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卫生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中央和省及宁波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贯彻落实工作。
工作职责
1、负责中央和省及
宁波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的贯彻落实工作。
2、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3、依据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对全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卫生和医疗器材使用、医用生物制品、生物材料等行使监督权;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献血等工作。
4、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医疗卫生技术和医疗卫生设备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负责发布卫生服务信息。
5、组织开展
爱国卫生运动和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重大灾情疫情等突发事件。
6、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制订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干部保健等工作;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8、制订全市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和重大医学项目的科研攻关;组织全市继续医学教育。负责对外医学技术交流、合作和援助工作。
9、研究指导
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负责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10、负责对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11、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制订实施全市医药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2、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红十字会、市献血工作和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市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等组织的日常工作。
13、参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制度的制订、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14、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审批和报销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审计科、医政科教科、卫监疾控科、爱卫办、纪检监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职责: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承担全市人民的医疗诊治服务、120医疗急救工作,还承担各大医学院学生的实习教学工作和全市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进修工作。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西石山南路112号
职责:承担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对流浪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承担阳明街道区域内城区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和城市社区卫生基服务工作。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控制、检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与检测检验;承担
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健康相关产品、场所
卫生质量检验及出证;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各类卫生检测、评价和出证;组织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和防保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
职责:1、负责各类卫生许可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等工作;2、负责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学校、职业、放射、传染病、消毒和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监督工作;3、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卫生监督;4、负责监管各类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5、负责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6、负责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7、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受理立案,进行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执行处罚决定;8、负责对卫生违法行为、事件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9、负责全市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10、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11、承担市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它任务。
职责:完成各级政府和
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
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操、
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8、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职责:培养中高等学历卫生技术人员,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余姚市梨洲医院,万年桥路28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丈亭中心卫生院,丈亭镇文卫路15号
职责:为当地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严格执行医德医风的相关规定,面向当地群众改变医疗服务模式,转变工作作风,开展送医主动上门服务;遵纪守法,按规定的执业范围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及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陆埠中心卫生院,陆埠镇禁河路1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梁弄中心卫生院,梁弄镇北路33号
职责:主要负责梁弄镇及周边辐射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服务、院前急救及梁弄镇公共卫生服务,为山区人民提供价廉、质优、高效、快捷的医疗服务。
马渚中心卫生院,马渚镇东二路115号
职责:本院是姚西地区集医疗、预防、保健、急救、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区域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院前急救的服务中心。
临山中心卫生院,临山镇车站北西路25号
职责:集医疗、急救和预防保健于一体
低塘中心卫生院,低塘街道许家堰路10号
职责:主要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设成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凤山街道卫生院,新建北路587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梨洲街道卫生院,梨洲街道雁湖北路46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兰江街道卫生院,谭家岭西路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阳明街道卫生院,阳明街道老方桥路4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朗霞街道卫生院,朗霞街道东街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三七市镇卫生院,三七市镇安捷东路83号
职责:承担本辖区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任务。
河姆渡镇卫生院,河姆渡镇河姆渡西路86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大隐镇卫生院,大隐镇学士东路31号
职责: 卫生院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工作重点,着重解决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诊急救、危重病人转诊、疾病预防、妇儿保健服务、重点人群服务等。
鹿亭乡卫生院,鹿亭乡上庄村
职责:(六位一体):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计生指导、健康教育、康复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三大类十二项):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安全保障。
四明山镇卫生院,四明山镇梨洲村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大岚镇卫生院,大岚镇丹山路3号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牟山镇卫生院,牟山镇牟山村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
黄家埠镇卫生院,黄家埠镇镇北东路22号
职责:医疗保健、计生服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
小曹娥镇卫生院,小曹娥镇朗海村
职责: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