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公安局位于青龙街道望江大道819号,下设23个内设机构和25个派出所。
机构介绍
云阳县公安局位于云阳县望江大道819号,是三峡库区第一个率先搬往新城办公的县级公安机关。机关办公大楼建筑面积6652M2,1999年7月动工,2001年5月竣工,同年6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
该局以“全力维稳、竭诚为民”为总纲,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团结拼搏,艰苦作战,全力维护云阳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近年来,该局曾获集体三等功5次。其中刑侦大队曾记集体三等功4次,青龙派出所曾获公安部“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3次。全局民警记二等功15人次,三等功116人次。
部门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荣誉
2022年5月,云阳县公安局栖霞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派出机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地区重大案件,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六)参与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七)依法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九)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县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十)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管理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
(十一)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县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管理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对全县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察、考察。
(十四)规划、组织县局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七)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阳县公安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政工监督室(纪委、监察科、督察大队)。
主要职责:政工、纪委、监察、督察合署办公,负责公安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方面的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1名。
(六)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及案侦一、二、三、四、五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7名。
(七)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处理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以及其他行政、刑事案件,但重特大案件或者有特别管辖规定的案件除外;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4名。内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机动中队、勤务一中队、勤务二中队、勤务三中队、勤务四中队、勤务五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一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二中队、公路巡逻民警三中队,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3名。交巡警大队定员95名以上。
(八)治安管理大队(挂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枪支爆炸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处置、巡逻防控等工作。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及一、二、三、四、五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6名。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负责警卫工作、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机构级别为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内设内务中队、警卫安全保卫中队及案侦一、二中队。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3名。
(十)情报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县情报研判工作,进行重大案事件预警,为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实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服务一线实战。开展情报工作三级联动,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数据采集、录入、上传,质量倒查等基础性工作。
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十一)云阳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监管工作,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管理,保证监所安全。
领导职数4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2名。
(十二)云阳县拘留所(挂强制戒毒所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保证拘留所安全;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和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强制戒毒人员安全。
领导职数3名,其中所长、教导员、副所长各1名。
派出所。
基层派出所的职责按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云阳县公安局下设17个派出所。分别是:双江街道派出所、青龙街道派出所、水上派出所、莲花派出所、盘龙派出所、凤鸣派出所、龙角派出所、宝坪派出所、故陵派出所、红狮派出所、栖霞派出所、南溪派出所、双土派出所、江口派出所、沙沱派出所、高阳派出所、平安派出所。
领导职数:10人以下派出所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副所长各1名;10人以上不满20人的,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2名;20人以上的,设所长、政治教导员各1名,副所长3名。
人员编制
坚持警力下沉的原则,切实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公安局要合理配置各机构警力资源,实现基层所队警力占本级公安机关警力的85%以上,派出所警力达50%以上,局机关警力控制在15%以内,并将配置情况报县编委备案。
云阳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为471名,其中机关71名,基层派出所235名。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副政委1名。
公共服务窗口
派出所一览表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