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成立于2007年6月,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致力于改善中国困难残疾患儿的健康水平和救助困难家庭下肢肢体畸形的儿童。
成立背景
“奔跑天使基金”是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专为救助困难家庭下肢残疾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改善中国困难残疾患儿的健康水平和救助困难家庭下肢肢体畸形的儿童。为困难家庭的下肢残疾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资助申请
一、资助对象
奔跑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3-17周岁患有下列疾症的家庭困难少年儿童:
1、马蹄内翻足 马蹄外翻足
2、高弓足
3、爪状趾
4、假关节
5、骨缺损 骨折畸形愈合
6、髋内翻髋外翻
7、“O”形腿“X”形腿
8、肢体短缩
9、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畸形愈合
10、其它适宜手术治疗的病症。
患者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奔跑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二、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和资助金额;
2、限额资助:以患儿自救为主,奔跑天使基金救助为辅,每名患儿最高资助额为5万元人民币;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需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在完全理解《奔跑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患者法定监护人填写的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2)患者法定监护人、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3)患者的患肢的X光片(正、侧位片);患肢裸露位置正、侧位近期的普通彩色照片(或电子版,能放大便于专家察看);
(4)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后,在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并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体检
奔跑天使基金采用的手术治疗方式为:伊里扎洛夫骨矫形治疗术。患者法定监护人在完全理解奔跑天使基金资助告知书的内容后,需带患者到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与该手术相关的初步检查,并出具体检报告。以下为手术禁忌症:
1、心、肺、肝、肾功能不全;
2、严重营养不良;
3、肢体局部有较严重的软组织瘢痕;
4、局部及全身皮肤状况不良;
5、局部或全身骨硬化;
6、局部或全身急性感染或有潜在的感染;
7、各种急、慢性传染病;
8、其他不适宜手术的疾病。
五、审批程序
1、初审
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管理办公室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部分患者会诊,形成基本的医治方案,连同患者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一并提交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审批
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助原则对患者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入院治疗
患者凭奔跑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指定医院入院治疗。
七、特别约定
因奔跑天使基金为患者提供的是慈善手术,医患双方特作此约定。定点医院为患者提供免费治疗的时间段截止至患者的病情相对稳定或患者符合出院指征。且该时间段由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的病情提出建议,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
八、最终解释权
以上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管理规则
奔跑天使基金 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奔跑天使基金”是由唐堂先生倡导并捐款设立,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支持和管理下,为救助困难家庭下肢畸形少年儿童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倡导实施的“红十字天使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奔跑天使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为加强和规范奔跑天使基金的资助管理,根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红基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四条 基金来源:
1、接受发起人唐堂先生及其友人、社会爱心人士、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2、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3、基金增值收益;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基金用途
1、为困难家庭的下肢畸形的少年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开展专项宣传和筹资活动;
3、资助肢体畸形医疗课题的学术交流和研究。
第六条 奔跑天使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均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人可据此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奔跑天使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计入奔跑天使基金。
第八条 社会定向捐助患者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治疗费用,其结余部分计入奔跑天使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第九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条 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奔跑天使基金的决策机构,负责奔跑天使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确保资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十一条 奔跑天使基金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定期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基金增值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奔跑天使基金不做任何高风险投资。
第十三条 奔跑天使基金的年度资助比例为当年度基金总额的50%。
第十四条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年度项目管理成本不超过奔跑天使基金年度资助支出总额的10%。
第十五条 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向捐助者承诺:奔跑天使基金将全力做到公开、透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基金管理和使用的详细情况。
第四章 申请程序
第十六条 资助对象:奔跑天使基金的资助对象为3-17周岁、家庭困难的下肢畸形残疾少年儿童,患者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奔跑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第十七条 申请资料:申请人需在完全理解《奔跑天使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提出求助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患者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患者与患者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文件;
3、患者法定监护人填写的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4、患者在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摘要;
5、农村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十九条 资助原则:
1、量入为出:根据接收捐款情况确定资助名额;
2、限额资助:以患儿自救为主,奔跑天使基金救助为辅,每名患儿最高资助额为5万元人民币”;
3、一次性资助:原则上每位申请人只安排一次资助。
第五章 资助程序
第二十条
1、审批
奔跑天使基金项目办公室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定点医院对患者进行手术适应症筛查,提出诊疗意见、治疗方案及治疗费用,提交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2、公示
获资助对象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3、入院治疗
患者凭奔跑天使基金资助通知书到定点医院入院治疗。
4、资助款划拨
根据与定点医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按审批的资助方案,将资助款划拨至定点医院指定账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修订权属奔跑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
社会活动
2007年6月,唐堂先生倡导并捐款发起成立“奔跑天使基金”。
2008年7月,奔跑天使基金迎来了第一批来自四川灾区因震致残的6名患儿及她们的陪护家长。这批患儿年龄为7—14岁,她们将接受世界知名假肢公司——奥托博克假肢公司的假肢安装服务,并在隆福医院接受相关康复训练。
2008年8月, 8月23日,在北京奥运会上创造三项世界纪录的金牌得主、短跑明星尤塞恩•博尔特通过中国红基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5万美元。博尔特与中国红基会奔跑天使基金资助的两名在四川地震中不幸失去了左腿的小朋友——来自映秀镇的13岁女孩黄思雨和来自绵竹的少年官伦见面,鼓励他们要坚强勇敢,并将自己亲笔签名的足球送给他们,还在孩子们的T恤上签名留念。
2008年10月, 景超、廖瑶瑶、李丹分别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绵竹和什邡,在5•12地震中失去了上肢或下肢。来到北京,他们是接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的救助,安装假肢,让他们重新站起来。刚刚进入NBA的原北京奥神队的孙悦,得知了他们的情况,特意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邀请他们到现场来观看NBA中国赛。
2009年,“奔跑天使基金.YOKOHAMA地震灾区肢残儿童关爱行动”正式启动,横滨橡胶(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井星儿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副秘书长刘选国转交200万元的支票,用于帮助灾区下肢受伤、截肢、畸形的儿童,为他们提供持续医疗救助、康复和心理疏导。
2009年5月,央视戏曲频道著名主持人白燕升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捐赠10万元暨新书《冷门里,有戏》签售仪式在北京西单图书大厦进行。
2009年8月,全球著名服装零售商C&A在北京国瑞城购物中心店开业仪式上向中国红基会奔跑天使基金捐赠5万元人民币,定向救助2名下肢残疾儿童手术。
2019年8月,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奔跑天使基金”和青海省红十字会共同开展的困难脑瘫患儿筛查救助行动在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中医院举行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