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计划

根据企业施工生产任务需要确定的计划

材料供应计划是根据企业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确定计划期所需材料工具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日期、地点、主要材料库存量等的计划,以保证适时、适地、按质、按量、成套齐备地供应,从而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合理地节约使用材料,减少材料库存,降低工程成本。

要素
(1)材料申请量
了解编制计划所需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定额采用是否合理;材料申请是否合乎实际,有无粗估冒算,计算差错;材料需用时间、到货时间与生产进度安排是否吻合;品种规格能否配套。
(2)期初预计库存量
由于计划编制均提前,从编制计划时间到计划期初的这段预计期内,材料仍然不断收入和发出,因此预计计划期初库存十分重要。一般计算方法是:
期初预计库存量=编制计划时的实际库存+预计期计划收入量-预计期计划发出量
计划期初库存量预计是否正确,对平衡计算供应量和计划期内的供应效果有一定影响,预计不准确,少了,将造成数量不足,供需脱节而影响施工。反之,数量多了,会造成超储而积压资金。所以正确预计期初库存数,必须对现场库存实际资源、订货、调剂拨入、采购收入、在途材料、待验收以及施工进度预计消耗、调剂拨出等数据,都要认真核实。
(3)期末库存量
也叫周转储备量。合理地确定材料周转储备量,指计划期末的材料周转储备,即为下一期初考虑的材料储备。要根据供求情况的变化,合理计算间隔天数、市场信息等,以求得合理的储备量。
(4)确定材料供应量
材料供应量=材料申请量-期初预计库存量+期末库存量
上述四个数量也称为编制供应计划的四要素。
编制
1.编制材料供应计划的准备工作
为了使材料供应计划编制得能切合实际、真正发挥作用,在编制前应做好以下必要的准备工作。
(1)明确计划期施工生产计划、机械设备大修理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等情况,并具体落实工程和生产任务、材料指标和材料资金。
(2)掌握和分析上个计划期材料使用情况,如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材料实际耗用情况,并认真做好清仓盘点工作,正确掌握各种材料的实际库存量。
(3)调查了解材料的供应和运输方面的资料,如各种材料的定购,供应的品种、规格和价格,供应的间隔天数,运输条件和时间等,尤其要了解掌握和预测计划期主要材料品种和数量供应方面的缺少数量及市场价格等。
(4)收集和整理有关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等资料。
2.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
这里分年度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季度、月度材料供应计划两部分来说明。
(1)年度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
年度材料供应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计算各种材料的需要量,期初期末储备量,经过综合平衡确定材料的采购量,再根据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
(1)材料需要量的确定。
材料需要量是按材料种类、品种和规格来计算的,不同用途和不同种类的材料需要量的确定方法不同。概括说来,有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两种。
①直接计算法,又叫定额计算法。它是直接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和计划任务来计算材料的需要量。其中又包括实物工程定额法和投资概算定额法。前者是根据计划实物工程量和预算定额进行计算确定,凡有条件的都应采取此法。后者是在技术资料不甚完备的情况下,根据万元定额或平方米概算计算确定,误差较大,一般约在±1O%左右,故只能作为企业概算计划年度所需工程材料,安排资金使用,不能作为实物采购之用。直接计算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材料需要量=计划工程量×材料消耗定额
②间接计算法。主要有动态分析法和同类工程对比法。
动态分析法是以历史上实际材料消耗水平为依据,考虑到计划期影响材料消耗变动因素,利用一定的比例或系数对上期的实际消耗进行修正。以确定材料需要量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调整系数主要是根据降低材料消耗的目标;在计划采取的各种节约措施以及消除上期实际消耗中的不合理因素来确定。
同类工程对比法是在无定额无设计资料的情况下,根据同类工程的实际消耗材料进行对比分析计算而得。其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需要量=计划工程量×类似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指标)×调整系数
间接计算法计算的材料需要量一般比较粗略,常用于辅助材料、无消耗定额的材料以及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材料。
当计算出材料的需要量后,还需要按计划期内工程进度确定分期需要量,如年计划分季、季计划分月及月计划分旬等。
工程用料的需要量,由施工生产部门提出,经营维修和技术革新等的用料,原则上谁用料谁计算提出,再由材料部门综合汇总。
(2)材料期初和期末库存量的确定
编制材料计划一般都是在计划期末之前进行,这样就要预计计划期初的库存量,这一库存量可根据编制计划时的实际库存量加上期初前的预计到货量减去期初前的预计消耗量求得。可用下面公式表示
计划期初库存量=实际库存量+预计到货量-预计消耗量
计划期末库存量是为下期工程顺利进行所建立的储备量,再根据下一计划期初的生产需要和材料供应条件来计算确定。通常对于按品种规格编制计划的材料,其计划期末库存量按经济库存量的一半加上安全库存量来确定。这是因为库存量是一个变量,在计划期末不可能恰好处在最高库存水平。按经济库存量一半计算实际上也就是取平均值的意思。如果认为这样对保证生产不可靠,则可取一个大于0.5的系数与经济库存量相乘再加上安全库存量,作为期末库存量。用公式表示如下
计划期末库存量=(0.5—0.75)×经济库存量+安全库存量
对于某些采用季节性库存的材料,它是在采购季节逐渐积存,达到_定数量时就停止采购,以后只陆续耗用。这些材料的期末储备量可根据下一计划期具体需要情况加以确定。如果下一计划期生产扩大,则期末库存量也相应扩大,若季节库存不发生在期末,则可以不考虑期末库存量。
(3)材料采购量的确定
企业在确定各种材料需要量和期初、期末储备量的基础上,还要考虑计划期初库存量内不合用数量和企业内可利用资源,就可以进行综合平衡,编制材料平衡表,提出材料采购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采购量=材料需要量+计划期末库存量-(计划期初库存量-计划期内不合用数量)-企业内可利用资源
计划期内不合用数量,是考虑库存量中由于材料规格和型号不符合计划期任务要求扣除的数量。企业内可利用资源,是指可以加工改制的积压呆滞物资,可利用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的工业废渣,以及采取技术措施可节约的材料等。
编好材料平衡表后,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年度材料供应计划是控制性的计划,是对外订货和对内供应的依据。编制的时间一般在上一年末季后期,由施工生产等部门提出本年的需要量,材料供应部门再汇总编制。
(2)季度和月度材料供应计划
季度材料供应计划是年度材料供应计划的具体化,是根据季度施工计划编制的。可以对年度材料供应计划及时进行调整。它是实施性计划,可用来核算企业本季度各类材料的采购量,落实各种材料的订货采购和组织运输任务,使材料供需在合同约束下得到保证,季度材料供应计划是由材料供应部门统一编制的。
月度材料供应计划是结合月施工作业计划的要求而编制的施工供料和备料计划,它是直接供料、控制供料的依据,是企业材料供应计划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全面、及时和准确,以确保正常施工的需要。各基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以单位工程为对象,以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为依据编制各自的月材料计划,并在月底前(一般可在下旬25日前)报送企业材料供应部门,然后由供应部门编制出月度材料供应计划,如表1月度材料供应计划表所示。
表1 月度材料供应计划表
材料供应计划编制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分析研究材料供应情况和使用情况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平衡的过程,通过平衡,材料供应计划要保证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的完整性和齐备性,保证供应的适时性和连续性。通过编制计划,可以明确计划期内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向,发现材料供应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而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更好地保证正常施工需要和降低材料费用。
实施
材料供应计划的编制仅仅是计划工作的开始,更重要和更大量的工作是组织计划的实施,即执行计划。在材料供应计划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如货源不落实、材料的实际到货量、品种、规格以至材质都可能与计划不一致,供应时间与需要时间也可能不一致等。这就需要认真搞好材料供应的组织管理工作,以保证材料供应计划的实现。材料供应计划的实施可以通过订货采购、检查材料供应计划的执行和组织材料运输等工作来实现。
1.订货采购
材料订货采购工作(又称组织货源),是在材料供应计划指导下,将材料供应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时间用订货合同或其他形式固定供需关系。企业组织货源工作,是企业材料供应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做好材料的订货采购工作,使企业的全部材料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时间上都能按供应计划逐项得到落实,不留缺口,并用订货合同或其他取得材料的方式确定供应关系。
2.检查材料供应计划的执行
检查的内容有:订货合同和运输合同的执行情况,材料消耗定额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材料库存情况和材料储备资金的执行情况等。检查方法主要是利用各种统计资料,进行对比分析以及深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及时检查,发现问题,找出计划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对策,以保证计划的实现。
此外,在材料计划执行终了,还应对全期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计划订货采购量与到货量、计划需要量与实际消耗量以及上期库存量与本期库存量进行比较,并对计划执行的准确程度进行全面分析,以求改进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
3.组织材料运输
材料运输是材料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建筑材料数量大、品种多、分布广和时间性强,材料运输费在材料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如一般材料运输费约占材料费的10%~15%,砖约占30%~35%,沙石有时占70%~90%。因此,经济与合理地组织材料运输,对及时保证施工生产的需要,降低材料成本有重要的意义。在组织材料运输中应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合理选择运输方式
根据建筑材料运量、运距和企业自身的运输力量,以及专业化协作的原则,合理确定运输方式。
对于远距离的材料运输,一般由生产单位或供应单位代办,根据供需合同,由生产单位或供应单位按饲报送运输计划,由专业运输单位运至指定的车站,通过火车运输到距本单位最近的货站专用线,再由本地区的联合运输部门运送到指定的仓库和工地。对于本地区大宗材料的运输,应根据月度材料供应计划,向专业运输单位编报月度材料运输计划,签订运输合同,按指定的起止装卸地点,由运输单位负责,直接送至仓库和工地,堆放整齐,点交验收。对于零星仓库材料和专用材料的运输,由企业配制相应的运输力量,如装备散装水泥、石灰膏、商品混凝土专用车和构配件专用车等,自行完成。
(2)组织好材料装卸
材料装卸是材料运输中的重要环节。讲究装卸方法,提高装卸质量,可以减少材料损耗,保证材料及时供应。
不论是火车或汽车运输装卸,企业应根据任务的需要,配制一定数量的起重、装卸技术工人和起重运送设备,如塔吊、履带吊和汽车吊等。火车运输,材料整车皮到站后,要及时进行抵站验收并组织力量卸车,以防止车皮积压。材料卸入站台的临时堆场,材料倒运到仓库或工地。对于汽车装卸也要抓好数量、质量和损耗等问题。
为使材料运输中损耗量小,同时易于装卸,充分发挥起重运输设各的能力,还要讲求合理的包装容器,提高包装质量,如平板玻璃采用集装箱运输等。
为解决材料运输装卸中的破损严重、乱堆乱放等问题,企业与专业运输单位要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
(3)安排好材料调运
建筑企业在安排材料调运时,要切实掌握材料生产单位、供应仓库或车站到各个工地的运距、各种材料的运输单价、材料来源地的供应量及各工地的需要量,应用线形规划的方法,使得材料总运输费用为最小。
管理方法
及时制定材料供应计划是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材料管理的首要环节。项目的材料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种:
单位工程材料总计划。是项目材料员运用材料预算定额编制的单位工程施工预算材料计划,用来预测材料需求总量和控制材料消耗,一般要求在项目单位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毕。
材料季度计划。是根据季度计划期内的工程实物量和施工预算定额编制的预控和实施性计划。
材料月度计划。是根据月度计划期内的上程实物量和施工预算定额编制的材料计划,是组织材料供应和控制用料的执行性计划。
周用料计划。是月度计划的分阶段计划,由项目材料员根据项目实际施工进度与现场材料的储存情况编制。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