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9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67号),设立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加挂“宁德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从原口岸和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划入口岸协调职责。
(三)从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划入组织实施公民出境就业的职责。
(四)承担商务部下放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登记职责。
(五)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
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投资提供良好的服务与保护。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经贸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对外经贸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对外经贸和口岸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市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依法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审批加工贸易业务;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转报和管理。
(三)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我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出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承担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我市国际品牌体系建设;指导协调
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四)牵头拟订我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对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别、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负责与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华机构和外国(地区)驻华经贸组织(商务机构)的沟通联系。
(六)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并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转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按规定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贯彻执行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政策,承担我市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促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商贸联系;组织实施对台经贸合作工作,参与处置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承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
(十一)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口岸工作的政策、规划;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推动建立大通关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口岸建设。
(十二)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外经贸人才规划;按照授权,办理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工作协调、文电运转、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工作督办、新闻发布和宣传、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内保、档案、通信、文印、接待等事务;研究提出我市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相关科室参与起草涉外地方性法规、规章;参与整顿和规范外经贸经营秩序、外经贸领域信用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外经贸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运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局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督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批办件和市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负责组织全市外经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调研和宣传工作,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参与行政处罚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外经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
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工作及专业技术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外经贸人才规划;承担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属改制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托管工作;按照授权,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
(二)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有关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负责全市外经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分析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外经贸促进政策;承担由省外经贸厅、市政府负责安排的各类外经贸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览会等贸易促进相关工作,实施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外国及港澳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等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转报和管理;协调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经营秩序;贯彻执行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管理;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WTO事务协调的相关工作,承担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开展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
(四)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审批管理科
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际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境外国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建立投资促进合作关系,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有关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承担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依据授权进行限额下项目的审批;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外资企业进口设备事宜;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外资项目招商管理系统,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和促进,落实我市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和争取专项资金扶持等工作;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资统计工作;负责市外经贸局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承担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审核转报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和机构(不含金融性企业),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业务;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政策,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对台港澳经贸促进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有关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协调有关台商投资管理问题,贯彻执行对台直接通商工作;负责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的审核转报,转报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口岸企业小额贸易经营权以及与台湾地区金门、马祖、澎湖直接经贸往来企业的经营权;根据省外经贸厅的授权,审批对台渔工劳务;依法承担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
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援助的权益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经贸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监督管理对外劳务派出机构;牵头协调处理有关境外劳务、就业的突发事件。
(六)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
机电产品和
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等政策和目录,促进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进出口商品结构;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承担对外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福建省电机出口基地建设;指导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提出我市鼓励扶持机电产品出口优惠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出口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电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承担省电机出口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开发区管理科
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开发区的发展规划、促进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发区有关统计工作。
(八)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口岸通关管理科
负责研究起草提出我市口岸管理和国家、省有关法规、规章之间的衔接及贯彻落实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市口岸开放、整顿、关闭和设立外贸作业点的协调、审核、初验、报批,负责全市口岸客、货运输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对申请临时进入我市非开放区域的外籍交通工具事宜提出审查意见;统筹协调并督促落实口岸查验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建设发展规划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跟踪;负责口岸工作有关统计和分析;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负责组织推进和协调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协调对台口岸通关事务;负责宁德电子口岸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口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宁德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