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梅州市地方政府主管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的政府机构。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统一领导和管理园区区域范围内(市政府明确的区域)的各项工作,依法制定园区行政管理规定。
(二)制定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企业宏观管理和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
(三)依据梅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受市政府委托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根据授权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园区投资项目;负责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定下达园区基建计划;负责园区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核、招标投标、施工监督等管理事项;受市政府委托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负责做好园区供水、供电、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建监察等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和投资服务工作。
(八)负责园区企业用工、社会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九)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任免、人事调配、工资福利、人才交流、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置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
(十一)负责园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户籍、交通安全、土地征收、税收征管、工商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国家和省、市赋予园区的其他职权。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加挂法律顾问工作室牌子):协助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协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市派驻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宣传、综合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组织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文稿等工作;负责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综合统计、法制建设、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考核、任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党员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的受理和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建设与维护;负责机关扶贫开发等工作。 协助市辖工业园区系统党委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市辖工业园区系统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系统各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妇女、共青团等工作。 负责园区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办法、措施,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决议的情况;负责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协助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控告或申诉;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园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策划和组织园区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政策研究、宣传活动和新闻发布;负责园区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的建设管理;负责统战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工作。
科技和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和管理规定等政策措施;负责制订招商计划、收集招商信息、编制招商资料、包装招商项目、建设招商网络和招商项目库;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招商活动;负责招商项目洽谈与论证,投资合同的起草与签订,入园项目的促建促产;负责招商人员管理和业务技能培训;负责驻外招商机构和园区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日常联系、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园区投资服务体系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年度经济发展计划;负责编制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根据授权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园区投资项目;负责企业宏观管理和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负责园区科学技术工作,做好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项目、新产品和专利的申报认定工作。
规划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规划管理工作,受理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申请、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规划选址、定点、放线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管理规划设计室。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园区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总量减排计划;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负责水体、空气、土壤、噪声等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负责入园项目环保初审;督促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协助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等有关工作。
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园区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负责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报建的审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及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园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负责园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房屋管理所等事业单位。负责制定园区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南区(畲江园)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园林绿化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园区自来水厂和水质净化厂的运营管理;负责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临时建筑物、户外广告、标识、标牌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监察,依法查处违反建设法规、规章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园区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预、结算工作;编制综合预算、信贷和融资计划;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制度,做好园区的资金筹措、调度等工作;负责政府相关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初审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含园区自建)的可行性研究、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拆迁、工程建设的预、结算工作;负责园区内部审计、绩效考核、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相关财税等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劳动、人事、工资、职称的管理;负责市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企业投诉的受理工作,对信访案件和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园区的人才交流服务和劳动力综合管理工作,开展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入园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的管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工矿商贸企业、非煤矿矿山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下设单位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财务结算中心:承担园区管委会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申请拨款有关工作;负责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各种资金增减变动及其结果;负责提供会计信息资料、财务报表分析;负责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年初预算和年终结算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房屋管理所:承办园区内公有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园区内房屋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验收、换证等涉及的有关工作;承担园区内房地产管理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保存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审核中心:承担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审核工作;承担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标底审查工作;承担园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财务效益评估工作;承担园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协助对园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技术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关事务中心(加挂“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促进中心”牌子):承担园区机关事务等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入园的相关手续、证照等,承担入园企业落地、投产、促进发展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助解决入园企业在建设和生产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承担园区与有关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联系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设计室:依据国家、省相关法规,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及设计工作;承接园区内规划红线图制作;协调园区内城乡规划相关业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园区规划项目中市政设施的规划审查;参与制定园区内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园区内各项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协助解决各项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领导
梅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李世军
梅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佳祥、
凌珍宏、李汉基、
宋杰灵、包瓘钧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房岿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马青山、杨任君
所获荣誉
2022年6月,广东省妇联印发了《关于命名广东省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就业实习基地的决定》,批准命名109个单位为“广东省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就业实习基地”,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