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

中国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交的有关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汇报文件

《图书馆工作汇报提纲》(Outline of the Report on Library Service )是中国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向中共中央书记处提交的有关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汇报文件。“提纲”共分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3个部分。该提纲于1980年5月2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第23次会议讨论通过,同年6月1日,中央有关部门印发了上述决定。

内容
基本情况
回顾了新中国图书馆事业30年的历程,简述了“文化大革命”对图书馆事业的破坏以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图书馆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主要问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5个方面:
① 事业规模亟需发展,省级图书馆还未建齐,全国近半数的县没有图书馆,除北京等少数几个大城市外,儿童图书馆基本上还是空白,公共图书馆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与四个现代化的建设极不适应;
②图书馆物质条件困难,首先是经费严重不足,其次是空间紧张,再次是设备、家具用品缺乏;
③图书馆之间缺乏必要的协作和协调;
④专业干部缺乏;
⑤有些主管部门不重视图书馆工作。
今后工作
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提纲”提出了以下 5点:
①发展图书馆事业,争取在1985年前将全国省、市、县(区)图书馆基本建齐,中等以上的城市和大城市都要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区)、市图书馆要设立少年儿童阅览室;
②改善图书馆条件;
③加强国家图书馆即北京图书馆新馆建设;
④发展图书馆学教育和科学研究事业,加强图书馆专业人员培养;
⑤加强和改善对图书馆事业的领导,建议首先解决管理体制的问题,提出在国务院下设国家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如条件不具备。
中共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北京图书馆馆长刘季平代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所作的上述汇报后,讨论并通过了这一汇报提纲,就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新建北京图书馆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决定在文化部设图书馆事业管理局,管理全国图书馆事业。书记处认为,将来还可以考虑把北京图书馆搞成一个中心,建设全国性的图书馆网,把图书馆办成一个社会事业,不一定设行政管理机构。关于新建北京图书馆问题,会议决定按原来周恩来总理批准的方案,列入国家计划,由北京市负责筹建,由万里同志抓这件事。1980年6月1日,中央有关部门印发了上述决定。
工作汇报提纲
基本情况
1980年5月26日中央书记处第23次会议在听取北京图书馆馆长刘季平代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所作的上述汇报后。
我国的图书馆,分属科学、教育、文化、工矿企业等许多部门管理。据1979年底的统计,
全国共有:
国家图书馆 l个 藏书 1,020万册847人
省级图书馆 30个 藏书 5,600万册3,574人
地、市县、图书馆 1,620个 藏书 12,000万册13,ns人
总计:图书馆 1,651个 藏书 18,360万册17,539人
三十年来,图书馆事业经历了曲折的道路,虽然几经起伏,但总的说来,在旧中国遗留下55个公共图书馆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各级图书馆不论在为科学研究和生产提供资料方面,还是在提高广犬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解放后的最初几年,图书馆界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图书馆的改造;二是大力宣传和普及新文化,在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1956年,中央准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的时候,对图书馆颇为重视。周总理在知识分子工作会议上,要求加强和改进图书馆土作,把图书馆看作是发展科学研究的前提条件,要求图书馆积极为科学研究和生产建设及时提供书刊资料,在向科学进军中做到“兵马来动,粮草先行”。
在第一次全国图书馆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图书馆既是宣传教育机构,又是学术研究机构,提出了省、市级以上大型图书馆的工作重点是为科学研究服务的方针。之后,国务院又正式颁布了《全国图书协调方案》,在国家科委下设立图书组,建立了北京、上海两个全国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和九个地区性的中心图书馆委员会,把分散在各系统的主要的图书馆,以协作和协调的方式组织织起来,分工采集国外资料,共同编制联合目录,开展馆际图书互借,从而加强了图书馆为科学研究服务的能力和作用。这一时期的图书馆,不论在事业规模上述是在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后来,虽经“左”的偏向的干扰和三年困难的影响,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也受到一些阻滞,但总的来说,还是健康的。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图书馆事业遭受了一场空前的浩劫和摧残。许多图书馆被长期关闭以至撤销,使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减少了三分之一,大量图书被当作“封、资、修”的黑货而遭封存以至焚毁(仅江西一省被毁图书就达100万册),造成社会上的严重“书荒”,图书馆的专业人员被长期批判或“下放”。至于图书馆内部工作秩序被破坏,外文书刊采购被中断所造成的恶果也十分严重。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三中全会确定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以来,图书馆事业又有了新的转机。随着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图书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加强图书馆工作的呼声越来越高。中央对此也很重视。华国锋同志在两次“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图书馆事业都有要求,指出:“要发展各种类型的图书馆,组成为科学研究和广大群众服务的图书馆网”。即使是在三年调整时期,图书馆也要“适应形势的需要和根据国家财力和物力的可能,统筹安排,有一个新的发展”。在中央的关怀下,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数,不仅恢复到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而且有了新的发展;国务院以国发<1978>81号文件,批发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图书开放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的文化专制主义,解放了被他们长期禁锢的图书,为了广、快、精、准地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各图书馆都不同程度地改进书刊资料(特别是外文科技资料)的入藏,扩大了同国外的书刊交换,为整顿和加强图书馆工作,烦发了《省、市、自治区图书馆暂行工作条例》使工作开始走向正轨;被迫中断了十几年的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和联合目录工作等,正在逐步恢复,《全国古籍善本书总目录》正在积极编制;图书馆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也有所发展。
回顾三十年来图书馆事业的厉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凡是经济建设发展的时候,图书馆事业就受重视,就发展,就能充分发挥作用,凡是经济建设受到干扰的时候,图书馆事业就受破坏,就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今后,只要坚决执行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专心致志搞建设,图书馆事业在新长征的道路上,就一定能够为“四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要问题
(一)事业规模觅需发展
我国公共图书馆不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与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极不适应,对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一千多个图书馆实在太少。省图书馆至今还只是个筹备处,全国还有近半数的县没有图书馆。除北京、上海、天津、武汉重庆外,儿童图书馆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给少年儿童的课外阅读和自学造成很大困难。至于八亿农村人口的看书学习,至今还是个未能很好解决的大问题。农村图书室没有县图书馆的图书下去流通,单靠他们自己购买图书是不能持久和巩固的,需要国家支持。
(二)图书馆的物质条件困难
首先是经费严重不足。多数县级图书馆全年经费不足一万元,有的才5—6千元,除去工资、房、水、电和办公用费,用来买书的钱就所剩无几了。省级图书馆的经费也很少,许多新出版和进口书刊应该购买而无钱买,有的还拖欠书店的书款,长期不能偿还。原因是图书馆经费没有随着国内外出版物的增长和涨价,而相应地增加,致使许多图书馆的年购书数量还少于三年困难时期。
其次是空间十分紧张。三十年来图书馆基本建设始终排不上队,欠帐太多。本来拨给图书馆有限的基建经费也常被挪作它用。北京图书馆新馆建设工程,也因工期不明确、投资不足等原因,迁建工作进展十分缓慢。不少已成“危房”,而无钱加固和维修。由于书库和阅览室面积太小,长期打捆堆放,使许多有用的资料变成“死书”,以至虫蛀、鼠咬、霉烂。读者排队等座位的现象日渐增多,意见很大。
还有,复印设备是图书馆的重要服务手段,至于书架、阅览桌椅、目录柜、图书卡片等,或是由于图书馆经费不足,或是由于无人组织生产,也常常发生困难。
(三)图书馆之间缺乏必要的协作和协调
图书资料,是一种国家资源,必须统筹安排,把它们组织起来,才能合理使用。可是我国图书馆事业长期是处于分散领导,各自为政的状态。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不仅图书馆本身的现代化无法进行,而且不可能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图书协调方案》中规定建立的中心图书馆委员会,是发展图书馆间的合作,大力挖掘图书馆界的潜力,充分发挥书刊资料的作用,加强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好办法。后来被林彪、“四人帮”所破坏,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各搞一套,而且科研、教育和文化各系统的图书馆之间也缺乏协调,造成在外文书刊采购等项工作上,一方面重复浪费,互相抵消力量,经济上造成损失,一方面又出现许多空白,无法形成一个有机的体系。
(四)专业千部缺乏
图书馆工作以图书为对象,学术性、专业性很强,干部要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其中有不少是各种艺术学校或团体淘汰出来的小青年,文化水平很低,一时难以胜任工作。有些主管部门由于对图书馆的性质、特点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往往把图书馆当作安置老弱病残的地方,使老弱病残过于集中,有些图书馆不能坚持经常上班的约占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图书馆向有 “养老院”、“休养院”之称。
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生活待遇比文教系统其它部门的专业人员低,他们既没有奖金,又没有津贴,调资面又低于学校和科研机构,因而使有些专业人员不安心工作,意见很大,有的甚至要求调离。
(五)有些主管部门不重视图书馆工作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以外,有些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图书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图书馆工作,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有些负责同志认为图书馆既不直接出粮食,又不直接出石油,“可有可无”,经费可多可少。甚至有个别地方把建图书馆当作盖 “楼、堂、馆、所”来“批”。每当各项事业大上的时候,图书馆总是排在最后,但当“下马”风一来,图书馆却首当其冲,首先被砍掉。
图书馆管理体制不尽合理,也反映了我们认识上的差距。解放初期,我们是把图书馆和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一起接收的,之后,就统归文化部文物局管理。其实,图书馆除了少量的古籍善本书属文物外,它的任务和工作内容主要是为发展现代科学文化技术服务的,同文物工作关系很少。后来几经变迁,也只把图书馆同文化馆一样作为群众文化工作看待,无形中忽略了对图书馆为生产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工作的领导。三十年的实践证明,领导、管理体制不适应,是影响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工作意见
(一)发展图书馆事业
公共图书馆是图书馆网的骨干力量,各地文化行政部门都要把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建议从中央到各省(市、区)有关计划财政部门,将图书馆事业列入计划预算项目,给予积极的支持。同时,将图书馆的分布设置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以内。争取早日建成。对市、县和城市的区馆也要作出规划,有计划地发展。争取在1985年前将全国的省、市、县(区)图书馆基本建齐。1985年以后根据国家经济的可能和小型分散、方便群众的原则,县,区行政主管部门还应有计划地与有关部门配合,逐步在公社、街道设立分馆。
中等以上的城市和大城市的区都要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区、市图书馆要设立少年儿童阅览室.
(二)改善图书馆的条件
图书馆投资也是一种人才投资,应同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相适应。基建费若有3,000万元,日子才能比较好过一些。
北京图书馆作为国家藏书中心,应从每年分配的采购外文图书的经费中,直拨一定比例(如50% )的外汇归该馆掌握,以便更好按照需要,并可享有国际图书贸易中的优惠待遇,直接选购外文书刊。
各地图书馆的基建、房屋维修经费。
建议在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图书馆专业用品公司,统一组织图书馆用品的生产和供应。
(三)加速北京图书馆新馆建设
北图新馆建设工程,应在八一年底完成拆迁、破土动工,八五年交付使用;原计划投资七千八百万元,由于建筑材料涨价,提高抗震要求以及原框算中有漏列项目等因素,已感不足,需将投资增为一亿二千六百三十二万元(包括引进设备的外汇合人民币二千万元)。建议将此项工程列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除请国家建委、计委继续关怀支持外,并请中央交由北京市具体负责,由一位领导同志挂帅,统筹安排拆迁、施工、市政配套工程等有关工作。
(四)发展图书馆教育和科研事业,加速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养
建议教育部同图书馆事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办好现有高等学校的图书馆专业和情报专业。有条件的省、市、亦应设立图书馆中等专业学校,为省级以下图书馆培养合格人才。则是最主要的一种形式。建议组织图书馆业务工作人员和图书馆专业教师的交流。创造条件,同国外图书馆开展交换馆员一类的人员交流活动。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合理解决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业务职称和生活待遇问题,以利专业队伍的稳定和积极性的发挥.
(五)加强和改善对图书馆事业的领导
建议首先解决管理体制问题。图书馆的职能是多方面的,与科研、教育、文化部门都有关系,划归那一个部门领导都有局限性。同时,图书馆作为一项国家事业,也需要进行全国统一规划。所以,我们认为在国务院下设国家图书馆事业管理局最为理想,除直接管理公共图书馆外,还应担负起组织各系统图书馆工作之间的协调,统筹图书馆教育、科学研究和有关国际活动等方面的任务。建议根据《全国图书协调方案》和《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精神,尽快恢复国家科委领导下的图书组,以便加强各系统图书馆间的协作,促进全国图书馆网络化、现代化的实现。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