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学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动物医学(Veterinary Medicine)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动物医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或五年,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设置背景
养殖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诊断、治疗与防控动物疾病,保障动物健康,不仅关系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动物源性食品有效供给的民生问题,关系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动物疫病与人类疾病密切相关,有效防控人兽共患病,不仅关系动物健康和动物生产安全,也关系人类健康,关系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动物医学在人兽共患病防治与公共卫生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动物医学在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也是动物医学的范畴。
动物医学还涉及伴侣动物疾病的诊疗与保健、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实验动物与比较医学,直接关系人类健康与公共卫生安全,正由纯粹技术性服务向技术服务与公益性并重方向转变。动物医学是现代生命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是动物医学的基础,动物学、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学以及畜牧学是与动物医学密切相关的学科。这些学科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动物医学的发展,为动物医学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
发展历程
中国动物医学专业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古代,人们已经开始使用草药和偏方治疗动物疾病,并且有一些专业的兽医开始从事动物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
动物医学专业的确立可追溯到“京师大学堂”创办之时。1902年颁布的《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中书有“农业科之目四,一曰农艺学、二曰农业化学、三曰林学、四曰兽医学”的规定,1903年《奏定大学堂章程》第六节农科大学的各科课程中记载有兽医学门科目的详细课程设置。
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动物医学专业位列其中,专业代码为:090601。
2012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动物医学类专业由动物医学专业调整为动物医学、动物药学两个专业。其中动物医学专业代码为:090401。
2018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发布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动物医学授予农学学士学位。
2020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动物医学类专业由动物医学、动物药学两个专业调整为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中兽医学共五个专业。其中动物医学专业为农学门类专业,专业代码为090401,属动物医学类专业,授予农学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为五年或四年。
培养目标
动物医学专业以适应中国执业兽医和官方兽医分类管理的要求,培养合格的兽医师为根本目标。
培养规格
学制:四年或五年(现有四年制的专业原则上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五年制)
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参考总学分或学时:总学分不少于200学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阅读和翻译该专业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4)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组织管理、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业能力。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的要求。
(1)掌握动物疾病诊断与治疗技术。
(2)掌握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法与防控技术。
(3)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技术。
(4)掌握兽药使用技术。
(5)具有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等基本能力。
(6)具有实验动物养护及开展动物试验的基本技能。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8)具有初步的创新创业能力。
(1)系统掌握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及临床兽医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
(2)熟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家动物疫病防控、人兽共患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口检疫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3)熟悉动物保护与动物福利的相关理论和知识。
(4)了解动物医学、医学、生命科学理论与技术的前沿知识和发展趋势。
(5)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及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
课程体系
总体框架
动物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包括通识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及毕业论文环节,总学分不少于200学分。
理论课程
通识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认知社会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修养与社会公共道德水平,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创新创业指导、外语、体育、计算机、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通识教育类课程。
公共基础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掌握与兽医学发展相关的基础科学知识,培养学生拓宽思维和持续学习能力。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
专业基础类课程是兽医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理论,为临床学科的学习奠定基础。主要包括:动物解剂学、动物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生理学、兽医病理解剖学、兽医药理学、动物毒理学、兽医微生物学、兽医免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家畜环境卫生学、兽医法规、动物福利等。
专业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从事临床实际工作的能力,主要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学、兽医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病学、中兽医学、实验动物学等。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类实验、专业类实训、专业类实习、科研与创新创业训练。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的学时数占总学时的40%以上。
专业类实验指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的课程实验。动物医学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必须有实验教学(兽医法规和动物福利除外),实验教学学时应占各课程总学时数的1/3以上。
专业类实训是指一些重要课程集中进行的专门化的综合性技能训练,如动物解剖学大实验、动物组织学技术及原理、动物病理剖检诊断技术、兽医外科手术大实验、兽医传染病学大实验、兽医寄生虫学大实验、兽医生物技术等。各高校可自主设定专业类实训,重要的专业课程都应安排专业类实训,实训课程数不少于6门,每门不少于1周。
专业类实训还包括实验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大学生自主科研活动,按照成绩和活动的工作量可计入学分。
专业类实习主要包括认知实习和临床实习。
认知实习是指组织学生集中参观动物医院、动物防疫检疫单位、屠宰加工厂、大型养殖场、动物药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相关部门。
临床实习应当在动物医院或大型动物饲养场的兽医部门完成,要求在各科室轮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习动物疾病临床诊断与治疗、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提高临床技能与沟通能力。临床实习应当在临床专业教师和执业兽医的指导下完成。实习结束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并进行实习答辩。
临床实习报告应当采用病例报告的形式,以学生实习期间遇到的临床病例的病例记录、病例诊断、病例治疗和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给出对病例的分析和体会,并给出参考文献。
实习答辩由学生自选至少3种不同类型的典型病例参加答辩,答辩考核小组由临床实习指导教师组成。实习报告和实习答辩成绩各占临床实习课程成绩的50%。
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各类大学生实验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科研训练与科技创新活动等。
毕业论文选题必须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紧密结合动物医学的科学研究或生产实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毕业论文应在最后一个学年完成,时间不少于3个月,毕业论文应通过答辩。
(1)选题要求
毕业论文选题必须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紧密结合动物医学的科学研究或生产实践,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内容要求
1.毕业论文的类型包括科学研究型、生产实践型和临床病例报告等。
2.论文设计合理,方法正确,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有一定的创新性。
3.论文撰写应遵守学校毕业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
(3)指导要求
1.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不超过5人。
2.在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要求校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确认1名校内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导师。
3.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和答辩,应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4)论文答辩
1.以专业或系为单位成立答委员会,具体负责本专业或本院系毕业论文答和成绩评定。答辩工作可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2.论文答辩一般公开举行(保密课题除外),并应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做详细记录。
3.论文答辩委员会可采取成绩评定方式或不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各高校自定。投票表决应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士学位进行表决,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4.毕业论文答辩不及格、未通过或未被建议授予学士学位者,可在1年内重新申请答辩1次。
教学条件
教师队伍
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专任教师不少于40人,且专业生师比不高于18: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90%,各专业课程教师的数量和梯队应合理应具备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兽医师,数量不少于10人。
临床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动物医学教育背景和执业兽医师资格证。
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熟悉教育教学规律,系统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授课,能够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设备资源
1.课堂教学设施
学校应以学生需求为服务宗旨,为学生提供恰当并充足的学习资源,图书馆、体育设施、实践基地等能够满足动物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并建立全方位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
2.实验室
(1)教学专用实验室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的规定。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应配备专用的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准备室,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
(2)涉及动物病原的实验室和准备室应单独设置,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并有应急处理预案。
(3)化学品及生物化学药品的购置、存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放射学实验室要单独设置,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动物尸体处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实验动物和动物试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管理条例。
3.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包括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应具有教学动物医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可以是动物医院、动物防疫与检疫单位、屠宰加工厂、大型养殖场、动物药厂、动物园和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相关部门,应与校外实践基地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新型的实践教育基地。
要开设本科动物医学专业的院校必须拥有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动物医学类及生命科学类专业的纸质和电子图书馆藏资源,拥有先进的网络信息设施,配备能满足动物医学人才培养需要的数据库。建设必要的专业教学信息资源平台,提供若干门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的在线开放课程(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课程)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和课程网站。
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中3/4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农业院校优秀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省部级及以上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提供必要的动物医学类和生命科学类以及相关学科的图书资料,生均图书量不低于80册。图书馆应提供主要的数字化专业文献资源、数据库和检索这些信息资源的工具。
教学经费
学校必须保证投入足够的教学经费,有稳定的经费筹措渠道。教育经费投入应逐年递增,以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每年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经费及其占学校当年教育事业费拨款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固定经费用于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
质量保障
建立专业基本状态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开展专业教学水平评估;建立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和督导组评教制度。根据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的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并根据各项指标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建立动物医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和实践导师制,在校内外指导学生实践;建立学生实践考核机制,保障学生实践要求和质量。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的研讨机制,征求毕业生、用人单位、社会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作为调整教育计划和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及时解决专业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培养方案,使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培养模式
“721”培养模式是以五年制10个学期划分的,包括第1~7学期必修课的“7”学期阶段,第8~9学期连续32周连续实习(含临床实习和生产实习)的“2”学期阶段,以及第10学期就业选修课的“1”学期阶段。通过提前一个学期实习,从根本上解决本科生最后学期找工作和毕业实习的实际矛盾,从而延长了实习时间,提高了实习效果,保证了“厚基础、重专业、强实践、高素质”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721”模式不仅改革了教学计划,压缩了学时,更新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还因实习延长(不休暑假,由原来22周增至31周,增幅40%以上),学生实践能力明显加强。
代表院校:东北农业大学
成立“医路职得工作室”,开启专家引领、自我成长、辐射带动、朋辈互助学生职业发展新模式。聚合专业导师资源,指引生涯方向,引导学生将职业理想与国家需求紧密结合;聘请专业生涯咨询师、企业HR为毕业生量身定制职业规划;发挥朋辈导师引领作用,设立“榜样力量”基层就业、名校深造、重点领域就业等专题展区,以榜样效应引领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打造“职言讲堂”、“企业沙龙”、“赋能计划”等特色项目,提升学生求职技巧和综合素质。围绕考研、出国、公职、企业求职等开展讲座近20场,帮助学生明确备考安排和方向;开展简历制作技巧、公文写作、面试实战模拟等专题实训演练10余次,从实际出发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升职业竞争力。依托“知农爱农”主题演讲比赛、简历设计大赛、职场体验周,促进学生自主探索未来发展,优化生涯决策和自我实现。推出“多功能工作室”、“职业形象间”、“简历工作坊”特色品牌,做好“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
代表院校:中国农业大学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小动物疾病防治、牧场兽医、兽医公共卫生、兽医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兽医业务部门、各级政府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动物生产单位等从事兽医临床、防疫检疫、教学、科研、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产品开发营销、机关公务员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技术人才和创新型拔尖人才。
考研方向
生物学、畜牧学、兽医学、基础兽医学。
就业方向
该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在兽医管理与业务部门、动物诊疗机构、动物生产及教学科研等单位从事兽医临床诊疗、动物防疫与检疫、兽医管理与技术服务、兽医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以及教学与科研等方面工作。
开设院校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