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宜宾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委发〔2014〕16号),设立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简称“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教育局的职责、原市体育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教育体育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指导和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七)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
(八)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九)加强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和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措施,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内外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防范民办教育风险,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环保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全市性体育竞赛和我市代表团(队)参加省以上竞赛,负责在宜宾举办的省以上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体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
(二)政策法规与综合改革科(行政审批科)。
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承担教育体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审核行政执法文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推动教育体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拟订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综合管理民办教育;指导各类教育体育社团发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义务教育科。
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义务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评估,指导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参与指导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德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少先队工作;统筹、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参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和管理义务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审定义务教育地方教材。
(四)普通高中教育科。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普通高中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统筹、规划、指导学校德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德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参与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和管理普通高中教材建设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市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办公室)。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德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组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参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以及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指导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安全管理科。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教育体育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稳定、综治、防邪、应急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教育体育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教育体育系统预防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七)教育督导委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指导性文件,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的日常工作。
(八)教师工作科。
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师德建设和表扬奖励工作,指导教师聘任交流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培训中心(教师进修校)师资培训及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工作,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规划财务与体育产业科。
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对教育体育系统危房的检查、鉴定、改建和房屋安全问题的处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学生资助、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规范、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市场;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体育产业开发。
(十)竞赛训练与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
负责竞技体育、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工作;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体育竞赛管理制度以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负责全市体育竞赛(含在宜宾举办的省以上的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中小学校公共卫生防疫与流行性、季发性疾病防控工作;指导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参与指导学校专业师资培训和体育、卫生、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实验工作。
(十一)社会体育科。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
(十二)人事科。
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学校)市管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所属单位(学校)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建、统战、妇女和工会工作。
人员编制
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总督学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市监察局派驻专项行政编制1名,即监察室主任。市教育体育局审计科在市监察局派驻机构挂牌,负责市级教育体育经费内部审计,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指导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审计工作。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6名。
现任领导
李炼: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陈骏: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曾祥立: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其他事项
原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市教育体育局管理。
办公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南广路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