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廊坊市政府机构。
交通位置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上下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拟订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拟订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进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市“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项目,同时做好审批、审核、核准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按要求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的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市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下达的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四)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市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等物资管理工作,监测市内粮食、食糖等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市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市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对市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储备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审批、审核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同时做好审批、核准、审核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参与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七)负责全市口岸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人事科
财务科
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地区经济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国民经济综合科
经济运行调节局(廊坊市电力办公室)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固定资产投资科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口岸科)
农村经济科
基础设施发展科
产业发展科
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社会发展科
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服务业科
财政金融科
价格调控科
能源价格科
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科
价格成本监审调查科
粮食储备科
物资储备科
执法督查科
法规科
营商环境建设科
安全生产管理科
新能源和电力科
评估督导科
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机关党委
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科
重点项目督查科
重点项目管理科
协同发展科
廊坊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廊坊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廊坊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
廊坊市经济信息中心
廊坊市农业区划发展中心
廊坊市节能监测中心
廊坊市央企服务中心
廊坊食品工程学校
廊坊市价格认定中心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廊坊市价格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
领导介绍
董丽萍,女,汉族,196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
张 忞,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北三县协同发展办公室主任兼市发改委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负责全市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工作,分管协同发展科、市北三县协同发展办公室。
张 超,男,汉族,1979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负责机关行政综合运转、财务管理、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老干部、开放招商、利用外资、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口岸科)、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王 超,男,汉族,1973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区域经济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经济运行调度、经济体制改革、交通运输发展、铁路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地区经济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经济运行调节局(廊坊市电力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基础设施发展科、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李富勇,男,汉族,1977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能源发展、公共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安全生产、节能监察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综合能源科、新能源和电力科、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科、安全生产管理科、市节能监测中心。
何志胜,男,汉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服务业发展、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服务业科、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市经济信息中心、市食品工程学校。
白伟,男,汉族,1985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谭福华,男,汉族,1965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一级调研员。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经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工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重点项目综合科、重点项目管理科、评估督导科。
杨朝明,男,汉族,1971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负责综合性价格改革、能源价格管理、价格认定事项和结论、价格应急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价格调控科、能源价格科、价格成本监审调查科、市价格认定中心、市价格服务中心。
王全盛,男,汉族,1970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负责政策法规、规划编制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就业收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科、发展战略和规划科、营商环境建设科、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科。
崔洪武,男,满族,1967年6月生,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负责财政金融、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人口发展、粮油检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金融科、粮食储备科、物资储备科、市人口发展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王红升,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负责产业优化布局、农业农村经济、粮食执法、农业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执法督查科、市农业区划发展中心。
程蒙然,女,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心。
王大进,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张一楠,女,汉族,198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开放招商、利用外资、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综合科,协管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口岸科)、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李彦辉,男,汉族,1977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大兴区挂职)。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27日,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