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区商务局为区政府主管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综合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职能的调整,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粮食(含食油,下同)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区内外贸易和粮食流通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流通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制订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区物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对物流业重大项目进行跟踪。
(三)负责制订、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社区商业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兴办商品市场、设立牲畜定点屠宰场点、拍卖行、加油站进行资格审查准入,并依法监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管理区级市场物业。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商贸企业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相关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报废汽车、旧机动车、废旧金属材料等特种物质的流通进行管理,加强对商贸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和监督。
(六)牵头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制订和实施各级种类商贸人才培训规划,拟订商贸、餐饮服务业技术等级标准,组织专业人员上岗培训、考核。拟订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七)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我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九)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十)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利用外资工作;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境外招商活动的审核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推进本区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区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承担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制定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食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规范区属粮食企业重大项目设定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和完善区级储备粮食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协助上级部门监督检查辖区内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粮安全。
(十五)制定全区粮食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十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拟定年度工作安排和有关工作制度;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的上报;负责公文处理、秘书事务、对外宣传、档案管理及其他事务;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医疗保险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等的核算、管理与监督。
招商项目管理办公室
牵头负责参与全区开放型经济重大政策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汇总和调度管理;负责调研、收集、协调开放型经济工作中的矛盾及问题并向上级提出解决意见及建议;负责全区开放型经济调度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问题协调会的筹备和落实;拟订招商引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项目,跟踪推进项目的落户;负责重大招商活动和境外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招商引资活动;为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商引资的相关宣传资料;联系、邀请、接待境内外客商来区考察,开展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工作;开发和利用招商信息库。
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建立健全来区投资者及在区投资企业的投诉协调和督办工作制度;提供投资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承办湾里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涉外科
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外商投资发展有关动态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审批、指导、监督、核报和管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负责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申办;负责其他审批事项的审批。
牵头负责制定全区开放型经济考核奖励办法及实施;负责定期汇总通报全区开放型经济综合统计报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后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拟订、实施进出口年度计划;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拟订并组织实施加工贸易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出口商品商标的依法使用;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工作;指导、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境内外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国际市场考察等贸易促进活动;分析、研究境内客商内资投资发展有关动态情况。
粮食管理科
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实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承担全区粮食市场安全保供、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各类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办理区级储备粮油的收购、销售、储存及轮换计划审批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
依照粮食流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处理区内重要监督检查专案事项;负责对区级储备粮、军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全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拟订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及国有粮食企业重大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协调和解决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和监督国有粮食企业重组、产权转让、资产租赁、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与完善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行业指导;负责区属单位并指导全区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实施救灾有关粮食物资调运;承办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商贸科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研究物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掌握并组织推进物流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对物流业发展的考核评价;负责指导市场建设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
承担对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体制改革,负责指导、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工作,研究、协调流通口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制定商贸企业的改革、改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商品会展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分析商务状况;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的老旧汽车更新工作;负责商贸系统企业食品卫生、服务质量、商品质量及“创卫创优”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