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放货

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代)或港务当局或仓库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依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加保函放行货物的行为。

简述
正常情况下,无正本提单放货是由于押汇、结汇费时较长,或装卸港之间距离较短,正本提单不能在船舶抵卸货港之前转到收货人手中,收货人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承运人提货。
特征
无单放货发生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负有承运义务的船东/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船东/承运人签发了装船提单,不仅是与提单持有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且也是承运人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已装船的证明和在目的港保证据以交付货物凭证。承运人必须把货物安全运到目的港并正确交货,才是其履行运输合同。但在船速提高、短航或提单转让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般先于提单到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会导致压货、压船、压仓、压港,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被强制拍卖或没收的危险时,船东/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往往被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或说服或担保提取了货物。据悉,在当今国际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无单放货已成为承运人交付货物的主要形式。
性质
一 关于无单放货的性质有很大争论,本文认为无正本提单放货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竞合。一方面,承运人签发提单,不仅是收到承运货物的证据,同时与提单持有人形成运输合同,承运人必须把货物安全送到目的港并正确交货,才属完全履行运输合同;而无单放货,承运人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货给收货人,未履行正确交货的义务,应属违反提单所体现的运输合同义务。另一方面,无单放货也侵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享有的物权。对于卖方,其享有货物所有权,若买方不付款赎单,货物所有权并未转移,卖方对其货物享有中途停运权处分权;对于质押银行,其享有对货物的担保物权,提单成为买卖合同货款的担保凭证,若买方不付款,银行有权对提单项下货物行使留置权。因此,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将损害卖方或银行对于货物享有的合法权利航运公司没有将货物交付给对此票货物享有权利的人,他将因此而负担违约责任。如果他没有
二 无单放货是否属违法行为交付货物,仅是承运人的合同义务,是一种保证责任,不是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海商法并入条款卸货港不一定凭正本提单交付的约定;如果将无正本提单交货认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的担保应为无效,但这类担保在司法实践中却得到普遍认可,我国国内有关部门也曾制定了允许一定情况下副本提单加担保提货的文件5。
法定义务,也是各国接受和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第71条并未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因此,即使承运人与托运人在租约中约定可不凭正本提单并入条款副本提单加保函提货的国务院文件不仅在法律上难以找到依据(仅是起协调作用规范性文件,只能对国内船舶及与此有关的专业部门发挥协调作用,对国外当事人不能构成任何法律约束力),而且在实践中也容易产生许多消极作用(该文件的确为解决疏港问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使无单提货现象日趋严重,常常出现承运人凭副本提单加保函交货后,又出现了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运人交货,使承运人无所适从,常常发生纠纷,导致当事人的经济损失)6。
请求权的实现;无单放货保函担保的主债不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的合同或侵权之债,而是承运人对无单提货人的债权关系。认为无单放货保函产生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无单放货行为,因而保函无效的观点,混淆了上述两种债的关系,混淆了债的效力(承运人对无单提货人之债权)与债的发生的原因(无单放货)的效力二者的区别。就是说,无单放货保函担保的主债是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之间的不当得利之债,该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7,而不是无单放货这一本身违法的行为,上述观点以为保函担保无单放货而担保有效,从而反推无单放货本身不属违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若保函无效,无单放货的承运人对无单提货人的请求权无法实现;保函有效,承运人也不能以此对抗正本提单持有人,保函的效力不影响无单放货违法的性质,承运人仍需对无单放货行为本身承担责任。
主要分析
随着航海技术和贸易的发展,专门从事运输的承运人出现,开始和贸易商人相分离;提单这种工具应运而生,并逐步完善成现在的单证交易,承运人在目的港只能向单证持有人放货,提单也是收货人向承运人提货的必不可少的凭证1。
依照国际贸易惯例,承运人只能在收货人提交全套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航运界一项基本原则是,承运人在交付货物之前如果没有收到任何第三方对将交付的货物声明物权的通知,他有权且也有义务将货物交付予向其出示正本提单者,如果此人即是托运人、收货人或被背书人的话。这意味着:
(1)正本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有占有权,承运人必须将其承运的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
(2)正本提单持有人才享有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的权利。
(3)承运人必须仅在提交提单时才交付货物,否则要对不当交货之前或其后善意支付对价购买提单的任何人负责3。
然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较短航次或提单转让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般先于提单抵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可能导致压货、压船、压舱、压港,不仅不利于生产流通,还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面临被强制拍卖或没收的危险,承运人往往被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说服或凭副本提单加担保交付货物
解决途径
人们对无单放货问题解决途径的建议:
1、使用海运单: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且承运人保证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转的书面运输单证。由于海运单不可流通,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从而防止了提单在流通转让中可能出现的欺诈,同时减免了流通过程,使收货人能即时提货,适应当前船速快,单证跟不上的现实,从而解决了由此而产生的无单放货问题。
2、采用电子提单:它是一种利用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海上运输中的货物所有权进行转让的程序。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电子提单规则”第9条规定:“……交货时,只要收货人出示有效文件,经承运人核实后即可放货。物权所有人凭承运人给予的密码向承运人发出交货指示,承运人凭该交货指示放货。”
3、出口方企业尽量签订CIF或CFR合同:2001年2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了《关于规避无单放货风险的通知》,指出,有60%—70%的FOB合同中货运代理人与进口商串通搞无单交货,使我国出口企业货款两空。因此,建议外贸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尽量签CIF或CFR,力拒FOB合同。
责任归属
基于提单,至少产生两种法律关系:提单物权关系,即提单持有人对提单及其项下货物的支配关系;提单债权关系,即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基于提单而产生的直接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运输合同中的权义关系。因而无单放货兼具违约和侵权的性质,这也是其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
一责任承担的总的原则是:承运人对无单放货承担全部责任,只要没有免责事由,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论主观上有无过错。这是英美法中的严格责任,也为各国法律和实践所认可,在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问题上,承运人适用严格责任已成为各国普遍适用的惯例。
二无单放货,只要无免责事由,承运人就应该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无单放货既违反了运输合同正确交货的义务,又侵犯了提单所表彰的物权,因而无单放货的责任也是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竞合,提单持有人既可提起侵权之诉,也可选择违约之诉。我国《海商法》及海牙、维斯比规则均规定,不论以合同或侵权起诉承运人,一律同等对待。
⒈承运人可否享受合同中责任限制等条款的保护?
我国以往海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许多案件的处理上都认为:根据国际惯例,无正本提单付货是根本违约,承运人不得享受提单中免责、责任限制条款的保护。但英国上议院在Photo Production Ltd V.Securicor transport Ltd[1980]中已经推翻了无单交货属根本违约,从而不享受责任限制的原则。Diplock大法官指出:根本违约仅是一种毁约,其法律后果违反合同中的条件条款相同,即受害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至于违约方是否可以享受免责和单位责任等条款的保护,完全取决于对这些条款的解释12.这个指导性的判决被以后的判决所遵从,自1980年以后,英国法院处理无单交货并不绝对剥夺其依合同条款享有的责任限制的保护,除非此种条款在法律上被认定无效。反观我国海事司法实践,此种做法殊值借鉴,一方面肯定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面并不排斥当事人关于责任减免的约定,充分尊重意思自治。我国现行《合同法》吸收了根本违约制度,无单放货可归于此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因其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解约并要求赔偿,但违约责任认定应首先看合同中免责等条款的约定,若不违背法律则应予以适用;若无类似约定,则遵从法律规定。因此,对于无单放货提起的违约之诉,虽然由于承运人大都出于“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为,按《海商法》第59条规定,丧失援引《海商法》第56或57条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的权利;但当事人在合同另有规定的,即事先约定在承运人故意而为时仍享有某些责任限制,本文认为应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首先适用合同中于责任限制的特殊规定。
但是,对无单放货提起的侵权之诉,承运人能否也享受责任限制?根据《海商法》第58条,如果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属于本法58条所指“货物灭失”,则不论海事请求人是否为合同一方,即使承运人与索赔方之间无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仍可援用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但是,依《海商法》第59条,承运人无单放货多属“故意或明知可能造成损失”的行为,大都丧失依本法享受责任限制的权利,而且不同于合同之诉,侵权之诉中的承运人并无另行约定限责的可能。然合同之诉中当事人关于责任限制的另行约定仅是理论意义上的可能性,无单放货的责任范围,无论是在违约或侵权,基本是相同的
⒉违约之诉的优越性
对于无单放货,多数国家法律和司法活动表明,允许当事人选择依何行诉。英国法允许当事人选择,甚至允许同时以两个理由起诉,但承运人仍按合同规定承担责任。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法国)已经允许请求人在合同之诉和侵权之诉间进行选择。《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已承认据侵权行为和合同提起诉讼的权利14.而依我国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竞合时,允许当事人选择起诉。但大多数当事人倾向于违约之诉,因为它比侵权之诉更具优越性:
⑴比起侵权之诉,违约之诉的收货人的举证责任更轻。
⑵侵权之责存在的前提在于索赔方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必须享有其所主张的被侵犯的权利。英国上议院在The Aliakmon[1986]一案中重申在损害发生之时,索赔方若无物权则不可能得到赔偿的原则15.只有在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提单持有人是货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才能提起侵权之诉,而这对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是不利的。
⑶侵权诉讼中当事人的纯经济损失(即间接损失)得不到赔偿,而依违约诉讼,赔偿范围可以包括如市价损失之类的纯经济损失,更有利于保护收货人的利益。
例外情况
一般情况下,只要出现无单放货行为,即会违反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合同义务,同时也侵犯了合法的提单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的物权,造成损失,承运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赔偿。然而在基本原则之外,有时尽管出现无单放货的事实,但因某些特定事由的存在,即可阻却无单放货的违法性,不产生相应的责任问题。这些免责事由大致分析如下:
1.地方法规、习惯作法。如果货物交付地的法律要求货物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也必须交付,那么船长对无正本提单交货将不负责任。同样,如果港口的习惯作法是货物在不出示正本提单时就应交付,那么船东也不必对错误交货负责。然而,这习惯作法必须是严格意义上的,必须合理、明确、与合同相符、被广泛接受,并不和法律相抵触。但应将港口习惯
2.提单丧失物权凭证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等无正本提单所有权的转移做出了明确约定,其所有权已转移给了提货人,提单持有人虽持有提单,但不具有对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17。2000年8月11日最高院在回复福建省高院并抄送厦门海事法院司法解释中也表明,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诉韩国双龙船务公司、中国福州外轮代理公司提单纠纷一案中,提单持有人与提货人、托运人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取得了提单项下货物的占有权,并从中收取了部分款项,致使提单失去了担保物权凭证的效力。故福建省东海经贸公司意大利
3.如果承运人不知真正所有权人的请求而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持有人,在尽了适当谨慎检查提单真实性的义务19后,承运人得解除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真正所有权人而未收回提单,则不受提单善意购买人的追偿20。
4.提单持有人承认。依我国司法实践,卖方虽持有提单,但认同无单放货行为并确认买方提货的合法性,则意味着卖方放弃依提单主张货物所有权的权利,卖方不得据提单主张其权利,从而承运人无单交货责任消灭。这在英美衡平法waiver)是一方对合约权利的明确放弃;禁止翻供(Promissory estoppel/equitable estoppel),Lord Denning在其《法律的训诫广州海事法院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等无全套正本提单延期付款的请求,判定原告行为构成对迈然公司无正本提单提货的认同,因此对原告向被告(承运人)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承运人无单放货的责任得以消灭。
5.提单遗失、被盗、灭失或因金融上的原因未能得到提单,提货人如能证明他是提单受让人,而且对正本提单去向做出满意解释,承运人有权将货物交给提货人,但一般应经法院公示催告程序
几个相关问题
1.记名提单是否免除凭正单提单交货义务?
正本提单情况下,没有义务把货物交给任何人,即使是记名的收货人也是如此。在没有正本提单时,除非能做出合理解释,船东有权占有
我国《海商法》第71条在强制规定承运人凭单交货的义务时,并未将记名提单排除在外,记名提单下的承运人同样负有凭单交货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要求承运人凭正本提单放货,目的在于保证交货对象正确,以及保护提单持有人依提单对货物享有的权利,保障贸易合同履行以及履行不能时对卖方有效的救济。记名提单情况下,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向记名收货人交付货物,尽管交货对象正确,但却使卖方失去了收取货款的保障,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即使是记名提单,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同样可能侵犯卖方依据提单享有的物权,也为买方逃避付款义务提供了机会;记名提单不是凭正本提单放货的例外。广州海事法院万宝集团青岛海事法院莱芜记名提单的承运人仍应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原则。
虽然凭正本提单放货是承运人一项严格的义务,若轻易放货可能导致承运人面临托运人、提单持有人或银行索赔,但实际情况纷繁复杂,过分强调凭正本提单交货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有时除非立即通知第三方并立即得到答复,坚持凭单放货,承运人将不得不遭受某些损失,如承担船期损失、仓储费用等;虽然无正本提单时,船东拒绝卸货而引起的滞期费,在法律上通常可以索赔,但船东不能因延滞而获利,或多或少会造受损失,至少诉讼费用无法索赔。如果延滞持续,将形成雪球效应,可能错过下一个租船合同的受载日和解约日,或是允诺了一个日期作为下一个准备装载日但无法履行诺言23。因此实践中承运人往往采用一些变通做法,若提货人出示副本提单同时提供信誉良好的、妥切的保函(即银行或其他机构出具,保证承担承运人因无单放货而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并保证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即刻交还承运人),承运人几乎都会接受,即凭提货人出示的副本提单加担保放货。日、英、台湾地区法律都承认担保提货,并且也为各国商业习惯所认可。
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对不属欺诈性质的无单放货保函予以认可(保函担保的主债是承运人与无单提货人之间的不当得利之债,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如恶意串通、欺诈第三人,其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24)。只有在承运人明知或理应知道提货人有恶意时,或明知提货人为非收货人仍允许其凭担保提货,才认定承运人构成对卖方欺诈,保函无效。
然而,承认保函效力并非承认承运人可因此免除无单放货之责,凭正本提单放货仍是其基本义务,保函有无效力都仅在承运人、保证人以及提货人之间发生作用,绝不及于包括正本提单持有人在内的第三人。无论保函效力如何,都不能免除承运人对正本提单合法持有人的法律责任广州海事法院交付货物这一国际航运界、贸易界普遍接受的惯例,给提单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承运人接受保函交付货物并不能免除其对提单持有人应负的责任。提货保函实质上是提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一种保证赔偿协议(Letter of Indemnity),只能约束保函的当事人,不能以保函对抗包括提单持有人在内的第三人,当提单持有人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时,承运人应予赔偿,然后根据保函效力确定能否从出具保函者处得到补偿25。此案重申凭正本提单放货的基本原则,对无单放货保函的处理有很大的代表性。可见,凭副本提单加保函放货并非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不能将保函效力与承运人责任混为一谈。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