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成立于1986年,是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所组成的群众性自治团体。
概述
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遵守所在国(法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在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的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本会的宗旨是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服务,促进留法学人之间学习、思想及感情交流,协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他们完成在法留学和工作任务,报效祖国。
全法学联由李培林等中国留学生发起,于1986年12月27日成立于法国巴黎。成立时,中国在法留学生和进修人员有1600余名,分散在法国近40个城市,分别学习理工、经济、农业、艺术及社会科学。成立时的宗旨是:促进中国留法人员之间的学习,思想及感情交流,促进各地中国留学生联谊会、各中国留学生学术团体之间的信息流通和经验交流。
三十载栉风沐雨,三十载发展积淀,三十载硕果累累,留法学人这个光荣的团体共同写下了全法学联的壮丽篇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医学家陈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社会学家李培林,前国家航天局局长、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航天专家孙来燕,原科技部副部长、自动化专家马颂德等,都是三十年来留法学人的杰出代表。
从“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到“全面伙伴关系”,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三十年来,全法学联和所有留法学子一道见证了中法关系的持续健康向好发展,也成为促进中法友谊不断加深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从中法签署第一个民用核能合作协议,到空客A320总装厂落户中国,到合作开拓第三方市场,全法学联和所有留法学子一道推动并受益于中法之间从教育、文化、科技、经济等全方位合作。
从江泽民主席、胡锦涛主席、习近平主席先后访法、希拉克总统、萨科齐总统、奥朗德总统先后访中,到去年一年之内中法两国元首、政府首脑双互访的历史性时刻,都少不了全法学联和所有留法学子的爱国身影。
如今,全法学联已涵盖了四十多个城市学联,数十个校级学联等成员单位,囊括了四万余名中国学者、学生,创办了“学联春晚”、“中秋游船”等品牌活动,构建了全法留学生应急安全网络机制,实现了“就业创业、学术科研、文艺体育、对外交流”等四位一体职能延伸,引领和激励了留法学人“坚守爱国主义、矢志刻苦学习、奋力创新创造、促进中法交流”。三十年来,全法学联已然成为在法留学人员团体当中的一面旗帜,在组织建设、活动建设、机制建设等方面也成为走在各海外中国学联前列的标杆学联。
名单
第1届 1986—1987年 主席:李培林 副主席:林平 汪晖秘书长:丁辉
第2届 1987—1988年 主席:丁辉 副主席:成利 曹纬
第3届 1988—1989年 主席:曹纬 副主席:封松林秘书长:嵇宁
第4届 1989—1990年 主席:张卫东 副主席:钟纪刚秘书长:张曙
第5届 1990—1991年 主席:张卫东 副主席:魏大鹏秘书长:辛世鹤
第6届 1990—1991年 主席:辛世鹤 副主席:宋立伟
第7届 1992—1993年 主席:孙来燕 副主席:宋立伟
第8届 1993—1994年 主席:宋立伟 副主席:邹永青
第9届 1994—1995年 主席:余锋 副主席:郭井泉、张云志
第10届 1995—1996年 主席:陈延连 副主席:张云志 李太生 秦岭 喻富根
第11届 1996—1997年 主席:陈延连 副主席:叶非 何松
第12届 1997—1998年 主席:傅荣 副主席:王清远 杨铁
第13届 1998—1999年 主席:王清远 副主席:蔡耀军 (后为主席) 李海峰 杨学军 姚赛男
第14届 1999—2000年 主席:李海峰 副主席:张勇民 何金 姚赛男 卢惠波 张曦 冉慧敏
第15届 2000—2001年 主席:李昌龙 副主席:张勇民 王吉会 张曦 何金 姚一隽 卢惠波 董时 王建华 边杉树 吴彬
第16届 2001—2002年 主席:李昌龙 副主席:张勇民 张曦 鄂杰 吴彬 石佳友 徐爱平 边杉树 卢惠波 刘辛
第17届 2002—2003年 主席:石佳友 副主席:惠方民 袁立 刘晓清 卢惠波 张明南 毕文平
第18届 2003—2004年 主席:袁立 副主席:石德利 陈鹏 孙平
第19届 2004—2005年 主席:陈鹏 副主席:龚笃晟 赵巍胜 吴学峰
第20届 2005—2006年 主席: 龚笃晟 副主席:林玲 奚胥光 赵巍胜
第21届 2006—2007年 主席:龚笃晟 副主席:周令佳 惠方民 苏磊
第22届 2007—2008年 主席:郑曾波 副主席:斯康
第23届 2008—2009年 主席:李正 副主席:张勇民 任亚伟 周兴 陆智萍 李先亮
第24届 2009—2010年 主席:李正 副主席:张勇民 于悦泓 凌冰 吴娜 魏南枝
第25届 2010—2011年 主席:高昇 副主席:肖一鸣 郑坂 李栋 吴磊 宋松波 孙庆
第26届 2011—2012年 主席:魏艾伦 副主席:张悦 闫聪 黄中流 沈澍 王周航 张辉
第27届 2012—2013年 主席:张悦 副主席:张茜 王珂 游敏 傅乔 黄永亮 李娜
第28届 2013—2014年 主席:王珂 副主席:赵明泰 白延东 游敏 张文晓 陈才 侯龙锋
第29届 2014—2015年 主席:王珂 副主席:付超 姚敬舜 赵航 陆梦楠 李颖 梅楠
第30届 2015—2016年 主席:付超 副主席:姚敬舜 刘源辉 李悦媛 赵柏 高尧 衣晓凤 陈尚容 张艺之 胥娅芸 李冬
第31届 2016—2017年 主席:刘源辉 副主席:胡晓明 黄舜 王晨旭 郝培 张嘉宇 张旭朏
第32届 2017—2018年 主席:刘源辉 副主席:滕腾 丁剑贾方舟 郝培 田庚 战晓彤
第33届 2018—2019年 主席:丁剑 副主席:贾方舟 张井 段嘉楠 张鸿伟 郝源 王思远
章程
全 法 中 国 学 者 学 生 联 合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名 称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简称“全法中国学联”。
第 二 章 宗 旨 与 原 则
第二条、 本会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所组成的群众性自治团体。
第三条、本会遵守所在国(法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并在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的指导下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为在法国的中国学者、学生服务,促进留法学人之间学习、思想及感情交流,协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以便于他们完成在法留学和工作任务,报效祖国。
第五条、 本会坚持实事求是和讲效率、重实干的工作原则。
第 三 章 会 址 与 注 册
第六条、本会会址设在巴黎。
第七条、本会在法国按1901年协会法注册。
第 四 章 会 员
第八条、凡在中国驻法大使馆教育处登记注册的在法中国学者、学生,自动取得本会会员资格。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提议和质询权;
3. 参加、协助本会的各种活动;
4. 使用本会的有关设备。
第 五 章 活 动
第十条、负责组织或联络法国各地的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以下称“分学联”),并与之共同 组 织由在法中国学者、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和节假日活动。
第十一条、组织学术讨论会和座谈会,开展学术交流,介绍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为来法中国留学人员提供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咨询。
第十三条、出版“巴黎学人”和工作简报。
第十四条、负责与中国、法国及其他国家学术团体及学生团体的联系。
第 六 章 组 织 机 构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法中国学者、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或遇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联理事会成员的提议,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七条、全法学联主席、副主席以及各分学联主席组成理事会。
第十八条、 代表大会的任务:
1. 听取上届学联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2. 修改学联章程;
3. 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4. 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主席、 副主席。
第十九条、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法中国学联理事会行使其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职位的数目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第二十一条、主席、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采取主席负责制;主席、副主席的工作均受全法中国学联理事会监督。
第 七 章 组 织 原 则
第二十二条、本会实行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会主席、副主席及理事会的增补或罢免以及其他重大决议须经理事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第二十三条、各分学联在全法中国学联的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 八 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本 会 经 费 来 源:
本会经费主要为有关机构或个人的赞助。
第二十五条、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理事会负责。
第 九 章 解 散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解散需经代表大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方有效。
第 十 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有权提议修改本章程。本章
程的修正案须经代表大会表决、并获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
上代表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全法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