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成员,前身为1991年8月创立的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目前拥有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期货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磐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四家子公司。
发展历程
平安证券前身系1991年8月成立的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1996年7月1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 总部设在深圳。
1991年8月22日,平安保险证券业务部成立。
1992年10月20日,全国首家推出电话委托业务。
2006年,经
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通过,平安证券成为“创新类”券商之一。在“2007世界金融实验室年度大奖”评选中,平安证券荣获“中国最值得信赖的十大证券公司”称号。
2004年,公司在一级市场担任了四家IPO项目的主承销商,新股发行家数并列第一,并成为八家企业债的承销团成员。2005年,平安证券积极参与并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已公告股改的上市公司中,平安证券成功保荐二十家项目,一直稳居行业前五甲,其中深圳中小企业板股改保荐项目四家,全国券商排名第二。
平安证券立志成为“中国最领先的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致力于打造“最佳企业主办财务顾问及个人主办财富管理平台”。
2024年7月22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提交注册”。8月9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反馈”。8月16日,上交所债券项目信息平台显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项目状态更新为“提交注册”。
2024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告,平安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所获荣誉
2005年,平安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先锋会员资格;凭借在客户资金独立存管方案中设立风险监控项目和实施净资本实时监控项目、借鉴境外成功经验提出国内衍生产品发展路径,以及自行设计和研发的集中交易系统,平安证券在深圳市证券业协会、《资本圈》杂志举办的2005“年度成就奖”评比中荣获“客户资金独立存管风险监控”和“集中交易系统”两个重要“年度金融创新奖”;同时,获得“最具影响力公司品牌”和“最佳投资银行团队”两项大奖。
2006年4月11日,平安证券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资格评审,成为国内16家具有“创新”资格的券商之一。
2011年4月,由《中国改革报》、《上市公司价值线》共同推出的“2011年中国高成长企业领导人年度峰会”在山东济南召开,荣获中国资本市场20年10佳保荐机构奖。
2022年4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事业部市场营销团队入选2022年广东省工人先锋号名单。
2024年7月,获评2023年度金融信息服务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
自2016年起,平安证券响应中证协“一司一县”结对帮扶重大部署及平安集团“三村工程”号召
网上开户
平安证券支持个人客户网上开户,客户需要准备一部智能手机、银行借记卡、身份证即可完成证券开户。
也可以通过平安证券App完成新客户开户申请。
营业网点
安徽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原合肥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黄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土城西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原红金街营业部)
福建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清福人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梅园东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泉安中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滨海街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湖路证券营业部
甘肃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广东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竹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四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原体育东路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夏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强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文昌一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吉祥路证券营
业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招商路招商大厦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湛江绿华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兴政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园林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原南宁双拥路营业部)
贵州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直属营业部)
海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石家庄营业部)
黑龙江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滨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原郑州经三路营业部)
湖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和平大道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大庆东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长沙五一大道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巴陵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原南京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工农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绣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西安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原南昌井冈山大道营业部)
吉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辽宁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原大连营业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证券营业部
内蒙古自治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和大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原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东风东街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红宝石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塔城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康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零陵路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营业部)
陕西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南关正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原成都双楠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火炬北街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原绍兴道营业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麒麟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原潮王路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梅湾街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宾虹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晏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白云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社会事件
证监会已于2013年10月14日向平安证券正式下达
万福生科涉嫌造假上市事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证券因在万福生科上市保荐工作中未能勤勉尽责,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自2013年9月24日起开始执行,同时罚没7665万元。这标志着证监会自保荐制度以来开出的最严厉罚单终于尘埃。平安证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尊重该处罚决定,将深刻反思总结,坚持业务转型和风控模式变革,探索符合市场需要和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道路。
2022年3月,深圳证监局向平安证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进行事先告知程序,待程序履行结束后将正式下达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3年9月,根据北京金融法院判决,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赔偿款共计近20.40亿元。在中介机构方面,被告平安证券就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0%的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4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我会发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个别项目债券发行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二是个别债券项目尽调不完整,关键要素获取不充分。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第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五十八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6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2.5亿元,涉及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