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吕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吕梁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市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七)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市际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市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市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十四)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市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闫斌胜,委党组书记、主任,全面主持市发改委工作。 
王建明,委党组成员,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市能源局工作。 
任宏中,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服务业科、价格科、成本监审科,负责发改委口系统工会工作。 
白涿军,委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委纪检监察工作。 
李超群,市政府副秘书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财经科、科教科,负责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刘兴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产业科、资环科,代管发展和改革服务中心。 
李保富,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务、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配合贺海昌抓好对应的粮食领域工作。 
贺海昌,一级调研员,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联系离石库、孝义库、文水库、中阳库、汾阳库,配合李保富抓好办公室、人事科等对应工作。 
梁永太,二级调研员,分管监督检查安全科、军粮供应中心,负责委属企业改制工作,联系粮运公司、粮贸综合公司、粮贸实业公司、粮油购销公司、粮油采购供应公司、粮油物资公司、粮油议购议销公司、饲料公司、新华杰综合服务公司、粮油食品厂、豆制品厂、工艺织绣厂。 
陈江平,二级调研员,分管综合科、改革科、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刘建荣,三级调研员,分管地区科。 
孙建勤,三级调研员,分管法规科、价格认证和监测中心、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物资储备工作。 
刘宝平,副县级,分管社会科,配合刘兴元抓好产业科、资环科等相关工作。 
刘淑岐,副县级,负责下乡驻村帮扶工作。 
宁卫中,项目推进中心主任,分管投资科、重点科。
刘吉林,四级调研员,配合任宏中抓好对应工作。 
刘利民,四级调研员,配合陈江平抓好对应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印签、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绩效管理、教育培训、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秘书科)。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市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煤电油气、交通运输和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综合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监测评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政法系统、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中央及省投资计划的申报;组织有关部门对所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管理工作。 
(五)农业与地区发展科。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基础测绘计划、地震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参与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贯彻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政策建议;负责编报全市以工代赈年度及专项建议计划,负责转发、下达全市以工代赈资金计划;监督检查全市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指导全市以工代赈工作。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水利、林业等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六)产业经济发展科。研究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全市的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重大布局性项目提出建议。负责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牵头并协调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七)服务业科。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信息化、新材料、高新技术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组织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研究提出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新材料重点企业发展。研究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作,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推动全市国民经济新产业形成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牵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出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信息化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组织协调电信、邮政、广电和信息产业的建设和发展。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宜。 
(八)社会发展科。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文物、残联、技校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九)科技教育科。研究提出全市科技、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大中专院校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编制市筹资金(含县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管理计划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科研资助及工作安排计划;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衔接平衡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计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调相关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全市铁路、公路、民航基建项目;负责全市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煤炭集运站建设;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提出促进全市私募股权基金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企业债券管理工作;参与企业上市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监管制度,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指导各县(市、区)和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经济体制改革科。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和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国际国内投资合作事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中进口设备免(减)税确认工作的上报;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全市及市级借债规模。 
(十三)政策法规科。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应诉、行政决策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全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吕梁抽取终端,监督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组织政府定价听证、价格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科。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业务工作。 
(十五)价格管理科。负责管理国家及省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照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工农产品、其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和地区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平衡、衔接接壤地区主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仲裁商品价格争议;对粮食、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和储备商品的使用提出建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实施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政策和措施;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的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价格调控政策及依法在非常时期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负责价格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预测;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市本级用于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的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承担价格综合业务工作;负责价格机制改革工作。 
(十六)粮食调控监管科。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糖收购、销售、轮换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建议,建立市级粮食储备。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县级储备粮管理。归口管理全市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和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产销合作和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市投资和财政性投资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市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和年度考核。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十七)物资和粮食储备科。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放心粮油”工程实施建设。承担相关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建议,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所属储备单位安全储备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严格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 
(十八)成本监审科。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工业品、服务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汇总、分析,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开展成本调查工作,发布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组织农村大集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定(调)价(费)的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修理业的差价率、评审等级标准;拟订有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中共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入选“吕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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