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是宝马集团和华晨集团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由宝马(荷兰)控股公司和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股。业务涵盖宝马品牌汽车在中国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华晨宝马聚焦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成为可持续高档个人出行服务提供商,并引领中国汽车行业整个价值链的可持续发展。华晨宝马在辽宁省沈阳市建有先进的生产基地,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还有一家子公司-领悦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有北京和南京办公室。华晨宝马现有员工近26000人,本土供应商达约430家,连续17年成为沈阳最大纳税企业。

公司简介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是宝马集团和华晨集团共同设立的合资企业,由宝马(荷兰)控股公司和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一直以来,华晨宝马视员工为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像制造宝马汽车那样发展我们自身”,是华晨宝马对每一位员工的要求和承诺。公司文化和员工素质的综合培养是公司的工作重点之一。
华晨宝马沈阳工厂具备灵活、高效的特点,凭借完善的生产和质量控制体系、精湛的生产工艺,从一开始就完全达到了宝马全球工厂统一的质量标准,并于2004 年通过了ISO 9001:2000认证。在中国首届汽车品牌顾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中,宝马更赢得了“2005年中国汽车品牌最佳产品质量奖”。这一切让“宝马就是宝马”的承诺成为公认的事实。
华晨宝马将员工视为公司获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像制造宝马汽车那样发展我们自身”,是华晨宝马对每一位员工的要求和承诺。为此公司引入了“华晨宝马学习车”的概念。这个概念由五个核心元素组成:即专业技能发展、管理技能发展、通用技能发展、学习态度和在职学习。遵循这一理念,华晨宝马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系统培训。公司为员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鼓励员工不断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目前,沈阳工厂拥有员工3,400人。所有员工都通过了内容丰富的培训课程,完全符合宝马全球标准要求的工作资格。
发展历程
2003年5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其注册地和生产厂设在辽宁省省会沈阳市。作为中国汽车工业新成员,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致力于从高起点开始,有机地融入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中去,为中国客户提供BMW品牌最先进且拥有全球同一品质的高档轿车。
2005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在中国共向客户交付15,300辆BMW 3系和5系,同比增长76.7%。2006年前三季度,由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BMW 3系和5系销量已超过2005年总销量。
2004年5月20日,沈阳工厂举行正式揭幕庆典,这标志着合资项目一期全部完工,为宝马在中国的发展树立了新的里程碑。
2024年5月9日,宝马集团宣布,宝马沈阳生产基地第600万辆整车正式下线,下线车型为宝马i5。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宝马之诺乘用车(包括轿车、旅行车、越野乘用车/多功能运动车、多用途乘用车/运动旅行车和新能源汽车)及其发动机、动力电池、零部件和配件及其生产装备;销售及租赁自己生产的产品;就其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提供备件和维修保养);汽车技术、动力电池有关的研发和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和零售二手车、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包括备件)、配件、车上用品及宝马生活方式用品;从事其自有不动产的租赁;从事乘用车及零部件和配件回收业务;从事汽车生产、销售所必需的或相关或配套的全部业务,包括:技术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开发及服务、技术服务、测试服务、加工服务、存货管理、发送服务、存储仓储服务、产品促销、营销、售后服务、培训服务设备租赁和经销商网络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领导更替
2022年2月25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董事会宣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公司现任技术及生产高级副总裁戴鹤轩将接替魏岚德担任华晨宝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现任大东工厂厂长昆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接任公司技术及生产高级副总裁;魏岚德将在任期结束后返回德国。
企业合作
11月30日,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宣布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50:50的股比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在中国市场运营超级充电网络,合力满足中国客户对豪华充电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社会捐助
2022年9月6日,封面新闻获悉,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宣布,将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宝马爱心基金,紧急向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捐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资助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特别是泸定县灾区救治和灾后重建工作。
2025年1月8日,宝马中国与华晨宝马宣布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宝马爱心基金向西藏地震灾区捐款300万元,用于紧急救助及灾后学校重建等相关工作。
企业荣誉
2020年4月,入选2019年中国进口企业200强。
2021年4月27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大东工厂总装车间被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
2021年9月2日,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
2022年4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总装车间入选2022年全国工人先锋号
2022年5月1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大东工厂车身车间维修中心获颁发沈阳五一劳动奖状(命名沈阳工人先锋号)。
公司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山嘴子路14号
产品召回
2021年3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
(一)自2021年3月13日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6日的525Li、530Li汽车,共计407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6月15日的525i、530i、740Li汽车,共计201台。以上共计608台。
  本次召回范围车辆的后轮半轴由于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失误,造成后轮半轴表面硬度及热处理晶相变化深度指标不符合生产标准。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半轴断裂的情况,使得车辆后轮失去驱动力,增大了车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后轮半轴,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2021年3月26日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的iX3汽车,共计82台;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从2019年7月5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X5、X5M、X6、X7、7系、8系及M8汽车,共计1274台。以上共计1356台。
  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失误,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集成制动系统(IB)制动助力液压单元内的马达电机在生产焊接工艺中的焊接点不正确,可能会导致转子在轴上空转,因此控制系统会监测到不合理的位置信号而报警并进入故障模式。此时,IB系统会丧失制动助力,仅保持基本的机械制动模式。在车辆需要进行紧急制动时,制动距离将较正常状态有所延长,同时车辆ABS功能失效,这增加了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制动助力液压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未销售车辆将在消除缺陷后再进行销售。
(三)自2021年12月24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1年4月30日到2021年8月27日的国产iX3电动汽车,共计1974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因部分车辆的动力电池内部触点系统插接口针脚处焊接质量不良,可能导致温度/电压实际值和测量值出现偏差。当偏差值超过设定的安全值后,车辆会启动电池系统失效保护模式,出现故障码或报警提示信息,并切断动力电池输出,造成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存在焊接缺陷的动力电池模组,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2年3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19年12月25日到2021年10月12日生产的存在自动变速箱缺陷的宝马3系、X3汽车,共计6辆。
2022年7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9月9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16年11月10日至2020年8月28日的5系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共计57480台。
2023年1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26日生产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171828台。
2023年,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从2020年9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的部分iX3电动汽车,共计37197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2月28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18500台;生产日期从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10月24日的部分i4电动汽车,共计1985台;生产日期从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0月19日的部分iX电动汽车,共计2929台。
二、召回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1月11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生产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至2023年1月19日的部分iX3电动汽车,共计33021台。
三、召回生产日期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12月15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763台。
2023年3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披露,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1台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的国产325Li汽车;1台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的国产i3电动汽车。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25日的部分进口i4电动汽车,共计136台;1台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8日的进口425i汽车。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在售后更换车身域模块(BDC)时未对其设置进行复位操作,可能导致车门自动落锁功能不能正常使用。若车辆发生严重碰撞事故,未自动上锁的车门可能在车辆翻滚时打开,增加车内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进行车身域模块(BDC)数据重置。
2023年6月,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6月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5月3日至2023年4月12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42台;生产日期从2021年9月22日至2023年3月2日的部分国产iX3电动汽车,共计47台。
2023年8月11日,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的部分国产iX3电动汽车,共计7台。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8月1日的部分进口i4电动汽车,共计13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9月1日的部分进口iX电动汽车,共计8台;召回1台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的进口i7电动汽车。
2023年10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以下车辆。
自2024年1月12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7日的部分5系插电混动汽车,共计41446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高压蓄电池的双电池单元模块由于设计原因,其内部电芯可能发生相对位移,造成绝缘故障。此时高压系统会关闭并亮起故障灯及弹出故障提示信息,但发动机可以正常工作。极端情况下,如果电芯与蓄电池壳体发生接触,则无法排除发生热失控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全部4块高压蓄电池的双电池单元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披露,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363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0日的部分国产X5汽车,共计199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的部分国产X3汽车,共计5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变速箱的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外壳未按规格焊接,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外壳焊缝可能损坏,导致变速箱油渗入到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中,造成变速箱系统故障。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车辆行驶中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变速箱机械电子控制模块(含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3月29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9月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的部分国产X1汽车,共计13569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11月15日的部分国产X5汽车,共计97台。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7月26日的部分进口X5M汽车,共计166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7月25日的部分进口X6M汽车,共计70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11月23日的部分进口X6汽车,共计1240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7月14日至2023年8月2日的部分进口X7汽车,共计9504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7月18日的部分进口XM汽车,共计100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6月13日至2023年10月5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14174台。
2024年8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8月16日起召生产日期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11月8日的部分国产1系汽车,共计2026台;生产日期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11月8日的部分国产2系汽车,共计1175台;生产日期从2005年5月31日至2017年11月8日的部分国产3系汽车,共计538412台;生产日期从2010年1月19日至2017年11月8日的部分国产X1汽车,共计56883台。该次召回涉及国产1系、国产3系、国产X1、进口2系、进口5系、进口X5、进口X6等汽车,共计超135万辆。
2024年9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生产日期从2023年2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的部分国产X5汽车,共计95314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9日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83287台;生产日期从2022年11月7日至2024年8月30日的部分国产X1汽车,共计125901台。
2024年10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5年3月1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11年4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的部分国产3系汽车,共计21945台;生产日期从2011年5月4日至2017年4月14日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458486台;生产日期从2011年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的部分国产X1汽车,共计19108台。
2024年11月,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部分进口X7汽车,共计3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的部分进口5系汽车,共计1台;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的部分进口7系汽车,共计4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至2024年5月10日的部分进口X2汽车,共计2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部分进口MINI JCW Countryman汽车,共计4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8月15日的部分国产X5汽车,共计206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8月22日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275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4年8月28日的部分国产X1汽车,共计153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5日的部分国产MINI COOPER汽车,共计11台;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8月24日的部分国产MINI ACEMAN汽车,共计21台。
2025年1月,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日的部分国产i3系列汽车,共计2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的部分国产iX1系列汽车,共计4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的国产i5系列汽车,共计1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6日的国产iX3系列汽车,共计1辆。
央视曝光
2024年3月15日,2024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汽车传动轴存在质量问题,华晨宝马也曾多次因传动轴召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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