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财政局是行署综合管理全区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内设12个行政职能科室,下辖地区监督检查办公室、收费管理局、政府采购办、财政行政管理研究室、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金苑宾馆等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
财政、
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
政策,协调财税关系,指导各县市财税工作;草拟或制定全区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批准执行。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
发展战略,指定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年度全区预算草案,监督各县市预算的执行,审编全区年度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参与全区
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杆杠,以及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
(四)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入,组织和监督全区预算的执行,组织执行中央和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组织执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五)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输和监督由财政承担的全区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监督和执行有关相应的财务制度;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增加指斥的规定;统一管理全我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执行国家
债务和证券政策,负责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对我区的贷款业务及财务管理。
(七)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以职称主观部门指导下一步,开展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
(八)监督各县市财政收支和地直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和各项内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当年系检查和处理。
(九)制定全区财政教育
规划,组织全区财政干革命部的培训,负责财政政策的宣传和研究,发布全区财政信息。
(十)负责地委和行署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张掖市财政局局长:田继新
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研究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调查研究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善,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文电、保密、保卫、信访、档案管理等事务。
(二)预算科:编制年度预算,汇总年度寺方预决算;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政策,加强财政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金库制度、总预算会计制度,依法起草本处有关预算管理方面的文件。
(三)税政科: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拟定,审议上报财政税政及其他法律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和条款;承担上级机关的有关税收下策的调查研究,依法起草以税政科名义产生的文件函件等。
(四)行财科:拟定公共财政支出政策,提出优化支出结构的下一步策建议;管理文化、教育计划生育,科学、体育、通讯广播、行政和政法部门的经费,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制定相应的开支标准;审定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拟定并执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社保科:审核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及审核汇总基金决算;管理属全区财政预算的社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民政、
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经费;监督执行职工行业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的
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监督执行卫生、民政、劳动事业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会计科: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启发政策建议;拟定和贯彻实施会计法令、规章和准则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管理,管理
注册会计师考试、执业等。
(七)企财科: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拟定国有有关政策相配套的实施意见及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准则》,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有企业和国家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的
财务管理制度;输财政有关专项资金业务并对资金的使用民政部进行监督;负责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
(八)农财科: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支农政策;执和国家
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农林水牧、农机等部门事业经费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依法履行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
(九)基建科:加强国家对基建投资项目财政拨款管理;拟定并执行基本建设和建设实施工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家投资基础上的财政拨款使用效益进行重点分析、检查和监督职能。
(十)综合科: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财力综合平衡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拟定并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全区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十一)外经科:负责我我
外国政府贷款业务,审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效益、配套资金和还贷能力等情况;负责
世界银行贷款财务管理;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十二)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监察科:拟定并执行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依法起草和拟定与本科研成果室相关的文件、函件等。
(十三)政府采购办:负责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和政策;负责确定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编制全我
政府采购目录;负责组织、协调、承办全区政府采购业务;负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资金;负责收集、发布全区政府采购信息;负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四)收费局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行政性收纲和罚设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罚没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管理、票据管理,负责实施对收费、罚没收入的征管结算监督稽查。
(十五)财政研究室:围绕财政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调查研究为主要手段,抓方向性、全局性、倾向性、关键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提供有决策以考价值的调查分析、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检查、信息反馈,理论研讨等。
服务承诺
张掖市财政局社会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各单位正常的包干经费,由本处各业务科室按进度每月上旬集中拨付,直接送达国库。
三、按规定及时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及其它补助资金。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经本处核准后,七天内拨付到位。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中中央出台的各项
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规定,我处接受到申请文件后,七天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
五、按照国家和省上关于农业灾欠减免政策规定,对省上下达我区的农业税收灾欠减免及社会减免指标,报经行署核准后,七天内下达县市。
六、全区会计及要求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符合办证、注册登记、年检、吊销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后,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七、符合《甘肃省罚款没收财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单位,办理罚没许可证,资料报齐后,五天内上报省财政厅核发。
八、县市和地直部门争取各种资金的报告,报我处后,经审核,符合上报要求,在五天内上报省财政厅。
九、取消无效重复检查活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市委、行署的要求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亮证执法,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十、加快财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规定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十一、在处机关创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建设优美环境,树立勤政高效、热情周到、办事公正的行业形象。
十二、实行标示服务。在各办公室门前设置标示牌,全体干部职工办公桌上放置标明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的标示牌,在办公大厅设置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
2、凡办事者所询问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应积极主动地答复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说明情况;不属于所在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将其介绍到有关科室(单位),或告知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地点、电话号码,请他们接待处理。
3、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进行认真的疏导,积极协调解决,努力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不能随意将矛盾问题上交。
5、在首问接待中,要善于捕捉工作动态,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单位)或领导反馈,为领导和上级正确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6、各科室(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要对本科室(单位)的首问接待责任制负全部责任。如果出现违反
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要追究当事人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四、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犯上述服务承诺的工作人员,及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2月,张掖市财政局国库科被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妇女联合会授予“甘肃省巾帼文明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