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化琥珀胆碱

骨骼肌松弛药物

氯化琥珀胆碱,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4H30Cl2N2O4,临床上用作骨骼肌松弛药。

化合物简介
基本信息
化学式:C14H30Cl2N2O4
分子量:361.305
CAS号:71-27-2
EINECS号:200-747-4
理化性质
熔点:164ºC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药典标准
来源(名称)、含量(效价)
本品为二氯化2,2'-[(1,4-二氧代-1,4-亚丁基)双(氧)]双[N,N,N-三甲基乙铵]二水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C14H30Cl2N2O4不得少于98.0%。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
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或三氯甲烷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熔点
取本品,不经干燥,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C),熔点为157~163℃。
鉴别
(1)取本品约0.1g,加水10mL溶解后,加稀硫酸10mL与硫氰酸铬铵试液30mL,生成淡红色沉淀。
(2)取本品约20mg,加水1mL溶解后,再加1%氯化钴溶液与亚铁氰化钾试液各0.1mL,即显持久的翠绿色。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药品红外光谱集》496图)一致。
(4)本品的水溶液显氯化物的鉴别反应(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Ⅲ)。
检查
1、酸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3.5~5.0。
2、氯化胆碱
取本品,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20mg的溶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氯化琥珀胆碱对照品与氯化胆碱对照品适量,加甲醇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氯化琥珀胆碱20mg与氯化胆碱0.10m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照薄层色谱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ⅤB)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分别点于同一微晶纤维素薄层板上,用正丁醇-水-无水甲酸(67:20:17)为展开剂,展开,晾干,喷以稀碘化铋钾试液,在105℃加热10分钟使显色,对照品溶液应显示两个完全分离的斑点。供试品溶液如显与氯化胆碱相应的杂质斑点,其颜色与对照品溶液中相应的斑点比较,不得更深(0.5%)。
3、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M第一法 A)测定,含水分应为8.0%~10.0%。
4、炽灼残渣
不得过0.1%(2010年版药典二部附录Ⅷ N)。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15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20mL溶解后,加醋酸汞试液5mL与结晶紫指示液1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显蓝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8.07mg的C14H30Cl2N2O4。
药理毒理
本品与烟碱样受体结合后,产生稳定的除极作用,引起骨骼肌松弛。本品进入体内能迅速被血中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其中间代谢物琥珀酰单胆碱肌松作用很弱。本品静注后先引起短暂的肌束震颤,从眉际和上眼睑等小肌开始,向肩胛和胸大肌、至上下肢,肌松作用60~90秒起效,维持十分钟左右。重复静注或持续滴注可使作用延长。大剂量,可致心率减慢,也可出现如节性心律和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组胺释放出现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剂量超过1g,易发生脱敏感阻滞,使肌张力恢复延迟。
本品可引起脑血管扩张,颅内压升高,眼眶平滑肌收缩,眼内压暂时升高,术后肌肉痛,肌球蛋白尿等;长时间去极化可导致肌细胞内K外流,血钾升高。此外本品可诱发恶性高热。
药代动力学
本品静脉注射后,即为血液和肝中的丁酰胆碱酯酶(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先分解成琥珀酰单胆碱,再缓缓分解为琥珀酸和胆碱,成为无肌松作用的代谢物,只有10%~15%的药量到达作用部位,约2%以原形,其余以代谢物的形式从尿液中排泄。血浓度半衰期为2~4分钟。
适应症
去极化型骨骼肌松弛药。可用于全身麻醉时气管插管和术中维持肌松。
规格
2mL:0.1g
用法用量
本品必须在具备辅助或控制呼吸的条件下使用:
1、气管插管时,1~1.5mg/kg,最高2mg/kg;小儿1~2mg/kg,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每mL含10mg,静脉或深部肌内注射,肌内注射一次不可超过150mg。
2、维持肌松:一次150~300mg溶于500mL 5%~10%葡萄糖注射液或1%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混合溶液中静脉滴注。
不良反应
1、高血钾症:本品引起肌纤维去极化时使细胞内K迅速流至细胞外。正常人血钾上升0.2~0.5mmol/L;严重烧伤、软组织损伤、腹腔内感染、破伤风、截瘫及偏瘫等,在本品作用下引起异常的大量K外流致高血钾症,产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搏停止。
2、心脏作用:本品的拟乙酰胆碱作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结性心律失常和心搏骤停,尤其是重复大剂量给药最易发生。
3、内压升高:本品对眼外肌引起痉挛性收缩以致眼压升高。
4、胃内压升高:最高可达40cmH2O,并可引起饱胃病人胃内容反流误吸。
5、恶性高热:多见于本品与氟烷合用的病人;也多发生于小儿。
6、术后肌痛:给药后卧床休息者肌痛轻而少,1~2天内即起床活动者肌痛剧而多。
7、可能导致肌张力增强:以胸大肌最为明显,其次是腹肌,严重时波及肱二头肌和股四头肌等。这时不仅机体总的氧耗量加大,足以引起胃内压甚至颅内压升高。
禁忌
脑出血、青光眼、视网膜剥离、白内障摘除术、低血浆胆碱酯酶、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上运动神经元损伤的病人及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不具备控制或辅助呼吸条件时,严禁使用。
2、忌在病人清醒下给药。
3、严重肝功能不全、营养不良、晚期癌症、严重贫血、年老体弱、严重电解质紊乱等患者慎用。
4、接触有机农药患者,已证明无血浆胆碱酯酶减少或抑制者,方能使用至足量。
5、为了解除本品肌松作用引起的短暂纤维颤动,可预先静脉注射小剂量非去极化肌松药(维库溴铵0.5mg)。
6、预先给予阿托品可防止本品对心脏的作用。
7、出现长时间呼吸停止,必须用人工呼吸,亦可输血,注射干血浆或其他拟胆碱酯酶药,但不可用新斯的明。
8、使用抗胆碱酯酶药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故不宜与硫喷妥钠混合注射。
2、下列药物可降低假性胆碱酯酶活性,而增强本品的作用。
(1)抗胆碱酯酶药。
(2)环磷酰胺、氮芥、塞替哌等抗肿瘤药。
(3)普鲁卡因等局麻药。
(4)单胺氧化酶抑制药、雌激素等。
3、与下列药物合用也须谨慎,如:吩噻嗪类、普鲁卡因胺、奎尼丁、卡那霉素、多粘菌素B、新霉素等有去极化型肌松作用,能增强本品作用。
药物过量
大剂量使用后可出现快速耐受性或双相阻滞。
中毒与措施
氯化琥珀胆碱(司可林)为除极型肌松剂。静脉注射后起效快,约1min。它在体内的半衰期为1~2min,产生临床肌肉松弛的时间约6~9min,应用中易于控制。成人的常用剂量为50~100mg/次,极量每次250mg;小儿为每次l~2mg/kg。它的组胺释放作用仅为筒箭毒碱的1%。
临床表现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全身肌肉纤维自发收缩,并伴有肌痛、血钾升高。在一定条件下会导致心律失常和心脏停搏。在肌肉松弛后会出现短暂的呼吸暂停,通常很快恢复自主呼吸。大剂量可使呼吸麻痹。
2、过敏的病人可能出现严重的血压下降、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发绀。
3、此药可激发恶性高热综合征,发生率在1/150000~1/15000之间。不及时处理,其死亡率可超过60%。
诊断
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诊断要点为:有氯化琥珀胆碱应用史,出现上述表现。
措施
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治疗要点为:
1、在使用本药前,应先准备好人工呼吸设备及其他抢救器材。用药时,应用肌松检测仪进行检测。呼吸麻痹时,不能用新斯的明对抗。
2、在给此药前,静脉注射阿托品是防止心动过缓和心律失常发生的最有效办法。
3、恶性高热症的治疗丹曲林,推荐剂量1~2mg/kg,静脉注射。如果需要可每隔5~10min重复给药,4h内的最大剂量为10mg/kg。控制后需要观察48h,如有再发,予以维持量1~2mg/kg,直至100mg,4/d,共2~3d。
4、出现过敏反应给予抗过敏治疗。由于过敏反应引起的支气管痉挛和喉头水肿,在拔除气管插管后可出现呼吸窘迫和发绀,应在适宜的时候方可拔除插管。
5、对症、支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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