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2016年教育部等15部门发布的意见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以教基一〔2016〕8号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该《意见》分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5部分。

简述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意见
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教基一〔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委(局)、保监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务局、交通局、文化广播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团委,各铁路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加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养成文明旅游行为习惯。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部分试点地区取得显著成效,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但一些地区在推进研学旅行工作过程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安全保障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有效开展。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各地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促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三、基本原则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主要任务
1.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尽量错开旅游高峰期。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2.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密切合作,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要以基地为重要依托,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教育部将建设研学旅行网站,促进基地课程和学校师生间有效对接。
3.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4.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铁路部门可根据研学旅行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提供优质旅游服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5.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管、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可设在地方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
2.强化督查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教育部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积极宣传研学旅行的典型经验。各地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旅游局 保监会共青团中央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6年11月30日
解读
近日,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将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指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
《意见》提出,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意见》强调,要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各地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意见》还对研学旅行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安全保障、督查评价、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解答
日前,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1:请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对于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并明确我部负责“加强对研学旅行的管理”。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要“支持研学旅行发展”。开展研学旅行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2016年4月,刘延东副总理在驻日使馆“日本中小学修学旅行及其对我的启示和相关建议”上作出批示,指出“将修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是方向”对于孩子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实现全面发展十分有益。”研学旅行遵循了教育规律,把学习与旅行实践相结合,把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强调学思结合,突出知行统一,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研学旅行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实地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四是提升研学旅行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开展研学旅行,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课程内容不断丰富,社会资源有效整合,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协调机制不完善、经费保障不健全、安全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制约了研学旅行普遍深入开展。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研学旅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制定《意见》有助于进一步加强研学旅行工作,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问2:请介绍一下《意见》的研制过程?
《意见》的制定经过了专题调研、试点实验、广泛征求意见等多个阶段,尽可能凝聚各方共识,使《意见》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
一是借鉴国外经验。在《意见》研制过程中,我们就日本中小学修学旅行以及欧美国家营地教育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委托驻外使领馆收集相关国家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对日本修学旅行的工作定位、领导机构、活动组织、经费保障、经验推广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和借鉴。
二是进行试点实验。2012年以来,我们先后选取安徽、江苏、陕西、上海、河北、江西、重庆、新疆等8个省(区、市)开展研学旅行试点工作,并确定天津滨海新区、湖北省武汉市等12个地区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验区。前期开展的试点和实验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为《意见》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集研学旅行领域的专家学者、试点省份和实验区教研行政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教研人员、家长及学生举行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还书面征求了各省(区、市)教研行政部门、部内相关司局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意见(征求意见稿)》送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十个部委进一步征求意见,并就具体内容反复沟通协商,综合各方面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了《意见》的终稿。
问3:《意见》对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提出了哪些目标要求?
《意见》对各地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开展提出了“四个以”的基本要求,即开展研学旅行工作要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以预防为重、确保安全为基本前提,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为着力点,以统筹协调、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让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研学旅行增强对坚定“四个自信”的理解与认同;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4: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意见》提出了开展研学旅行的四条基本原则,是各地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基本依据。一是教育性原则,研学旅行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二是实践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三是安全性原则,研学旅行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公益性原则,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问5:《意见》对于各地推进研学旅行工作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指导和帮助。各中小学要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课程,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二是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意见》要求各地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密切合作,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根据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三是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要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家长活动的相关信息,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自行开展或采取委托形式开展研学旅行,都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与家长、参与企业等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责,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四是健全经费筹措机制。《意见》提出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铁路部门、文化、旅游等部门通过执行儿童票价、减免门票等方式支持研学旅行开展。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将研学旅行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是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意见》要求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购买相关的意外险和责任险,与家长、研学旅行委托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旅游、交通、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别对研学旅行开展涉及的企业,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为研学旅行活动开展提供全面可靠的安全保障。
问6:《意见》在加强研学旅行工作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意见》要求各地要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结合本地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将职责层层分解,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好事办好。
二是强化督查评价。《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意见》要求各地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研学旅行实验区和示范校创建工作。教育部也将遴选确定部分地区为全国研学旅行实验区,积极宣传研学旅行的典型经验。要求各地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向家长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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