机关和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工作安排,并经常检查督促;
4.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监督检查本局机关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严格责任报告、考核、追究制度;
5.参与本局重大项目执法监察,负责行政效能监察;
6.负责受理群众对监督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7.按信访条例规定,认真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和督办上级纪委交办信件;
8.负责对本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工作;
9.负责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
10.承办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局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定期向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及局党组、行政领导报告工作。
直属单位
执法监察大队
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依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对各类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实施执法检查、监督;
2、对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动态巡回检查全县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3、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建立违法案件登记台帐、报表;
4、对无证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对越界采矿进行监督检查处理;维护矿产品流通领域的秩序,查禁非法开采的矿产品进入流通领域;
5、对违法测绘行为进行查处;
6、对县局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案件执行情况,负责跟踪检查监督;协助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予以强制执行;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占地、私搭乱建依法拆除;
7、调查涉地信访案件,向县局报告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矿产市场中心
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规划、计划和目标;
2、为土地交易、洽谈、招商、展销等活动提供场所;
3、收集、公布、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收集、储存、发布土地交易行情、交易结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
4、接受国土资源局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规则、须知、方案,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交易,地价评估工作;
5、代理土地交易,组织现场竞价,发布土地交易公告,对土地转让和租赁行为进行鉴证;
6、负责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7、做好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
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土地储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对拟储备地块的现场调查、测算、补偿,拟定土地储备方案,通过“征收、购置”多种形式实施土地储备;
3、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及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5、负责对土地开发复垦、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工作。
基础测绘中心
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实施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启动电子政务大厅、提供窗口服务;
3、实施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政务信息公开化、办公设施自动化的具体工作;
4、负责网站管理,办好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及时维护更新丰县国土资源网;
5、负责网络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6、负责地籍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日常更新维护;
7、负责实施基础测绘工程项目;
8、负责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土地矿产登记中心
机构性质:全民事业
工作职责:
1、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权属审核、调查表格录入、制证发证、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2、初始登记:农用地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3、变更登记:权属变更登记、企业改制登记、分割许可证登记、房改房登记、商品房登记、二手房登记、用途变更登记等;
4、他项权利登记:租赁登记、抵押登记、临时用地登记等;
5、注销登记:土地证注销、他项权利注销、丢失注销等;
6、运作鹏宇登记代理中心,受委托办理土地登记中事务性、技术性等工作。
领导信息
刘敦森: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耕地保护工作。分管人教股、财务股、耕保股,联系梁寨、大沙河国土资源所。
渠 波:分管地籍、测管、矿管、信息化工作。分管地籍股、地矿股、登记发证中心、信息与基础测绘中心,联系凤城、首羡国土资源所。
尹洪田:分管政工、后勤、安全、卫生、制度检查落实、档案、政务信息、综合治理、计生、群团、基层所建设。分管办公室,联系师寨、华山国土资源所。
侯 勇:分管土地市场、土地储备、土地利用、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分管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利用股、监察室、开发区分局,联系王沟、赵庄国土资源所。
王业赞:负责耕地保护、科技规划工作,分管耕保股、规划科技股、土地整理中心、开发所,协调县重大项目办及开发区用地业务。联系欢口、范楼国土资源所。
潘荣卉: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法规监察、行风建设,分管监察室、法规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协管政务信息,兼管计生、群团工作。联系孙楼、顺河国土资源所。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