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仙桃市政府经济管理部门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规划的制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项目的管理以及市内重大经济活动的协调等工作。

所获荣誉
曾先后被省政府表彰为“计划工作先进集体”、“移民建镇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发改委表彰为“计划系统先进集体”、“利用世行贷款先进单位”,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国家、省、市级开发区和地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本市涉及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区域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十四)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主任 王洋
党组成员、副主任 程 勇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良坤
党组副书记 王晓梅
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之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晓玲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能源局局长 韦国政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曾大为
党组成员、体改办主任 黄若军
党组成员、铁路办主任 周传舫
党组成员 郑驰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提案承办、政务公开、信访、督办等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负责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参与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参与规划安排重大项目;负责起草重要政策文件和发布信息;组织、协调并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负责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发改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发展水平、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组织下达年度计划;进行全市宏观经济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或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编制;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三)投资科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提出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会同行政审批科做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及竣工验收。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四)工业科
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会同行政审批科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组织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做好企业技术创新、生物产业、显示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检查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定期上报;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六)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政法、民政、旅游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高校和中专招生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审核报批高等学校,审批、审核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负责其布局调整;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市财政性建设投资。
承担市医改办日常工作。
(七)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正科级)
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组织协调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负责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负责全市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财贸外经科
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建议,参与重要价格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外贸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承担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服务业科(就业与收入分配科)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市县的区域合作;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
承担农业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交通能源科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电力及新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承担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参与市级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及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工作;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各地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配合开展对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四)行政审批科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公示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工作。
仙桃市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市“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专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及改革实施方案等的衔接工作;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负责“五个一体化”的衔接工作;负责综改工作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改革项目及试验项目资金的衔接和督办落实;负责组织综合性和重大改革试点的综合评估工作。
仙桃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研究制定发展跨地区经济技术协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为我市企业在外地投资及商务活动提供协调服务;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大跨地区协作项目的论证和洽谈工作;负责组织我市政府经济团赴外地开展经贸活动;做好外地政府到我市来访经济团的接待、洽谈工作,为外地在我市举办展销会、博览会、经贸洽谈、招商活动提供协调服务;负责我市与国内友好城市或地区的日常联络工作。
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服务项目单位、服务基层群众、服务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水平,现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1、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坚持行政服务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热情周到的原则。一是增强项目审批的透明度。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流程、依据、办理时限等在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网站、发改委一楼大厅进行公示,使项目单位对项目办理程序一目了然。二是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和窗口办结制,减少项目审批环节。三是缩短办结时限。项目立项审批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办结,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受理后7个工作日办结,项目核准受理后7个工作日办结,项目备案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四是推行亲情服务。在接待上做到语言美、行为美,在项目咨询上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周道地对待每一个服务对象。
2、全力抓好项目资金争取。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项目建设的资金扶持,重点做好关系民生的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争取工作。一是及时在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产业政策信息,方便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二是建立项目库,主动到企业和基层跟踪项目;三是建立跑京、跑省的长效机制,通过主动摸信息、主动跟踪项目,确保我市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和省笼子。四是主动为企业争取设备退税、免税、进口配额、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3、主动参与宏观经济管理。充分发挥发改委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主动参与全市重大经济活动,为确保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一是科学编制经济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两型”社会规划、开发区资源整合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二是及时监测经济运行动态。认真做好季度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分析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三是主动协调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武汉城市圈建设、企业上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及重大项目的协调等。
4、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格干部队伍的行政行为,强化廉政意识。不准利用职权借争取项目之便为自己和亲戚朋友谋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在项目单位吃、拿、卡、要、赊,不准利用职权在项目单位报销应由单位和个人开支的费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