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重庆

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森林重庆是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实行“生态优先、绿色兴政”。

简介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人、自然和谐共生,建设山川秀美、生态良好、舒适宜居的“森林重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工程的决定(渝委发(2008)23号),特就实施森林工程作出了建设森林重庆的决定。
2008年8月19日,重庆市召开森林工程大会,会议提出用十年左右时间,把重庆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系统稳定的“森林重庆”。
把重庆建设成为统筹城乡现代林业改革发展试验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是森林重庆的两大定位。
依照《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根据《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森林工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助推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是森林重庆的重要举措。
原由
实施森林工程,建设生态文明,是时代赋予重庆的光荣使命。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先后组织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绿地行动”等生态建设工程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城乡绿化进程加快,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质量不高、森林结构不尽合理、林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制度机制不够完善仍然是制约城乡绿化的突出问题,林业基础在我市国民经济中还相对薄弱。
重庆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具备大面积造林绿化的地理、气候条件,有实现山区农民兴林致富的现实要求,有统筹城乡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广泛社会需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绿化,拓展森林生态系统的容量和空间,确保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总体要求
进展
2010年底为止
全行政辖区:森林覆盖率35%以上,绿化覆盖率37%以上,公路、铁路、水系绿化率80%以上。
城市规划区:绿地率33%以上,绿化覆盖率35%以上,森林覆盖率35%以上;学校、医院、休、疗养院、住宅小区、公共文化设施、工矿企业、部队等单位绿地率35%以上;城市街道、公路、铁路、水系绿化率80%以上。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0%以上,绿化覆盖率33%以上,林木覆盖率3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以上,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
目标
到2012年,森林工程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增加,新造林1100万亩,改造低效林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林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林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农村粮林结构调整到7∶3;建成2000个绿色小康村,农民人均林业年收入达到500元;森林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城乡绿化品质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都市区基本建成国家森林城市,部分区县(自治县)建成市级森林城市。
到2017年,森林工程继续巩固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森林品质更加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林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农民在林业上的收入人均达到1000元以上,把重庆建设成为林业产业发达、人居环境优良、生态系统稳定、生态文化丰富的“森林重庆”。
总体思路
实施森林工程,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统筹城乡林业发展为主线,充分体现兴林富民;坚持政府引导、全民参与,调动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坚持科技进步,发挥市场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发展活力;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新建与改造并举,努力提高绿化质量;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形成协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要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科技兴林,优化森林结构,做大林业产业,培育林产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倡导生态文明的思路,开展植树造林大会战,推进城乡绿化大发展。
工程完工
重庆市打造“森林重庆”,5年时间需完成2200万亩建设任务,2012年是森林重庆建设“十年规划、五年实施、四年完成”阶段性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年拟完成造林500万亩,力争600万亩,实现森林覆盖率40%,林业总产值400亿元。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建成 “森林重庆”。一是加强推进森林工程,深化成果,力度不减;二是加强统筹,承办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特色最鲜明的国家森林城市论坛,接受国家森林城市授牌;三是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绿化品质提升,打造秀美江河景观;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四是加强改革深化,盘活资源;五是立足我市“山水”特色,加强 “主城四山”生态屏障优化;六是加强森林经营,促进“森林重庆”快出成效,出大成效。600万亩森林工程建设任务创历史新高,重庆市林业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是“森林重庆”全面推进的第五个年头,按照“十年规划、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总体目标,今年将全面完成阶段性目标,即完成森林工程建设任务2200万亩。 截止2011年,重庆市已完成森林工程建设任务1808万亩,完成82.2%总任务。今年将完成600万亩森林工程建设任务,任务量创历史新高,实现“森林重庆”建设任务完美收官。
2012年重庆市需完成的600万亩任务中,新造林有426万亩,其余174万亩则是补植补造、低效林改造等。其中60 万亩造林任务将采用直升机飞播造林方式。该负责人表示,今年春季将力争完成全年六成的建设任务。200公里长江两岸将系6米宽彩,通过“绿化长江,重庆行动”,长江重庆段两岸山头都穿上绿装,而今年还要为这些青山系上漂亮的彩带。市林业局造林处负责人透露,将在长江万州-云阳-奉节-巫山段两岸种植60万株三角梅。他称,长达200公里的江岸两侧将各种下3排三角梅,花带宽达6米。而选择开红花和紫花的三角梅作为点缀江岸的主要植物,则是因为其喜阳、耐寒、耐干旱贫瘠。同时花期很长,如果阳光充足,从春天到秋天都会持续开花,成为长江两岸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政策保障
科学规划
依照《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先环境、后建筑”的原则,尽快根据《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各专项规划。各区县(自治县)要按照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因地制宜的要求,制定相应规划,妥善处理森林工程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按已建、在建、待建,分类清理城市绿地,在新建城区规划上,加大森林的比重,绿化面积不得低于50%。严格实行“绿线”管制,保证绿地按规划实施。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征地、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政府主导项目应带头进行绿化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有序从事绿化苗木、花卉苗圃基地建设。用好城区危旧房改造政策。严格控制占用绿地、林地用于商业开发,必须占用的,须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对尚未营建的城市公园绿地和森林公园,在保证绿地总量不减、土地性质不变、不损坏林相的前提下,可建设与绿地相协调的配套设施,但占地面积必须控制在总面积的3%以内。
完善机制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培育现代林业市场体系,筹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林业产权交易和收费行为。健全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采集和联网发布系统,建立林产品价格及供求信息综合发布平台,逐步实现全市林业产权联网交易。培育区域性和全市性林业行业协会,形成品牌统一、价格调控和利益协调的机制。推行订单生产,允许农民生产的木材产销直接见面,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
推动科教兴林。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强林业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广林业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加强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保障、林木种质资源重点实验室、数字林业和科技信息等基础平台建设,提升林业科技装备水平和利用效率。建立林业科技人才育人用人机制,加大引进人才力度,有计划地对各级党政干部、林业科技人员、林农、承包大户开展林业政策和技术咨询培训,提高林业建设者整体素质。
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申报争取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林业贷款和援助项目,落实好相关配套资金。广泛开展林业生产、科研、管护等领域的对外合作。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市外及业外资金、技术投入林业重点发展领域,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公司投资建设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林产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林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以东南亚为重点,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市内各类涉林单位、企业和个人拓展国际林产市场,建设境外资源基地,提高原产化率,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
广泛动员
营造城乡绿化的强大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教育机构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公益性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动员全民上阵。丰富、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5株,或承担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凡未履行年度植树义务的单位和适龄公民,要严格依法征收以资代劳绿化费,用以组织专业队伍代植。全民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健全义务植树登记考核制度,明确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绿化范围和管护责任,确保造林成效。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驻渝部队及各类组织与行政村结对植树造林,一定5年不变。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及其他社会团体,要通过营建“巾帼林”、“职工林”、“共青林”等各类纪念林,组织实施绿地、林地认建和认养活动。强化庭院绿化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植树建绿质量。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原则,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参与森林工程建设。对私人投资的公益性林业项目,给予政策、信贷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与国有林场平等待遇,对捐资造林数额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可授予绿化冠名权。
广辟渠道
积极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调整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资金用于森林工程建设的比例。整合市城建、农业、交通、财政等方面资金,连续10年每年筹集12亿元,以前5年为重点集中投入,并随财力增长逐年适当增加,主要用于森林工程苗木补助。各区县(自治县)也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城市绿化、农村林产业、生态林和道路、水系绿化及苗圃建设。采取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木竹加工、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产业发展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引种驯化、品种选育、良种推广及种子贮备。从2009年起,将国家天然林保护补助和市级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公益林建设。筹建重庆林业投资公司,通过林地储备等方式,打造林业融资平台,其收入全部用于城乡绿化和造林事业发展。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林木种植、苗木生产、树种培育及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新建商品林的育林基金实行全额返还,专项用于林业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林权、林木抵押贷款办法,筹建林业担保公司,积极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商品林基地建设,扩大面向林农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按照“政府支持,林农、林业企业自愿”的原则,探索森林火灾、有害生物侵害保险业务,逐步扩大林保品种和范围。鼓励业主和社会资本投资森林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依法治林
出台城乡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抓紧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国有林资源经营管理、林木及林地使用权流转、绿化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绿化重点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继续搞好封山育林,加大生态移民力度,减少森林资源消耗。加大城乡绿化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完善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建立相关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强绿化成果和古树名木保护。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手段,推进林业标准体系、森林地理信息系统和林业防火、防虫、防灾体系建设,提高城乡绿化管理水平。
五大重点工程
城市森林工程
着眼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主城区要立足“多中心、组团式”布局,依托“两江四岸四山”,实施城市森林系统、公园系统、单位绿化和立体绿化,在城市各组团之间建设森林隔离带,着力构建“两环多带”的城市绿化大骨架,新建一批城市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科普基地、义务植树基地和纪念林基地,形成特色鲜明的山水园林景观。其他区县的森林城市建设要依托城周山头、护城河、主次干道、城市公园、主题广场和居住区重点实施,构建起生机盎然、健康宜居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城市森林工程要新增城市绿地18万亩。城市绿化要坚持新造和改造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建成区内的空隙地要全面绿化,危旧房拆除重建绿化面积必须达到50%以上;新建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一年内未开工的土地必须绿化。合理规划、严格控制采石场规模和数量,依法推进废弃采石场的整治复绿。注重提高绿化品质和美化标准,充分利用自然地貌,注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合理搭配,提高乔木绿化占比,选择具有重庆本土优势的常绿阔叶大树,打造绿色精品。通过综合措施,努力实现地无裸土,凸显城市绿地、生态轴线、景观廊道、亲水河岸等公共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农村森林工程
加强现有林木的培育和管护,提高林分质量。抓住国家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机遇,建设速丰林基地500万亩,改造低质低效林1000万亩,推动林业结构优化升级。渝东南地区重点建设林浆纸和林板工业原料林,渝东北地区重点建设林板工业原料林,渝西地区重点建设竹材、竹浆和竹笋工业原料林。通过培育景观林、防护林、用材林和经济林,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95个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中心镇开展镇街绿化,3000个村(居)委会实施“绿色村庄”建设行动,新建农田林网30万亩、庭院绿化40万亩、生态林145万亩。加强长江沿线柑橘基地及区域性特色果品示范基地建设,新建规模化水果基地100万亩。
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发展木竹加工、森林食品、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完善林业产业链。以林业资源大县为重点,建设林业原材料基地,着力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林产龙头企业,形成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精深加工为主导、科技进步为支撑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加速培育木竹加工业,推进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建设水果、干果、笋竹、花椒、蚕桑等林产基地,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森林食品产业。鼓励农民和企业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立体开发珍贵树种和中药材等名特优新经济林,推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深加工,培育新的林产经济增长点。加强20个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建设,重点在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打造一批国家级、世界级旅游风景区,使之成为重庆的名片。
通道森林工程
按照道路林荫化要求,在高速公路、国省县道、乡村公路、铁路两侧建设绿化景观林带。“二环七射”高速公路以内环线为起点,到外环接口,126公里两侧要栽植80米宽的林带,其余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要分别营建30-50米宽的通道林带。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要形成绿化带或行道树。工程总面积达到60万亩,形成优美的通道森林景观。
水系森林工程
水系林带建设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兼顾经济林建设,通过封禁保护区划定、小流域治理、舍饲圈养、生态移民、水资源保护利用等综合措施,增加和保护林草植被。巩固三峡水库周边绿化带工程建设成果,库周第一山脊线以下,要全面绿化,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为重点,长江干流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穿绕区县城区或兼有饮水水源的支流两岸、中型以上水库及饮用水源水库都要建设100米林带;搞好农村库塘周边绿化。工程造林总规模70万亩,以涵养水源、防护生态。
苗木基地工程
加强现有10万亩苗圃基地经营管护。在提高合格苗产量基础上,扩大林木种苗生产,新建大中型生态苗圃2.2万亩,绿化苗圃3万亩,改建现有生态苗圃2万亩。都市区苗圃要根据森林城市建设要求,提供绿化苗木;渝东南地区、三峡库区和渝西地区苗圃要突出致富农村主题,主要生产经济林、速丰林等苗木。积极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将种苗培育和通道绿化等工程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化、造林良种化、质量标准化、种苗产业化,形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苗木基地和经营组织,在保障森林工程种苗需求基础上,力争将重庆打造成为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的苗木供应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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