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财政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机构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订本区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补贴政策对经济运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
(三)、编制本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务会报告决算;管理本区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落实彩票管理制度;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四)、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定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五)、办理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本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公共财政等领域的支出。
(六)、拟订本区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财产评估业务。
(七)、负责管理本区的会计工作;贯彻会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八)、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本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本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九)、制定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负责本区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汽车核编及申请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公文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公文、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等工作;负责财务室的日常管理;负责行政、党务督察、督办、协调等工作;负责昨日区情、常委会和区长办公纪要信息工作。
预算科
科室职责:编制本区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负责本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负责对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络工作;拟定财政管理体制、
管理制度;汇总审定本区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提出权限内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事项的建议;监督房山区税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税源变化,处理税政争议;负责指导预算编审中心业务工作。
国库科
科室职责: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和调度;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办理财政性资金收支结算;编制财政总决算和汇总编制全区部门决算;贯彻执行金库管理制度;统一管理银行账户开设;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管理工作;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工资统发工作;负责指导国库支付中心业务工作。
行政政法科
科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五大部门、公、检、法、司等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编制、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掌握各项基础数字,确定开支标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贯彻并监督执行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
社会保障科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制订,编制、审核本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负责本区卫生事业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劳动保障事业费、劳动就业经费、社会保险基金、公费医疗经费、民政事业费等各项事业的管理;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
农业科
科室职责:农业科贯彻落实市、区两级财政支农政策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措施;研究制定财政支农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农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审核、批复农口部门的预决算;管理本区农口预算单位部门事业经费;办理有关支农专项资金业务,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负责指导农业开发办公室业务工作。
教科文科
科室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文教、科学等部门的经费;编制、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监督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划转、转让等工作。
会计科
科室职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研究会计改革的政策;制定会计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人员管理;高级会计师的推荐工作;指导、检查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电算化替代手工计账的验收及乡镇零户统管工作;检查、监督本区《会计法》执行情况;负责审批及监督会计公司代理记账工作;指导财政教育培训中心做好会计业务培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资格的报名及考试工作。
人教科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配置、职能配置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惩、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工人的招收及合同制工人统筹工作;负责全局统战、政协、计划生育、妇联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
信息中心
科室职责:制定房山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局网络及一二级预算单位财政专网网络畅通,配合业务科室做好财政业务系统的研发、培训、应用工作;管理维护财政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和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进行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及计算机的应用和指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技术支持。按市局要求进行软件的升级、维护,负责全局网络、办公设备和计算机耗材的采购发放工作。负责网络软、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综合计划科
科室职责:拟定贯彻北京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的措施;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收支两条线政策的传达贯彻及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入行为的规范管理;变更及负责各种票据使用的审批与管理;负责信息调研的组织管理;负责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管理及其它综合性的工作;负责清理催还区级财政专户周转金工作。牵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科室职责: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房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计划、管理和发展规划,确定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和地方项目的立项申报和项目实施,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农业科业务指导。
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全区财会人员从业资格的报名、考试和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初级)考试;负责全区财会人员岗前、岗位等专业培训;负责全区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指导乡镇财政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接受会计科业务指导。
机关服务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办公;承担局机关授权管理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和机关的资产管理工作;管好院内美化、绿化、净化全面工作,起到亮点作用;完善食堂管理,工作细化,饭菜调剂合理,达到满意效果;抓好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不留死角,工作主动不拖不靠;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对全局房屋及各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正常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家属院物业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国库支付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区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承担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结算)、会计核算,负责国库支付信息反馈工作,协助国库科完成非税收入的收缴、票据核对及明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指导预算单位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会计核算工作;接受国库科业务指导。
绩效考评中心
科室职责:承担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绩效考评项目的选定、分行业指标体系的设定和研究工作,拟定考评方案和考评规划,具体组织或指导相关单位的考评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结果的统计汇总以及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基础性工作。
监督检查所
科室职责:业务工作受局监察科的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实施具体检查工作,并依法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罚建议。
预算编审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部门预算审核,拟订部门预算编审标准和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建立财政支出项目库,提出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对年度中重大项目资金的追加提出初审意见等;接受预算科业务指导。
公物仓管理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制定对罚没财产、公物及无主财产进行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负责对罚没财产、公物及无主财产收缴入库、调剂或处理,对其中可委托拍卖的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所得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可调配物资实行集中购置、统一管理。
政府债务管理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本区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和亚洲开放银行等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分析研究我区政府债务结构,提出切实可行的举债和偿债方案,供政府、人大决策,有效地防范债务风险,建立起良好的债务运行机制;负责指导乡镇债务管理工作。
项目评审中心
科室职责:接受有关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承担各业务科室项目库内,本级财政性投资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制定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提出本级财政专项投资的综合定额;配合市级专项资金评审的管理工作。
票据事务管理中心
科室职责:负责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款(物)收据、银钱收据、票据购领证的发售、销毁、保管、监督、核查;实施票据监督核查制度,对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对票据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综合计划科审批;按照文件规定,负责审核、核销票据。
政府采购办公室
科室职责:负责起草本区政府采购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提出本区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建议;拟订规范政府采购机构行为的办法;监督政府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指导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负责本区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等项工作。
监察科
科室职责:制定本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针对财政资金运行的重要情况及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有关的建议;组织协调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财经纪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局内部科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监督检查所的业务工作;检查本局各科室人员业务完成情况;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财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财政检查案件审理;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负责纪检、信访、效能监察、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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