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是主管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的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市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宏观运行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参与考核全市各单位外经贸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商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审核申报对外贸易经营权;组织指导全市国际贸易反倾销的应诉、起诉和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工作。
(四)管理全市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及其招标工作;指导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指导全市外经贸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
(五)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研究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审报出口品牌,推进出口认证;指导出口广告宣传;审核上报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指导协调全市外贸储运工作。
(六)参与制订全市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外商投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谈判等活动;负责招商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环境建设。
(七)审批、审报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审批、审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管理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许可证;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八)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省级、市级经济(科技)开发区业务工作;审核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立、撤销和区域的调整。
(九)研究制订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项目和机构的管理;指导市内优势产业与专业市场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和设立分市场,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
(十)管理和协调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外派劳务人员许可证的年度审核;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援助。
(十一)负责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担保基金、中小企业出口促进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协调全市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负责市级国有外经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管理。
(十三)审核报批对外经济贸易出国和赴港澳团组;负责管理全市对外经贸活动的联络及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接待工作;组织培训全市各类外经贸人才。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13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拟订有关工作制度和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息、档案、信访、扶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事项和综合性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制定全市外经贸信息化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外经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局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联系各外经贸协会工作;牵头协调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综治维稳和对口联系等工作;牵头落实党工委议定事项;指导全市外经贸人才队伍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和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局和所属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调研处(政策法规处)
组织拟订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监测分析全市开放型经济运行状况,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组织有关全局性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牵头外经贸宣传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课题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外经贸法规建设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合同协议文本、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史志和年鉴的编纂工作。
(四)财务处
参与拟订全市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牵头建立完善宁波市外经贸企业网上融资平台;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企业财务运行情况,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及所属单位重大经贸活动各类经费的预、决算编报和财务收支管理及会计核算;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行政审批处
受权办理外贸各类进出口商品(技术)许可证的发放,加工贸易业务、境内国际展览举办的审批,进出口经营资格、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的备案等事项;按权限依法审批核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企业进口设备和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事项;受权办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劳务合作等经营资格初审和各类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核准事项;按权限管理外经贸联合年检工作。
(六)对外贸易促进处
参与拟订全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并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国际服务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管理国际服务贸易工作;组织对外贸易展会;研究推进电子商务,指导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波国际贸易平台中心建设工作;协调落实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七)对外贸易管理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
组织制定重点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对外贸易运行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指导促进全市商品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规范全市对外贸易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在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拟订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加强进出口商品地区的贸易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进出口贸易纠纷协调、处理工作;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与外贸工作有关的事项,开展外贸便利化工作。
(八)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宁波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外贸企业研发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协调推进科技兴贸基地建设;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协调与监督服务工作,拟订并实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活动;负责全市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的进出口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管理及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开放合作处
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配合审核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参与指导全市各类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园区运行情况,组织指导开发园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协调落实“浙洽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承担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外商投资促进处
提出全市外商投资的规模、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建议;编制全市招商计划,负责项目包装,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信息发布等对外推介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和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洽谈;负责建立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跟踪和促进重大项目落实;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工作和招商网络与队伍建设。
(十一)外商投资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外商投资和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和服务外包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后续问题,组织协调改善全市投资环境工作和外资便利化工作;组织外商(台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指导全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和培训机构的申报考核工作;组织全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企业参展招商。
(十二)对外经济合作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境外资源开发、项目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指导我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项目企业和境外就业职业机构资格审核;牵头对外劳务合作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处置相关境外纠纷和突发事件;协调执行我市多(双)边援助项目,参与协调外经便利化工作。
(十三)境外投资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按权限依法核准本市企业对外投资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引导和促进本市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设立市场和工业园、建设境外营销网络;负责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促进工作;协调外经便利化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