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

行业准入考试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又称医师执业考试、医师执照考试)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医师资格认可形式,也是有关医师的法律和医师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1998年6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医师法》,最终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部分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考试题型
目前,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纸笔考试形式。传统问答式考试评分方法缺乏科学、统一的标准,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考查范围有限,选择题摒除了这些缺陷,是考试公平、公正、标准化的重要体现。医师资格综合笔试采用A型(最佳选择题)和B 型题(配伍题),共有A1、A2、B1、A3、A4共5种题型。
A1 型题
(单句型最佳选择题):每道试题由1个题干和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题干以叙述式单句出现,备选答案中只有1 个是最佳选择,称为正确答案,其余4 个均为干扰答案。干扰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确,或是部分正确。
A2 型题
(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由1 个简要病历作为题干、5个供选择的备选答案组成,备选答案中只有1 个是最佳选择。
B1 型题
(标准配伍题):试题开始是5 个备选答案,备选答案后提出至少2道试题,要求应试者为每一道试题选择一个与其关系密切的答案。在一组试题中,每个备选答案可以选用一次,也可以选用数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选用。
A3 型题
(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试题结构是开始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2个~3个相关问题,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但测试要点不同,且问题之间相互独立。
A4 型题
(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开始叙述一个以单一病人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然后提出3个~6个相关问题。当病情逐渐展开时,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时陈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设信息,这些信息与病例中叙述的具体病人并不一定有联系。提供信息的顺序对回答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每个问题均与开始的临床情景有关,又与随后的改变有关。回答这样的试题一定要以试题提供的信息为基础。
例子
A1 型题
答题说明:每一道考试题下面有A、B、C、D、E 5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1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1.评价一项疾病筛检试验测量值和实际值符合的程度称为:
A. 可靠性
B. 真实性
C. 灵敏度
D. 特异度
答案:B
A2 型题
答题说明
每一道考题是以一个小案例出现的,其下面都 有A、B、C、D、E 5 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1 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2.在某化工厂的一次事故中,有多名作业工人出现恶心、呕吐、震颤等症状,体检发现皮肤黏膜呈樱桃红色,呼出的气体有苦杏仁味。这一职业中毒最可能是:
A. 一氧化碳中毒
B. 硫化氢中毒
C. 苯胺中毒
D. 砷化氢中毒
E. 氰化物中毒
B1 型题
答题说明:以下提供若干组考题,每组考题共用考题前列 出的A、B、C、D、E 5 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1 个与问题关系最密切的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 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某个备选答案可能被选择一次、多次或不被选择。(3 题~4 题共用题干)
A. 臭氧层破坏
B. 形成酸雨
C. 产生温室效应
E. 使大气混浊度增加,造成到达地面的太阳辐射大为减少
3.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碳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答案:C
4.大气污染物碳氢化合物与氮氧化物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答案:D
A3/A4型题
答题说明:以下提供若干个案例,每个案例下设若干道题。请根据试题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考题下面的A、B、C、D、E 5个备选答案中选择1 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5 题~7 题共用题干) 在一项关于膀胱癌与吸烟关系的前瞻性队列研究中,发现男性吸烟者膀胱癌发病率为48.0/10 万,不吸烟者为24.4/l0万。
5.膀胱癌与吸烟关系的其相对危险度为:
A. 48.0/10
B. 0.5
C. 24.0/10万
D. 2.0
E. 无法计算
答案:D
6.膀胱癌与吸烟关系的其归因危险度为:
A. 48.0/10万
B. 0.5
C. 24.0/10万
D. 2.0
E. 无法计算
答案:C
7.膀胱癌与吸烟关系的其人群归因危险度百分比为:
A. 48.0/10万
B. 0.5
C. 24.0/10万
D. 2.0
E. 无法计算
答案:E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013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3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013年网上报名时2月27至3月15日。
步骤1、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
步骤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可以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现场报名
2013年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4月8日。
考生持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交费,拍照(或导入数码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
通过标准
1999~2009年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分数线:
2012年 公卫执业医师333
2011年 公卫执业医师332
2010年 公卫执业医师320
2009年 公卫执业医师330
2008年 公卫执业医师330
2007年 公卫执业医师305
2006年 公卫执业医师310
2005年 公卫执业医师312
2004年 公卫执业医师310
2003年 公卫执业医师300
2002年 公卫执业医师296
2001年 公卫执业医师296
2000年 公卫执业医师279
1999年 公卫执业医师280
证书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消失的,申请重新执业,应当由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机构考核合格,并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注册。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考试内容调整
2009年公共卫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内容有所调整,请考生注意:
(一)第一考站从原来的“疾病危险因素的处理”变为“公共卫生调查、分析与处置能力”,包括“公共卫生案例分析”和“样品采集技能”两部分。“样品采集技能”是新增加的考试内容,涉及空气、水、食品和公用物品样品采集技能。考试时间共25分钟,分值为40分。
(二)第二考站改为临床基本技能,取消了多媒体考试部分。考试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急救技术”。考试时间20分钟,分值为25分。
(三)第三考站取消原“流行病学资料处理”考试内容,调整为“个人防护”、“现场检测技能”和“卫生处理”。考试时间共25分钟,分值为35分。
执业助理医师的实践技能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与执业医师基本相同,考试内容相对减少。
(1)一般器械:听诊器、血压计、手套、叩诊锤、手电筒、皮尺、棉签、隔离衣;
(2)医学教学模拟人,需符合体检、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操作需要;
(4)公共卫生专用配备器材:
(2)微小气候测定仪;
(4)紫外线强度测定仪;
(7)显微镜;
(8)照度计;
(9)喷雾消毒器;
(10)X射线测定仪;
(11)以上仪器使用时所需条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声源、电源、接线板等;
(12)消毒剂配制有关试剂和器材;
(13)三角板、圆规、铅笔、橡皮、半对数纸、坐标纸、草稿纸。
考试实施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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