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汶川县,新石器时代文物遗存。
历史沿革
姜维城遗址
据《汶川县志》(第26卷第7章723页)记载,姜维城遗址《旧唐书》载:“蜀刘禅时,大将姜维、马忠等讨汶山……”,刘禅延熙十年(247年)前后,曾在今威州岷江东岸之台地上筑城,今俗称姜维城。
20世纪30、40年代,姜维城遗址被发现、采集到石器、彩陶片等。
20世纪60年代,四川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在岷江上理县、汶川等地实习时,在姜维城遗址采集到网坠、石器、彩陶片。
2000年5月、2003年12月,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两次对姜维城遗址进行了试掘和发掘。
营盘山遗址
1979年2月,原茂汶羌族自治县文化馆因营盘山基建工程,清理石棺墓葬10座,出土随葬器物250余件。
2000年~2006年,营盘山遗址从调查、试掘到大规模发掘,历时七年,发掘总面积近3000平方米。
2017年,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和茂县羌族博物馆继续深入推进岷江上游地区的考古工作,组成了联合考古队,于2017年11月1日到11月16日对岷江上游地区进行了考古调查工作,其中包括营盘山遗址。
主要遗址
汶川姜维城遗址
综述
姜维城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双河村,地处岷江与杂谷脑河交汇处南岸的二级台地上。姜维城遗址经过考古发掘,可知遗址在汉代就曾被人为扰动和毁损,保存面积不大。遗存下来的原生文化堆积直接被汉代城墙所压,城墙所压的文化堆积厚近3米,是岷江上游考古已知经过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文化堆积最厚的一处史前遗址。经过发掘,清理出遗迹单位有:房屋居住面3处,灰坑30余个。依据地层与遗迹的叠压和打破的层位关系,通过不同层位堆积单位出土器物的整理与类型学研究,二者相互结合、对应,将姜维城新石器时代遗址分为三期5段。通过与甘青地区同一文化类型的史前新石器时代遗址所处同类遗物比较,可以推断出:汶川姜维城新石器时代遗址上限应相当于马家窑文化中的马家窑类型的早期,年代距今约5500年,下限与成都平原宝墩遗址的年代相当,距今约5000年。姜维城遗址范围内分布有较为集中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汉代汶山郡夯土城墙遗址、三国点将台、明代石砌城墙以及汉、晋、唐、明、清各时期的古墓葬群。
新石器时代遗址
因汉代修筑夯土城墙取土和后期人类的频繁活动,对史前时期的堆积有所破坏,但压在夯土墙基下的新石器时代堆积部分保存较好,且堆积厚度达2~3米,有的地方堆积厚度近4米。姜维城新石器时代的遗址遗迹主要有房屋居住面和灰坑。从揭露的部分观察房屋平面形状呈方形,推断是双间或多间,为地面式建筑。灰坑有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坑内有较多包含物。
姜维城残墙
姜维城遗址两段残墙位于姜维城台地北半部分,与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相叠压。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设汶山郡于此。城址呈长方形,现残存西、南两段,整个城墙东西长约200米,南北宽约150米,总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城墙以黄泥夯筑,内夹木棍或圆木为筋。西残墙高约10米,底残宽约4米,顶宽约1米,长约100米,墙拐角处有马面1垛,高约10米,宽10.3米,长约15米;南残墙高约8米,底宽3米,顶宽1.3米,长约90米。
明代石砌城墙
明代石砌城墙始建于明弘治年间,平面布局呈椭圆形。片石砌筑,依山就势,南包玉垒山,西边顺山而上达姜维城,将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遗址、汉代汶山郡城址包围在内,全长约1700米,高4~6米,宽2~3米,墙垛雉牒(炮眼、箭孔)1600个。
点将台
姜维城遗址不远处之南东角高处,即遗址南约150米处,有一黄土夯筑的土墩,俗称点将台。其长约9米,宽约7米,高约8米。
营盘山遗址
综述
营盘山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地处岷江东南岸三级台地上,高出岷江河谷约160米。遗址平面约呈梯形,东西宽120~200米,南北长约1000米,总面积近15万平方米。营盘山古人类文化遗址内包含新石器时代和石棺葬时代两个阶段的文化遗存,其中,新石器时代遗存为距今5500~5000年的中心聚落遗址,石棺葬时代遗存为西周战国秦汉时期的石棺墓地。营盘山遗址清理石棺墓葬190余座,发现了房屋基址9座、人殉坑5座、窑址4座、灰坑100余个,及灰沟、灶坑等。此外,在遗址中西部发现一处大型类似于广场的遗迹。
遗迹
营盘山遗址灰坑的底部多较平整,有的还用卵石进行垒砌,推测可能是石器加工场所或其他用途;有的灰坑还发现涂有鲜红色颜料的石块,可能具有某种宗教含义。小型房屋基址面积不大,大多数是单间,有明显的棍棒插抹痕迹及拌草遗存,推测可能为木骨泥墙的建筑形式。在大型广场类遗迹的硬土面之下,考古人员还发现有4座奠基性质的人祭坑,表明该遗迹在遗址的平面布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里应是举行祭祀等重大活动的场所。
人祭坑
营盘山遗址9座人祭坑中发现有人骨。考古人员先对颅骨进行拼对和粘接,发现主要表现为颅型偏长、高颅型和偏狭的颅型,中等面宽、中等眶型、鼻狭等特点。这种体质特征多见于亚洲蒙古人种,且与现代东亚蒙古人种中的华北类型最为接近。与邻近的西北地区的古代人群相比较,考古人员发现与青海乐都柳湾墓地的半山文化、甘肃酒泉干骨崖墓地等早期人群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应当属于同一个人群类型,即“古西北类型”。从营盘山祭祀坑颅骨反映的情况来看:早在新石器时代中期,该类型人群就已经存在于中国西南山地的岷江上游地区,并与当地人群交流互动,对横断山区藏彝走廊的古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动植物遗存
营盘山遗址动物遗存一共发现3551件。根据这些动物骨骼,考古人员认为营盘山先民肉类的稳定来源应该是猪肉。狗类骨骸的数量少,所以推测是人们狩猎的伴侣。更多野兔、水鹿、黑熊、斑羚等野生动物的骨骼,则反映出营盘山的环境状态。比如鹿科动物发现较多,其中主要栖息于针阔混交林、阔叶林、稀林草原等环境;斑鹿栖息于针阔混交林的林间和林缘草地以及山丘草丛;野兔主要栖息于河道两岸的树丛草丛。这些动物的存在,说明遗址周围的植被有较多的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浓郁的灌丛和草丛。遗址中还发现了蚌、鱼、龟的遗骸,说明当时营盘山附近有宽广的水域,这也与遗址三面环水的独特地理位置吻合。总的看来,营盘山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髂呈现出当时动物种属的多样性,说明营盘山人生活在一个山清水秀、林草茂密的自然环境中。植物考古还原了营盘山先民的主食结构。考古清理出7992粒炭化植物种子。农作物包括粟、黍、黑麦三个品种,推断营盘山遗址已进入农业阶段,农业生产应该是先民物质生活资源的主要来源。
文物遗存
姜维城遗址
综述
姜维城遗址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出土器物有陶器、玉石斧和骨器等几大类。
陶器
陶器的陶质以泥质灰陶、灰褐陶为主,其次是红褐陶,少量黑褐陶,夹砂陶占一定比例,以夹石英和页岩加工成颗粒状的粗砂居多,陶器纹饰以素面为主,中心泥质磨光陶占多数,绳纹始终占陶器纹饰的主要地位,其次有附加堆纹、弦纹、复合纹饰(附加堆纹上施绳纹)镂孔、方格纹、划纹、瓦棱纹、乳钉纹等。彩陶器形有罐、瓶、盆、壶、缸、器耳、器盖、纺轮等多种器类、陶器制作以泥质盘筑法为主,均手制,部分陶器有慢轮加工的痕迹,泥质类陶器烧制时火候较高,夹砂类陶器烧制时火候较低。
玉石
玉石类有打制石器、磨制石器和细石器、磨制的玉石器。打制石器的材料为砾石、片岩加工而成,有石斧、石刀、石网坠、刮削器等器类别23件,磨制的玉石器最多用砾石、石英岩石料加工。有斧、锛、凿、石刀、石饼、石球、环、镯等器类共计34件。细石器多用燧石、石英剥制,器形有石核、乱削器、石镞等器类21件。
骨器
骨器主要有鹿角器、骨料、骨锥等10余件。
营盘山遗址
综述
营盘山遗址出土的陶器、玉器、石器、细石器、骨器、蚌器等类遗物总数上万件。
陶器
陶器以平底器和小平底器为主,有少量矮圈足器,器形包括侈口罐、深腹罐、碗、钵、高领罐、盆、瓮、带嘴锅、缸、宽折沿器、瓶、纺轮、陶球、穿孔器等。其中,彩陶器的器形有盆、钵、罐、瓶等,彩陶均为黑彩绘制,图案题材有草卉纹、线条纹、变体鸟纹、弧线三角形纹、网格纹、蛙纹等。另外,营盘山遗址出土有多件陶质雕塑人面像及石质雕刻人面像,是四川地区考古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陶质、石质雕塑艺术品。
石器
石器可分为打制和磨制两种:打制石器包括由大型剥离石片稍作加工而成的切割器、砍砸器、杵、网坠等,还有少量个体甚小的燧石片;磨制石器包括斧、锛、刀、凿、砺石等。玉器包括环镯形器、璧形器、斧、锛、凿、穿孔刀、箭镞等。细石器包括大量的石叶、石核,质地以燧石及水晶为主。
骨器
骨器包括簪、锥、针、削、箭镞等。
文物价值
姜维城遗址是岷江上游最早发现的新石器遗址,也是该区域最重要的史前聚落遗址之一,它涵盖了区域内同类型遗址的绝大多数文化因素,对于认识岷江上游史前文化面貌、建立区域史前考古学文化序列和研究与黄河上游等周边史前文化的互动传播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营盘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的文物包括四川地区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陶质雕塑艺术品,国内发现的时代最早的人工使用朱砂的遗物,长江上游地区发现的时代最早及规模最大的陶窑址等,出土的彩陶器数量为四川之最,亦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首次进行新石器时代遗址的大规模考古发掘,是岷江上游乃至川西北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重大突破。
保护措施
2006年5月,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汶川县。
交通信息
自驾:自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人民政府开车前往营盘山和姜维城遗址(姜维城遗址),路程约40.5千米,用时约5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