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开封市政府部门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隶属于开封市人民政府负责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部门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薛兆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炳让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 组长:王跃岭
副局长:冯海彬
党组成员、副局长:宋玉良
副调研员:程寿贞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督促查办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综合业务等工作;承担群众信访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的有关工作;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相关工作;承担省、市拨付的有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及内部的审计工作,检查监督财务计划、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财产保管情况;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监管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固定资产的工作;负责系统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报批,对批准的项目标准编目公布;负责委托所属单位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监督管理工作;编制资金、债权、债务、资产清算。
(二)法规执法监察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组织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对国家和省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拟定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工作及行政服务窗口的监管工作。
(三)规划科(挂调控和监测科、科技科牌子)。编制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组织编制全市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依法指导和审核市级以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参与报市政府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区域、城乡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工作。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监测与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综合统计和机关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和组织机关有关综合研究工作。
(四)耕地保护科。制定有关耕地保护措施,组织实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开发工作。
(五)用地审批管理科。承担报市政府和经市政府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事项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指导和监督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参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涉及建设用地事项的协调、服务和指导。负责市区农转非审核工作。
(六)产权产籍管理科。拟定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的措施;负责全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调查、监测、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及统计;调处跨县区及其他重大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全市地籍管理工作。
(七)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八)土地利用管理科。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规范地产转让、租赁、抵押管理工作,承担商品房合同备案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措施;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评估机构的资质。
(九)矿产资源管理科(挂测绘管理科牌子)。负责全市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矿产资源储量、地质环境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市矿产开发管理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审查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组织调处矿业权权属争议;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拟定全市测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并依法监督实施。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市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以及其他全市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负责全市各类测绘单位资质审查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外国组织和个人在本市区域进行测绘活动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负责建立权威性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推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建共享机制的形成。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和管理全市测量标志和全市测绘成果的保护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地籍测绘的规划,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确认地籍测绘成果;审核限额以上测绘项目的立项和技术设计,依法管理全市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全市测绘行业技术培训、质量管理、科技开发、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监督管理市测绘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人事科(挂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牌子)。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管理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下属机构
开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承办市区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具体工作;承办市区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具体工作;开展城乡房屋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咨询活动;承办市区房屋转让登记、抵押登记和房屋租赁备案具体工作;承办市区国有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等具体工作,承办市区土地权属登记办证具体工作;承办市区土地转让和抵押登记以及租赁备案工作;参与市区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纠纷的调处工作工作及相关法律纠纷的处置工作;承担市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城区地产交易、登记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编制全市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计划,指导县区组织实施;负责土地整理储备的调研、技术研究、经验推广;承担土地整理储备重点项目的实施;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的前期工作和回收后的开发、整理、储备工作等。
开封市土地管理事务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按照国家规定征收土地管理费;承担国家建设征拨土地工作中的各项事务;负责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用图的补测、调绘工作及解决纠纷所需地图;参予城乡土地地籍的调查、确权定界,绘图等技术工作。
开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受局委托,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开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开封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
承担市级和城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基础测绘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压矿审核流程图
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合同书(或委托书)
2、建设项目来源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市局初审意见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县局证明材料
6、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与建设单位的协议书
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所涉及到的矿业权人的采矿证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8、建设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报真实性的承诺书
9、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
10、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的审查意见(含审查专家名单)
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核查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建设项目已经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2、建设项目已经区县压覆矿产资源核查初审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核查申请表;
2、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
3、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2000~1/10000);
4、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主要拐点经纬度坐标值及相对位置示意图;
5、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地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书
6、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仅限于经核查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
7、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仅限于经核查压覆矿产资源的项目);
8、行政机关认为还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符合法定格式,且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对申请单位占地范围进行是否压矿的核查,确定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3、确定申请单位占地范围内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人需对所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储量评估(此时办理时限中止);
评估时需做以下工作:
(1)储量评估工作需由具有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按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并形成评估报告;
(2)评审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书;
(3)申请人根据评估报告及评审结果填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4、储量评估完成后,申请人需携带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再次进行是否准予压覆矿产资源的申请.经办人员根据评估结果及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确定是否准予压覆占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并起草批复文件.如果占地范围内压覆的是重要的矿产资源还需提交国土资源部进行复审.然后将复审意见一并上报.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申请人领取《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核查申请的批复》、《不予办理批复的通知》等文书材料,申请人凭《行政服务事项材料收件单》领取有关批复.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2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信息公开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行政管理人和社会各界对开封市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监督权,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我局在行政管理工作和监督过程中制作和应用的信息。第三条 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承办局政务信息上网及日常维护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本制度规定,协助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 政务信息公开应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原则。第五条 收获工作信息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第六条 依据本制度提供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务公开的经费应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向社会公布:(一)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管理权限;(三)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情况;(四)局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的录用、选拔任用程序及结果;(五)行政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审批结果和监督、投诉途径;(六)承办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七)重大决策项目;(八)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条件、程序、依据、范围及监督、投诉途径;(九)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十一)行政复议受理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十二)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十三)本局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他完成情况;(十四)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第八条 下列信息不予公开:一 国家秘密;二 商业秘密;三 个人隐私;四 正在研究讨论、尚未作出决定的政务信息;五 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第三章 操作程序第九条 依照本制度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市局有关科室、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在制作,获得或拥有该信息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并由信息中心组织统一对外公布。第十条 已归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材料,由档案负责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查询内容涉密的,按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局办公室和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二条 局办公室和局政策法规科是全局政务信息公示的监督机构,负责每季度检查一次各单位对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存在以下问题的由局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监督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一 应当依法公示未公示的;二 公示内容不规范、不准确的;三 提供虚假政务公开信息的;四 擅自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给组织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失的;五 对监督机构的监督通知顶着不办,不主动整改信息公示问题的。第五章 负 责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局法规科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理位置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包南路11号
工作动态
2018年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举行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6月23日上午,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在朱雀园广场举办了第28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启动仪式。仪式紧紧围绕“珍惜土地资源,建设美丽家园”这一主题展开,市局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代表、企业代表、社区代表及分局和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志愿者代表、企业代表、社区代表分别致辞,最后,开封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兆武发表了重要讲话。薛兆武指出2018年6月25日是第28个全国 “土地日”,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要大力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引导公众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适应国土资源工作新常态。宣传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薛兆武强调,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重要性,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合理优化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不断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3幅、制作展板18块、出动宣传车3辆、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余次。增强了全民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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