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入侵探测器

探测器类别

振动入侵探测器用来检测入侵者用工具破坏ATM机等物体所产生的机械冲击而引起报警的探测装置或用于探测入侵者用工具破坏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机械冲击而引起报警的探测器装置,适用于不同结构的ATM机、保险柜、墙体、门、窗及铁护栏等物体的防范,有效地防止被防护物体的砸、打、撬等的破坏活动。

产品简介
振动系统的传感器是一个振动探测器,这种探测器必须要有机械位移才能产生信号;振动探测器材最适合于如文件柜、保险箱等贵重、机要特殊物件的保护,也适宜于与其他系统结合使用,来防止盗贼破墙而入。振动探测器的有效性与应用的正确与否有很大关系。它常常用来对某些一般情况下有人员在活动的保护区内的特殊物件提供保护。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入侵探测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是振动入侵探测器设计、制造和验收的技术依据。
被标准适用于防范报警系统中各类振动入侵探测器。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进用而结构成为标准条文。本表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208—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10408.1—89 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211—94 报警系统环境试验
产品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振动入侵探测器 vibration intrusion detectors
在探测范围内能引起的机械震动(冲击)产生报警信号的装置。一般由震动传感器、适调放大器和触发器组成。
3.2 震动传感器 vibration transducer
振动入侵探测器中敏感振动冲击并转换成电信号的部件。
3.3 适调放大器 condition amplifier
探测入侵器中将传感器输出的电信号变换并放大到控制器所需要的电平的部件。
3.4探测器灵敏度 detector sensitivity
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的最小冲击速度或加速度或最大距离。
3.5探测范围 detection range
当入侵者朝向或背向振动传感器走动或用工具敲击传感介质热引起报警信号的最远点的集合。
3.6地音振动入侵探测器 geosound vibration intrusion detector
在探测范围内,能探测行人或车辆运行引起对地面的机械冲击热产生报警信号的探测装置。
3.7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 building vibration intrusion detector
在探测范围内,能影响对建筑物进行打击一起的机械冲击热产生报警信号的探测装置。
3.8保险柜振动入侵器 safe vibration intrusion detector
当保险柜受到打击或非正常开启时应其引起冲击产生报警信号的探测装置。
产品分类
按警戒对象分类:
1、电动式振动探测器
2、电磁感应式振动电缆探测器
3、压电晶体振动探测器
4、电子或全面振动探测器
技术要求
5.1外观及结构要求
5.1.1外观
震动入侵探测器的外形尺寸应与相应的图纸相符,外壳表面应无划伤、裂纹和变形,金属表面浮覆不能露出地层金属并无起泡、腐蚀、缺口、毛刺、划伤、浮覆脱落和砂眼等缺陷,并有明显、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见8.1。
5.1.2外壳防护要求
探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中IP42的等级的规定。
5.1.3元器件要求
探测区外壳使用的元器件应能保证产品的技术性能稳定可靠,重要的电子元器件如几集成电路、晶体管、开关、续电器等要采用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证的产品。
5.1.4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应符合GB10408.1—89中4.1.3的要求。
5.2 电性能要求
5.2.1报警功能
5.2.1.1地音振动入侵探测器
单人在规定的探测反内行走,探测器应产生报警信号。
5.2.1.2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
在探测范围内,对建筑物进行打击,符合表1规定时,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
5.2.1.3保险柜振动入侵探测器
当使用普通机械工具、电动工具等对装有振动探测器的保险柜进行破坏性开启时应引起的机械振动(冲击),探测器应能响应其产生报警信号。
5.2.1.4模式性能
地音等振动入侵探测器在承受表1中规定的速度值或加速度值时应产生报警信号。
表1 报警响应数据表
振动入侵探测器类别
名称
单位
地音
建筑物
保险柜
冲击脉冲宽度
Ms
1~10
0.2~5
0.1~1
速度
M/s
≥10-3
≥10-3
加速度
M/s2
≥1
≥1
≥200
5.2.2探测器灵敏度和探测范围
振动入侵探测器灵敏度和探测范围应符合产品说明中给出的数值,其误差不得超过±30%。在一般情况下,探测器的灵敏度应是可调的,以便适用不同场合探测范围的变化要求。
5.2.3报警信号持续时间
探测器产生报警信号时,其每次持续时间不小于1s.
5.2.4警戒状态的恢复
引起报警状态的入侵活动停止后,应在3s内恢复到警戒状态。
5.2.4工作电压
探测器的额定工作电压为6、12、24V DC,优选12V DC。
5.2.6电源电压适用范围
探测器在额定工作电压的85%~110%的范围内变化时,不需调整而能正常工作,且符合5.2.2要求。
5.2.7输出信号类型及接口
输出信号类型及接口用符合GB 10408.1—89中4.2.9的要求。
5.2.8防拆破坏
探测器应设有防拆开关或其他装置,当其外壳被打开,探测器被移动或传感器引出线路、断路时,应产生报警信号。
5.3环境适应性
5.3.1振动入侵探测器对环境适应程度应符号GB/T15211—94的要求,具体项目、要求和严酷等级见表2。
表2 严酷等级
序号
项目
试验项目代号
严酷度
室内
室外
1
高温
A-1
2
5
2
低温
A-2
5
9
3
冲击
A-3
1
1
4
振动(正弦)
A-4
4
4
5
随机振动
A-5
2
2
6
湿热(恒定)
A-6
2
2
注:正弦振动和随机试验验视具体条件选择一种。
5.3.2振动入侵探测器在表2规定的太哦件下应能正常工作。试验后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量不应超过±25%,试验后探测器表面应无损伤、锈蚀和变形。
5.4抗干扰要求
振动入侵探测器按照GB 10408.1—89中静电放电敏感度试验,电源瞬态敏感度试验和辐射敏感度试验的方法进行试验,不应出现误报警和漏报警。
5.5稳定性
振动入侵探测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至少能连续工作7d热不出现俄报警和漏报警,其灵敏度或探测范围的变化不应超过±25%。
5.6 耐久性
探测器在额定电压和额定负载电流下进行警戒、报警和复位,循环6×103次应无电的或机械的故障,也不应有器件损伤和触点失常。
5.7 可靠性
探测器在正常工作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低于5×103h。
5.8 安全性
安全性应符合GB 10408.1—89中4.7的要求。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有特殊规定,所有试验均在正常条件下进行。下列条件定义为正常条件:
环境温度:15℃~30℃;
相对温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6.2 外观及结构检查
5.2.1外观检查
在一般厂房照明条件下,用肉眼检查外观,并用量具检查外型尺寸和标记,应符合5.1.1和8.1要求。
6.2.2外壳防护检查
外壳防护等级按GB4208中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5.1.2要求。
6.2. 3元器件检查
根据元器件表和线路图检查所用的电子元器件应符合5.1.3的要求。
6.2.4 接线柱和引出线的牢固性试验
受试样品按GB 10408.1—89中5.2.4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1.4的要求。
6.3 报警功能检查
6.3. 1地音振动入侵探测器功能试验
根据产品安装规定,将探测器或单独振动传感器埋入地下50~100mm处,人体质量大于40kg的单人在探测范围内以每秒一步(约0.7m/s)的速度行走,进行三人试验,探测器均应符合5.2.1.1的要求。
6.3.2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功能试验
根据产品安装规定将振动入侵探测器过单独振动传感器置于建筑物墙上(易入侵的墙壁中心位置),一般距离地面约2m,在探测范围内用0.5kg钢制测力锤大于100N的力连续对墙壁进行敲击,进行三人次上述试验,探测器均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符合5.2.1.2的要求。
6.3.3 保险柜振动入侵探测器功能试验
将振动入侵探测器装在保险柜或模型中,用钢制测力锤以100—200N的力敲击保险柜的任意部位,进行三次,试验中允许调整灵敏度。实验后,柜内探测器均应发出报警信号。
6.3.4模式试验方法
6.3.4.1地音和建筑物振动土亲探测器模式试验
将带有振动传感器装在保险柜或单独振动传感器放置在一块长700mm、宽500mm、厚5mm的玻璃板一端,在距离0.5m外放一个垫快,试验时将一个ψ18mm的橡胶圆球或一个ψ18mm的玻璃圆球从垫快上轻轻推下,观测探测器是否发生报警状态。垫块的厚度为2、5、10、20、30、40、50mm,在某一高度达到规定加速度值时应产生报警状态。
探测灵敏度高的振动入侵探测器可采用橡胶球;
探测灵敏度低的振动入侵探测器可采用玻璃球。
加速度测量可以通过一个用油膏粘接在玻璃上,其灵敏轴垂直于玻璃品面并放在探测器旁边的高灵敏度压点加速度计、专用电荷放大器、峰值电压表组成的振动测量系统来完成。振动测量方框如图1所示。
压电
加速度计
电荷放大器
峰值电压表
电平记录仪
图1 振动测量系统方框图
6.3.4.2 保险柜振动入侵探测器模式试验
可以在冲击台上进行,也可以用ψ18mm的玻璃球向放置探测器的厚度大于20mm的铝板自由冲击,用6.3.4.1同样方法进行试验,达到表1中规定的加速度时应产生报警状态。
6.4 探测灵敏度和范围试验
6.4. 1探测范围
按6.3.4的方法进行试验,其最小报警加速度即为该探测器灵敏度,应符合5.2.2的要求。
6.4.2探测范围
地音和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分别按6.3.1和6.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产生报警的
最大边界即为探测器的最大探测距离,此距离应符合5.2.2的要求。
6.4.2.1地音振动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能满足探测范围并符合说明书规定的传导介质的开阔场地上,按6.3.1的方法进行试验。以探测器为中心每45。为一个方向,共分8个方向;在每个方向的对答探测距离外面向探测器走动,测出引起饿按册器发生报警信号的最大距离,此8个点的连线即为探测范围。测试结构应满足5.2.1.1和5.2.2的要求。
6.4.2.2建筑物振动入侵探测器应牢固地安装在能满足的最大探测距离并符合说明书规定的传导介质的墙体上,按6.3.2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探测器最不灵敏的方向进行试验,测粗豪最大探测距离。试验结果应满足5.2.1和5.2.2的要求。
6.4.2.3保险柜的探测范围的试验方法同6.4.1,试验结果应满足5.2.1.3和5.2.2的要求。
6.5 报警信号持续时间试验
按6.3.4方法试验,进入报警状态后,记录其持续时间,应符合5.2.3要求。
6.6 警戒状态的恢复试验
按6.3.4方法试验,报警状态停止3s之后重复试验,应符合5.2.4要求。
6.7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试验
用精度优于1级量程1.5倍于电源电压的直流电压表监测,用可调直流稳定电源,改变其电压值,分别在额定值85%、100%、110%时进行试验,每次试验时间不小于15min。试验过程中按6.3.4方法检查其功能,应符合5.2.2和5.2.6的要求。
6.8 输出信号及接口检查
在探测器处于警戒状态和按6.3.4规定的试验方法使探测器处于报警状态时用三用表分别测量输出电压和电阻值应符合5.2.7的要求
6.9 防拆破坏试验
探测器样品,在额定电源电压下,打开探测器的外壳移动样品时,传输器的线路短或断路,其结果应符合5.2.9的要求。
6.10剪径适应性试验
6.10.1 高温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T 15211—94中A-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0.2低温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T15211---94中A-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0.3 冲击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T15211--94中A-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0.4 振动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T152'11---94中A-4和A-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0.5 湿热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1 715211--94中A-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11 抗干扰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GBl0408.1—5.7.1规定大方法进行试验,受试样品应能正常工作,不应出现误报警或漏报警。
6.12稳定性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按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7d。每24h按6.3.4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一次报警功能检查,每次均应正常,7d内不应出现漏报警。试验后,按6.36.3.4规定.4方法对灵敏度进行检测,并计算其值变化不应超过±25%。
6.13 耐久性试验
经初测合格的样品,在额定的工作状态和正常的工作条件下,按照6.3.4规定的试验方法,使样品从警戒状态到报警状态再回到警戒状态为一次循环,以不大于15次/min的速率共循环6X103次,其结果应符合5.6的要求。
6.14 安全性试验
按GBl0408.1中5.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
6.15 可靠性试验
按GBl0408.1中5.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5.7的要求。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
对产品进行考核的一系列完整试验。新产品,老产品转厂,正式生产后结构、工艺、材料及零部件(元器件)更换或停产后恢复生产等情况下必须进行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类:A组(逐批),交收产品时全数检验;
B组(逐批),交收产品时抽样检验;
C组(周期),每年一次;
D组(周期),质量抽查时进行。
检验项目
各类检验项目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不合格分类
鉴定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A组
B组
C组
D组
1
外观检查
5.1.1
6.2.1
C
2
外壳防护检查
5.1.2
6.2.2
B
3
元器件检查
5.1.3
6.2.3
B
4
接线柱和引出牢固性
5.1.4
6.2.4
C
5
报警功能检查
5.2.1
6.3
B
6
探测灵敏度和范围试验
5.2.2
6.4
B
7
报警信号持续时间试验
5.2.3
6.5
B
8
警戒状态恢复试验
5.2.4
6.6
B
9
电源电压适应范围试验
5.2.5
5.2.6
6.7
B
10
输出信号及接口检验
5.2.7
6.8
B
11
防拆保护试验
5.2.8
6.9
B
12
高温试验
5.3.1
5.3.2
6.10.1
B
13
低温试验
5.3.1
5.3.2
6.10.2
B
14
冲击试验
5.3.1
5.3.2
6.10.3
B
15
振动试验
5.3.1
5.3.2
6.10.4
B
16
湿热试验
5.3.1
5.3.2
6.10.5
B
17
抗干扰试验
5.4
6.11
B
18
稳定性试验
5.5
6.12
B
19
耐久性试验
5.6
6.13
B
20
安全性试验
5.8
6.14
A
21
可靠性试验
5.7
6.15
B
7.3组批与抽样规则
7.3.1 组批规则
交付检验的产品应属于同一生产批的相同型号、规格。
7.3.2抽样规则
7.3.2.1抽样检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批量2~20台,抽样数为2台;批量21~40台,抽样数为3台;批量41~100台,抽样数为5台,批量101~200台,抽样数为8台,批量大于200台,抽样数为10台。
7.3.2.2鉴定检验受试样品在某一生产批中抽样,抽样数一般为3~5台。
7.4 判定规则
按GB 10408.1—89中6.4、6.5、6.6的规定进行判定和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 10408.1—89中第7章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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