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界和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区性爱国宗教社会团体

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简称宁夏伊协,英译为THE ISLAMIC ASSOCIATION OF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界和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区性爱国宗教社会团体。

协会章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简称宁夏伊协,英译为THE ISLAMIC ASSOCIATION OF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第二条 本会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界和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区性爱国宗教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协助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代表全区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挥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各民族穆斯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
第四条 本会接受自治区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局的行政管理和指导,接受中国伊协的教务指导,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于银川。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是:
(一)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教务活动;
(二)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训、考核、管理阿訇,提高他们的素质;
(三)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伊斯兰教学术文化研究,编译、出版经籍书刊;
(四)规范和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指导各市、县(区)伊斯兰教协会的教务工作,交流经验;
(六)促进各市、县(区)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
(七)开展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及国外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八)开展“解经”活动,对穆斯林群众关心的宗教问题,依据经训精神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
(九)组织全区各民族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其职权
第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全区代表会议。全区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本会章程修改草案;
(二)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有关重要决议;
(五)确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六)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第八条 全区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本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
第九条 全区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 全区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一条 本会设委员会,委员会对全区代表会议负责。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本会的工作任务,推进会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 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有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区代表会议和委员会的决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筹备召开全区代表会议和委员会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均由委员会会议协商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全区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委托主持和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由委员会会议协商推举产生。
第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法制水平;
(二)在伊斯兰教界有较高威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协会开展的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本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代表会议、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本会与各市县(区)伊斯兰教协会的工作;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本会与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六)提名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决定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条 本会设教务部、编辑部和办公室等业务机构,并视会务需要增设相应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本会主办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和《宁夏穆斯林》刊物,主办其他自养企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等实体。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常务委员会筹集;
(二)穆斯林自愿捐助;
(三)申请政府资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和出纳分开。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会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会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对本章程作出的修改草案,须经本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表决后提交全区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对本章程做出的修改草案,须在全区代表会议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草案)经2008年7月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第七次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终止活动需要注销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协会职责
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伊斯兰教全区代表会议。全区代表会议的职权是:
(一)审议通过本会章程修改草案;
(二)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
(三)听取和审议上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有关重要决议;
(五)确定本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六)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二、全区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本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
三、全区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全区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本会设委员会,委员会对全区代表会议负责。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本会的工作任务,推进会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六、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有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区代表会议和委员会的决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筹备召开全区代表会议和委员会会议,并向其报告工作。
七、常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八、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均由委员会会议协商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在全区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委托主持和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
九、本会设名誉会长,由委员会会议协商推举产生。
十、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法制水平;
(二)在伊斯兰教界有较高威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协会开展的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一、本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十二、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
(二)检查代表会议、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十三、本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会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本会与各市县(区)伊斯兰教协会的工作;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协调本会与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五)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六)提名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七)决定各业务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十四、本会设教务部、编辑部和办公室等业务机构,并视会务需要增设相应机构。
十五、本会主办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和《宁夏穆斯林》刊物,主办其他自养企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等实体。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