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经济特区是根据旅游资源的分布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因素,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旅游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更加特殊的发展政策。
必要性
1、我国经济特区制度本身需要不断地完善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时,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摸着石头过河”,为了“杀出一条血路”,是把经济特区作为一个试验场,进而通过经济特区的成功试验,从而将国家一些宏观经济政策推向全国。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到了1988年,海南省被批准为经济特区,1990年,中央决定开放开发浦东时,经济特区的功能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到了2007年,中央批准
武汉城市圈和
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时,其设立摸式与发展目标又有了明显的不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在注重经济建设的同进,很显然加大了社会功能的含量。
2、我国新的宏观经济战略的实施,需要在经济特区的设立上迈出新的步伐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随着我国西部发展、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业基地等一系列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正在由沿海向内地,由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由只重视传统产业向重视新兴的旅游、文化、信息等产业的转移。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们需要设立新的经济特区,来适应新的宏观经济战略的实施。
3、我国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新的、特殊的政策扶持
旅游业是举世公认的朝阳产业,从世界的角度来看,早在上个世纪未,旅游业就已超过了石油、钢铁等传统产业,成为了世界第一大产业。据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2020年全球国际旅游人次将达到16亿,全球国际旅游消费收入将达到2万亿美元,全球旅游收入年均增长率6.7%,远高于世界财富年均3%的增长率。2008年,我国入境旅游人数为13003万人次,国内旅游总人次为17.12亿人次,全国旅游总收入1.16万亿元。到2010年,我国国际旅游总收入达将到530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将达到8500亿元,旅游总收入将达到12700亿元,每年旅游新吸纳就业50万人,旅游直接就业人数将达到1000万。由此可以看出,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设立旅游经济特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的地位。
4、设立旅游经济特区,国外已有成功的尝试
经济特区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据了解,现在已有120多个国家建立了总数超过3000个的旅游经济特区。2007年,俄罗斯就在阿尔泰边疆区、阿尔泰共和国、伊尔库茨克州、布里亚特共和国、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和加里宁格勒州推出了7个旅游休闲经济特区,开始了设立旅游经济特区的成功尝试。这7个旅游休闲经济特区计划总投资达到3250亿卢布,其中445亿卢布为联邦财政拨款,185亿卢布为地方财政拨款,其余部分则通过吸引私人投资来募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设立我国旅游经济特区,是提高我国旅游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5、设立旅游经济特区,我国部分地区也已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为了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将旅游产业定位为支柱产业,有的省已经开始了设立旅游经济特区的探索。如海南省在打造国际旅游岛的同时,就曾经探索将整个海南设立为一个旅游经济特区;2003年,湖北省在武当山就设立了一个旅游经济特区;还有一些地方也在积极的探索之中。
事实证明,设立旅游经济特区,形势有需要,国外有尝试,地方有呼声,将此纳入国家宏观战略决策的范畴,有利于完善我国经济特区制;有利于促进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并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基本思路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完善我国经济特区制度和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大胆探索、敢于突破、务求实效”为原则,通过在一定的区域内设立特殊的旅游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旅游产业的超常发展。
旅游经济特区与其它经济特区相比,有四个方面的区别:一是旅游经济特区是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为具体目标,其发展的方向十分明确;二是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依据是旅游产资源的分布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其基础重在旅游;三是设立旅游经济特区除了要考虑旅游经济发展的现状、区位等因素外,还要对一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特别是要考虑旅游的发展潜力。旅游经济特区不是“扶贫特区”,也不是“开放特区”,既不强调“扶强”,也不强调“扶弱”,而是重在一个“潜”字,即发展潜力。四是旅游经济特区的政策支持主要是在旅游产业发展方面。
2、主要特色
旅游经济特区应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凸显其“特”色。
①是区域划分要“特”。旅游经济特区虽然也要划定一定的区域,但它不是一级行政区域,不能完全与行政区域划等号。
②是管理体制要“特”。旅游经济特区的管理体制不能照搬一般行政区的管理体制,不能搞“麻雀虽小,肝胆俱全”,而是要本着“灵活、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来构建其行政管理体制。其管理体制可以是经过批准的具有一定级别的行政管理机构;也可以是区域内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的协调、合作机构,如区域联盟、区域旅游协调委员会等。
③是扶持政策要“特”。首先,国家把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纳入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要像当年设立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一样,出台国家宏观层面的特殊经济扶持政策,如财政支持、税收支持、基础设施支持等;其次,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律与现状,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如规划支持、线路支持、项目支持、景区景点的评定支持等;第三,旅游经济特区所涉及的各级行政管理机构也要出台相应的特殊政策,如人、财、物的支持,无障碍旅游的支持等。
3、设立步聚
旅游经济特区只设国家级的,省、市、县三级不另设。国家级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考察,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旅游专家建议第一批在我国设立10个旅游经济特区,然后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20至30个,最多不超过30个。
4、旅游专家主张第一批设立的10个旅游经济特区
(1)海南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包括海南全省及北部湾、南海等部分海域和临海城市,该特区的推介重点是海岛旅游和海上旅游。
(2)环渤海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包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等环渤海地区,北京也可包括在本区域之内。其推介的重点是历史文化和海上旅游。
(3)湘鄂西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又可以分为大湘西旅游经济特区和大鄂西旅游经济特区。其范围包括湖南常德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邵阳市等五个市州和湖北的恩施、宜昌、襄阳、十堰、荆门、荆州、和神农架、随州这八个城市,其推介的重点是奇山异水和民族风情。
(4)台海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包括台湾海峡及其沿海的福建和台湾两省,其推介的重点是海峡旅游。
(5)香格里拉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的范围应包括云南、四川及西藏的部分地区,其推介的重点是神秘山水,传奇故事。
(6)新丝路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以丝绸之路为纽带,其范围包括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的部分区域,其推介的重点是丝路文化、大漠风情。
(7)长江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以长江为纽带,其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各省市区中临近长江的区域,其推介的重点是长江风光、文明走廊。
(8)黄河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以黄河为纽带,其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各省市区中临近黄河的区域,其推介的重点是母亲之河、文明之源。
(9)“红色之路”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以长征开始至新中国成立,中央机关行走的路线为纽带,包括江西、湖南、贵州等省、市、区的部分区域,其推介的重点是红色征程、革命之路。
(10)“北国风情”旅游经济特区。该特区包括了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部分区域,其推介的重点是北国风光,草原风情。
当然,对于首批10个旅游经济特区,也可以采取先每个省推荐一个,然后进行考察、筛选的办法确定。
注意工作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设立我国旅游经济特区是加快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一定要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重视,中央财政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为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开绿灯、办实事,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特区给予特别的支持。
2、管理上要灵活多样
旅游经济特区既不是行政区域,又不是简单的旅游经济协作区域,而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确定的、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的特殊区域。因此,在管理上,既要赋予它一定的行政职权,又要充分考虑特区与特区之间的资源互补,要充发分利用市场的手段,促进旅游经济特区之间的资源整合。
3、发展上要突出重点
旅游经济特区涉及的区域广,发展的任务重,不可能一蹴而就,建设中一定要突出重点:首先是要抓好规划。要根据各个特区所涉及的范围和其资源特色,制定高起点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使旅游开发做到有规可循。其次是要确定核心。每一旅游经济特区都要确定几个核心的旅游城市或旅游区点,然后形成以点带面的格局。第三是要抓好项目。在特区内,要规划一批有前景的旅游项目,形成新的竞争力。第四是要抓好整合。要通过整合,形成聚集效应;通过整合,形成核心品牌;通过整合,形成黄金线路。
设立旅游经济特区,是一件新生事物,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挑战,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摸着石头过河”。但设立旅游经济特区,必须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相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各级旅游部门在努力推动,我国旅游经济特区的设立,一定能够为我国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摸索出一条好的路径。
特区范例
国外旅游经济特区
2006年12月,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决定建立阿尔泰边疆区、阿尔泰共和国、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布里亚特共和国、伊尔库茨克州和加里宁格勒州等7个旅游经济特区。
这7个旅游经济特区经济区将为游客安排3500个床位,每年的游客接待量可达11.5万多人。按计划,将旅游经济区内将发展一整套风景游与极限游设施,包括滑雪运动、漂流、骑马游、岩洞游、滑翔伞飞行、攀岩等项目。
2007年5月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提议兴建位于土库曼斯坦里海边“元首市”市郊的“阿瓦扎”里海旅游经济特区。里海旅游特区内将建设一条5米深、7公里长的“人工河”,沿河两岸将建设数十座旅馆、饭店、酒吧,还有网球场、健身房、游乐园、喷泉公园、影剧院等文体设施。设计总投资50亿美元,土库曼斯坦政府出资10亿美元,其余40亿美元为土库曼斯坦和外国公司的投资。俄罗斯“伊捷拉”天然气公司和法国“布伊古耶斯”工业集团已决定投资参与土里海旅游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和疗养院建设项目。
2003年,湖北省在武当山就设立了一个旅游经济特区。
海南也在规划将海南岛设立为一个旅游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