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文化部颁布的办法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2000.05.15由文化部颁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是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前款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是指依法进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文化行政部门、经委托或者授权进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是指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法行使职权作出错误或者不当处理,或者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案件。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应当追究责任。
本办法所称错案责任,指行政责任。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从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行对结案案件定期评审复查制度。
第二章 责任形式
第六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越权或者滥用职权执法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出现明显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违反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六)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干扰、阻挠案件公正、公平处理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七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的形式有:
(一)责令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错案责任追究部门可以同时提请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机关暂停或者取消被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
前述行政处分由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作出。
第八条 由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导致行政赔偿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第三章 责任承担
第九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执法人员造成的执法错案,应当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的,应当追究责任。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错误或者不当决定导致行政执法人员造成错案的,由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行政执法部门造成错案的,行政执法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导致错案的,依过错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干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造成错案的,追究干预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
(一)主动承认过错并及时纠正的;
(二)出于过失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
(一)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报告的;
(二)拒不承认并纠正过错或者阻碍对其过错进行调查追究的;
(三)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四)由于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原因造成错案的。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部门依法人员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进行追究。
上级文化行政部门、委托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分别对下级文化行政部门、受委托的组织、授权执法组织等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进行追究。
本办法不排除其他部门依法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进行追究。
第十五条 错案责任追究部门发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出现执法错案时,有权依据本办法提出改正意见,责令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
第十七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错案责任追究部门应当立案调查。
(一)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决定的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
(二)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文化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
(三)导致行政赔偿的;
(四)经评审复查确认为错案的;
(五)其他依法确认为错案的情形。
第十八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应当自立案调查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有特殊情况的,经错案责任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第十九条 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有关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并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处理决定作出后,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
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责任追究部门申请复核,或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第二十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错案责任追究部门根据情节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建议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给予责任人警告直至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一)当场处罚以及按一般程序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拒绝出示或者多次不主动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
(二)使用无效的、与本人身份不符的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将证件交由他人使用的;
(三)对文化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及违法经营活动的举报不予受理、不予处理或不当处理,造成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四)依法应当追究的其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
第二十一条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错案责任追究部门根据情节予以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者建议有行政处分权的机关给予责任人警告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一)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支持、纵容、包庇文化市场违法经营活动的;
(二)收缴罚没款、物据为己有的;
(三)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四)对应当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或者违法适用从重、从轻情节,致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五)违法对他人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六)严重失察、失职导致本地区市场秩序混乱或者酿成严重后果的;
(七)干扰、妨碍、阻挠重大案件查处的;
(八)依法应当追究的其他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
出现前款规定的情形,错案责任追究部门应当同时提请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资格,暂扣或者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第二十二条 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的期限为30日以上90日以下,由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机关负责执行。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在被暂停行政执法资格期间,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本人继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依照本办法从重处理;其所在部门安排其继续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在被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之后,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不得再从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活动。
第二十三条 错案责任追究部门对发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过错的部门和人员负有纠正、查处、追究的责任,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应当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不予立案,或者故意拖延、放弃纠正、查处和追究责任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门规章(类别)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