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事件

社会热点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陕西林业厅公布猎人周正龙用数码相机和胶片相机拍摄的华南虎照片。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全国性关注的事件。

背景介绍
华南虎作为唯一原产中国的老虎品种,过去主要生活在中国的中南部广东、湖南、江西、广西等省区。上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大约还有4000多只华南虎。但现在,只有散布在全国十几家城市动物园中的不足70只,野生华南虎已基本绝迹,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保护华南虎的意义非常重大。现在中国有东北虎孟加拉虎印支虎、华南虎四种虎种。而其它三种老虎都是从华南虎分化出来的亚种。因此华南虎一旦灭绝,对物种的完整性和科学研究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而在中国秦巴山区,野生华南虎是处于食物链顶级的大型动物,它的生存依赖的生态环节更多,关系到整个生物链的平衡与完整。
在2007年10月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林业厅奖励了周正龙,并争取在野生华南虎活动区域设立华南虎特别保护地。
起因
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七组村民周正龙,于2007年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胶片和数码照相机同时拍摄到两组清晰的野生华南虎照片,经陕西省林业厅组织野生动物专家和影像专家共同鉴定,照片是真实的。
2007年10月15日,网上出现了一个帖子,《陕西华南虎又是假新闻?》,帖主“党指挥枪”在文章里提到“陕西出现华南虎”的新闻被众多媒体转载之后,也引来了不少质疑的声音。质疑声音中,主要是针对老虎图片的6个疑点,并指出,该新闻所配的老虎图片有PS之嫌,并要求网友们都来帮忙鉴定。随后,照片真实性受到来自部分网友、华南虎专家和中科院专家等方面质疑,并引发全国性关注。
经过
2007年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宣布陕西发现华南虎,并公布据称为陕西安康市镇坪县城关镇文采村村民周正龙2007年10月3日拍摄到的华南虎照片。但这一轰动性的消息随即引来广大网友质疑,指可能是纸老虎造假。
10月19日: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种子植物分类学创新研究组首席研究员傅德志,称自己以一个从事植物研究二十余年的权威科学家的身份,“敢以脑袋担保”照片有假。
10月22日,面对外界对于华南虎照片质疑声,周正龙随身携带底片,和陕西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一起,赴国家林业局当面汇报。
10月24日,国家林业局听取了陕西省林业厅及相关人员关于2006年开始的华南虎调查工作及镇坪县野生华南虎照片情况的汇报,决定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
10月25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表示:“国家林业局只是对保护区存不存在老虎这个事情,来做一个考察论证,照片真假并不是国家林业局需要确定的范围。我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权威来认定。当地有没有老虎,到底该不该建自然保护区这是国家林业局该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陕西省林业厅展示了周正龙拍摄的野生华南虎的胶卷(负片)、用胶卷冲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数码相机拍摄的部分照片。新照片虎目圆睁,露出凶光,并依稀可看到部分虎尾。
10月29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首次就华南虎照片事件发表声明,称照片中华南虎的反应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陕西省林业厅官方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质疑都是来自民间的,从来就没有官方提出质疑,即使中科院有关专家认为照片有假,林业厅目前也没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对华南虎的质疑。
11月8日,曾打过多个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在向国家林业局发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国家林业局对陕西省林业厅的失职行为以及周正龙的造假欺骗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国家林业局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对照片一一鉴定。
11月11日,世界权威科学杂志《科学》正式刊出极具争议的华南虎照片,但该杂志并未对照片真假下定论。
11月15日,媒体透露,国家林业局4位专家到达镇坪县,开始对华南虎存在真实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南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同时,义乌年画厂证实确曾生产过老虎年画。
11月20日,宝鸡律师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举报周正龙。
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首次回应年画老虎,建议通过刑事调查等渠道解决年画老虎与周正龙拍摄的照片之间引发的争议。
11月26日,有媒体公布周正龙拍摄的全套40张原始“野生华南虎”数码照片。周正龙表示要起诉“私自发布虎照”。
12月3日,来自六个方面的鉴定报告和专家意见汇总认为虎照为假。
12月3日,陕西省林业厅发表声明,未就照片鉴定做出回应。
12月4日,国家林业局称,华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体,都难以评估该地区野生华南虎的生存状况;国家林业局不会“越位”鉴定华南虎照片的真伪。
12月10日,围绕“华南虎照片”事件,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国家林业局。郝劲松在诉状中请求法院撤销国家林业局此前对他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求法院判令国家林业局受理其提出的复议申请。
12月14日,《科学》杂志又刊发华南虎年画图片,并配发短文介绍了近期中国摄影师协会和国家林业局的一些活动和反应。该杂志仍未发表任何鉴定性的评论。
12月18日,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郝劲松申请复议的行为并非具体行政行为,其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12月19日,在国家林业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保护司司长卓榕生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当日,陕西省林业厅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表示,陕西省林业厅已正式收到了国家林业局指示。林业厅正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的指示,委托公众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华南虎照片进行重新鉴定。
12月20日,媒体报道,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次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向媒体回应:“账本一事是对镇坪和华南虎调查队的诬陷。”
12月24日,郝劲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诉状,请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诉国家林业局一案。
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在新华网作在线访谈时表示,华南虎照片的鉴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陕西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经将照片送到了国家权威机构来进行鉴定。广大网民、广大公众很快就会知道“虎照”的真伪。
12月29日,镇坪林业局一位陪同国家林业局上山寻虎的动管站技术人员张斌报料,国家林业局的专家们在镇坪再次发现虎讯、虎踪数起,其中包括一百多个疑似华南虎脚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华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认为是华南虎原始图像来源的年画虎生产商骆光临向浙江义乌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周正龙与关克侵犯名誉权,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元,要求关克公开道歉并赔偿两万元。
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并称,“关于华南虎照片的委托鉴定问题,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的要求,已经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将继续予以推进,一有结果我们接受国家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并如实向社会公布。”当天另有消息称,国家林业局某官员私下透露,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已在2月3日被停职。
2月20日,媒体报道称,国家林业局一位官员透露:虎照二次鉴定尚未开始。陕西省林业厅最初委托的鉴定机构是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但该鉴定中心不肯接受委托。此后,陕西省林业厅又找了几家鉴定机构,但“确实没有权威鉴定机构愿意沾这个事”。
3月4日,陕西省长袁纯清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被问到华南虎照问题,袁纯清表示陕西省政府对华南虎照事件的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在即将开幕的两会上,我们应该把精力主要放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上,”袁纯清说。
3月7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列席全国政协界别联组讨论间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虎照门”的有关问题、有关事实查清楚之后,将依照法律进行处理,这是毋庸置疑的。
3月10日,在媒体追问下,朱巨龙证实,自己还在上班,工作也没有调动。针对全国“两会”上华南虎形成的舆论焦点,朱巨龙笑称,自己没有什么压力。
4月10日,媒体披露,矗立在陕西镇坪县街头的巨幅广告牌:“游自然国心、闻华南虎啸、品镇坪腊肉”,已经被悄然撤换。
5月8日,美国著名华人刑侦专家李昌钰博士在福建一场专题演讲中,否认了“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并说:“照片后期处理得相当好,我只能说咱们中国农民很不错,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学者郝劲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体披露,针对浙江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诉周正龙与陕西省林业厅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名誉权纠纷案件,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审裁定周正龙提出的级别管辖异议不能成立,驳回上诉。此前,关克的上诉已被金华市中院驳回。义乌市法院将启动华南虎照案件庭审。
6月17日,国家林业局针对郝劲松要求公开关于华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请进行了答复,称“陕西镇坪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托国家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二次鉴定何时结束并未答复。
6月23日,郝劲松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相关信息。
6月24日,陕西省林业厅一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周正龙已于两周前因“私藏违禁物品”被陕西警方带走。知情人声称,周已经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过程,该虎照的原型确实只是一张老虎图片。
6月26日,被视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师范大学刘里远教授向媒体称,周正龙于2008年4月拍到了华南虎的清晰脚印。
6月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的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
结果
2007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中国摄影家协会数码影像鉴定中心邀请了资深数码影像专家、野生动物摄影家、视觉文化评论家、摄影家、数码影像工作者等组成的专家组对四十张华南虎照片进行鉴定,从摄影学和数码影像技术学两个方向分析。12月2日晚,到会专家经过严肃的辨识和分析,得出三个结论:网易公司提供的40幅影像不是真正的照相机原始文件,但确实是公开传媒上所能见到并广泛传播的,作为华南虎存在证据的影像;40幅影像是具有一定摄影经验的人拍摄或者指导拍摄,不应是一个毫无摄影经验者独立拍摄的;根据目前影像呈现的效果进行摄影学分析,该40幅影像作为华南虎存在证据属性的影像是不真实的。
2008年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安康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事件影响
华南虎照片事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重创了政府部门的公信,损害了国家形象,严重动摇了公众对建设诚信社会的信心。华南虎事件已演变成了一个引起国际媒体关注、全国无数网民持续追问的“丑闻”,严重影响社会道德、法治的建设,不容忽视。
周正龙案的一路演变,让民众多了一个观察中国司法现状的“显微镜”:周正龙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确是个进步。
再起波折
2012年4月27日,华南虎事件主角周正龙出狱,出狱一年来,多次上山寻找华南虎,为了捕捉到老虎的影像,还在山上安装了多台动感照相机。
坚称当年未做假 要证明自己清白
周正龙在出狱后继续上山追踪老虎的踪迹,谈起当年的华南虎照片事件,时隔八年他仍然坚称:“这个事我千真万确没做假。”周正龙称当初几十张照片仅公布一张就被认定是作假,是一刀切。他向记者表示:“我一个农民,想保护野生华南虎是好事,也没向任何人要一分钱,国家奖励20000元钱,就给我定个诈骗罪,我没做假你凭么子事(什么事)把我关进监狱?”
周正龙向记者介绍,当年从其家中搜出的虎年画并不是自家所有,是被他人存心放进家里诬陷。从监狱出来后,周正龙发现山上依然存在老虎的脚印,这给他继续跟拍增加了信心。 周正龙称,“因为老虎始终在山林中,我们一直都拍到各种脚印,老虎的脚印要是找不着了,我冤了就冤了。如果我再跟拍到华南虎的照片,还有人说是假的,我就跟他签个协议,我就不用拍摄的方法了,我就把虎打死了来证明,一切负法律责任由他来承担。”他还向记者表示:“我一直都会在山上找,到死都不会停,我要证明我的清白。”
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
2015年2月9日下午16时30分,从始发站汉中开来的k262次列车缓缓驶入北京西站,周正龙和妻子罗大翠已在火车上度过了20多小时。
2月10日上午,周正龙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申诉状例认为当年指控周正龙造假翻拍年画虎一案“是司法介入错误、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是错捕错审错判的大冤案,对申诉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后果,应予以尽快撤销,”。
申诉状还写到:“请求对该案进行完全公开公平的重新审判,所有涉案证人都找来,包括打虎的专家和网民,真相只能越变越清晰,虎的真实性,经得起任何形式的科学检验。”
衍生成语
现代新语汇往往出自被社会广泛认可和关注并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公共事件或外来新语,“正龙拍虎”,正是具备了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事件这一条件,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语言出自生活这一最基本的语言形成规律。
正龙拍虎 zhèng lóng pāi hǔ
释义:
1.某人或某集团为利益所驱动而做假,被揭穿后还抵死不认。
2.社会公信力缺失。
3.比喻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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