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位于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下属单位滕州市局、市中分局、薛城分局、峄城分局、山亭分局、台儿庄分局、高新分局、枣西分局等。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
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控制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3、组织指导案件的侦破工作;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以及重大经济犯罪和其它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组织指挥跨县(市、区)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指挥处置重大骚乱、重大群体性闹事、非法游行;非法聚集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活动和重大治安事故,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5、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做好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挥重特大火灾的扑救和其它严重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7、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治安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8、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劳动教养和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承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12、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领导人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14、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15、统一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全市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制定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宣传和公安系统的表彰奖励活动;协助做好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17、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和对重大事项的督察;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领导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机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局直各单位职责
指挥中心: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替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外事、提案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根据授权组织指挥对重大骚乱、重大治安事故及其它有关治安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系统110报警服务工作。
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内设3个科。
1.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各县 (市、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事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新警录用的审查呈报及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消防、警卫部队营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消防、警卫部队队伍建设工作。
2.组织宣传科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思想、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培训工作;指导市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的工作;承办警体文化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社会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宣传报道全市公安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文化建设。
3.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指导全市防暴队建设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管理、指导、监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指导铁路护路联防、全市安全技术防范和保安服务公司的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户籍管理的规定和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公民出生证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证制作和人口统计工作;指导证件管理工作。
监所管理处: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的建设和被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监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公民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港澳台同胞回大陆定居的手续审核呈报工作;查处非法移民活动;审核呈报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出入境、过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手续;按照管理权限处理外国人违规、违法等活动。
法制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审核、拟定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办全局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刑事赔偿复议案件;指导和负责劳动教养、犯罪少年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警察法学研究和普法教育活动。
信息通信处: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有线、无线、图像等通信业务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承担局机关通信工作。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计划财务处: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装备标准的审查工作;负责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以及局机关的财务工作;监督和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后勤装备处:制定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装备标准;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器材、被装的管理与发放;负责局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贯彻执行消防行政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并对消防产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领导全市消防部队的业务建设和教育训练。
警卫处: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领导人和市领导人以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行风评议,开展对公安队伍中突出的专项治理,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警务督察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执行公务、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审计工作,依法审计内部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
刑事侦察支队: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或直接办理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和重要案犯缉捕工作;为全市刑事侦察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情报资料;组织指导禁毒和打击走私工作。
经济犯罪侦察支队: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担负重大经济案件、跨地区和疑难复杂经济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经济案件的预审和移送起诉,指导和管理全市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
市看守所:负责对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的人犯的看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诫看守;配合预审、起诉和审理工作对人犯进行管理教育。
交巡支队:负责对全市城乡道路范围内的交通安全管理、治安巡逻;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负责查处交通事故,纠正交通违章行为,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接受公民报警以及 110、122接处警;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有关管理业务;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交通肇事犯罪和重要警卫任务及重大节日、大型集会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治安拘留所:依照治安拘留通知书及治安拘留裁决书等法定程序,承办被拘留人员的接收、关押工作;组织被拘留人员在所的学习教育;对被拘留人员进行出所教育;对被解除的拘留人员进行回访,巩固教育成果。
信息中心:负责公安信息通讯网络和设备资源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优质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络传输及系统运行平台;负责同级公安机关各类计算机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数据备份;负责全国公安信息资源库和同级其它应用数据库的整合及综合开发利用与信息服务;负责承担公安机关部分应用系统和办公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及推广服务;负责公安信息通讯网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控制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的检测工作。
公共交通治安支队:负责火车站广场、汽车站等辖区的交通治安管理,维护管辖范围的治安秩序;查处在火车站广场、汽车站和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停车站、点等处发生的治安及刑事案件;负责对出租车、公共汽车的治安管理,对驾驶员进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负责城区主要出入口查报站的工作,查堵流窜犯罪,查控毒品、枪支及爆炸危险物品;负责跟车上线,打击车匪路霸;执行其它紧急任务。
科技处: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评审鉴定等工作;负责公安科技成果进步奖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推广警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方法;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宣传工作,收集、管理公安科技信息,组织公安科技交流活动,普及公安科技知识;负责组织实施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技术标准和全市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鉴定工作;负责公安科技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公安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专业培训等工作。
特警支队:承担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治安巡逻和党政机关要害部位保卫等工作任务。
城建支队:维护有关城市建设的治安秩序,查处城市建设领域的治安、刑事案件。
现任领导
枣庄市公安局局长:朱清彬
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徐枫、张恩、李建峰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林志强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孙宏伟
下属单位
市中分局、薛城分局、峄城分局、台儿庄分局、山亭分局、高新区分局、枣西分局、滕州公安局。
所获荣誉
2020年3月,获得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表彰。
2020年10月31日,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表彰为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3月1日,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枣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党支部被授予“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联系地址
中国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