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教育局,是余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142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指导全市教育改革、组织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4、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素质,合理调配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及教育设施建设和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6、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学校领导的聘任工作。
7、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
8、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9、负责市内民办学校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10、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教育政策调研;负责局重要会务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信访、保密、档案、保卫、综合治理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教育涉外工作;联系教育系统有关社团。
机构负责人:杨小杰
(二)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协助党委指导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工作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和局管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的建议;做好中小学校长(含后备干部)的培训、管理、监督和离退休干部(含机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园主任)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师资培训中心工作。
负责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制度,并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重大事项的执法、执纪、监察;参与教育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干部、教职工违纪事件查处等工作。
机构负责人:许孟烈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宏观指导全市教育布局和结构调整等工作;规划市属城区;学校的布局;负责中小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督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制订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指导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单位)年度预决算、基建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人民教育基金和指导监督直属学校(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机构负责人:章坤球
(四)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国防教育、军训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种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机构负责人:孙申乔
(五)职教成教科(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制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和指导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教育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燎原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六)督导科
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中等及以下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举办者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主体和指导;负责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检查验收工作。
机构负责人:应建军
(七)高校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
在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普通高校、高职、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报名、考试工作;负责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工作。指导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及各系统开考的中专自考工作,指导全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协助劳动局做好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机构负责人:何邦
领导信息
熊剑锋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行政重大事项、审计等工作。
鲁岳彪 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局长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学校党建、统战、政法、武装、宣传、信访、机关党委、教育工会、机关工会、老龄委、关工委、妇委会、四明山革命老区建设、“八八战略”实施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教育工会,协助分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联系市教师进修学校。
吴 文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科技教育、体育艺术、国际交流、卫生健康及防疫、招生考试、教育研究、语言文字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管理科。联系市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兼任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
魏代明 党委委员、专职副总督学。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内审工作、教育督导、评估监测、职业教育、终身(社区)教育、民办教育、高教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营商环境优化、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校、数字化转型、“最多跑一次”改革、校企对接、乡村振兴、农科教等工作。分管督导科、职教成教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校外培训监管科。联系组织人事科(监督、内审)、职成教教研室、市教育督导评价中心。
杨浩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计划财务、规划基建、学生资助、统计、共同富裕、区域一体化、对口支援、教育服务、教育装备、数字化项目、人民教育基金、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现代(未来)社区建设等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联系市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市电化教育中心。
孙 奇 副局长。协助书记、局长负责学前教育、文明校园建设、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普法、校园安全稳定、中小学德育(配合开展关工委工作)等工作。分管学前教育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团工委、少工委。联系市中小学综合素质实践基地。
许孟烈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科科长,余姚技师学院(筹)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组织人事科工作,主持余姚技师学院(筹)工作。
岑忠良 四级调研员。协助鲁岳彪副书记工作,任市慈善总会教育慈善分会会长,负责余姚市人民教育基金会资金募集、管理工作。
丁维钧 三级调研员。协助魏代明副总督学工作。
方晓英 四级调研员。协助魏代明副总督学工作,分管内审工作。
杨建忠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杨浩波副局长工作。
下属单位
余姚中学,余姚二中,余姚三中,余姚四中,余姚六中,余姚七中,余姚八中,实验学校,高风中学,余姚职技校,余姚二职,职成教中心,余姚四职,余姚五职,城区职成校,教研室,职教研室,教师进修校,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特教中心,教仪站,综合基地,校企公司,凤山街道教辅室,阳明街道教辅室,梨洲街道教辅室,兰江街道教辅室,四明山教辅室,大岚教辅室,梁弄教辅室,鹿亭教辅室,陆埠教辅室,大隐教辅室,丈亭教辅室,三七市教辅室,河姆渡教辅室,马渚教辅室,牟山教辅室,低塘教辅室,朗霞教辅室,泗门教辅室,小曹娥教辅室,临山教辅室,黄家埠教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