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必卿

原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池必卿(1917年12月23日—2007年11月17日),原名池长胜,山西省平定县上庄村人。1917年12月23日生于山西平定。高中时即参加“一二·九运动”,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回到平定县组织游击队,开展抗日游击战。1949年后曾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1978年6月调贵州省委第二书记,1980年7月任中共贵州省委第一书记。1985年离休。2007年11月17日,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池必卿同志在北京逝世。

人物生平
1917年12月23日,池必卿出生于山西省平定县上庄村,青少年时代先后在上庄村小学、平定县立中学附属高小、平定县立中学读书。
1935年8月,考入太原市友仁中学。同年,“一二·九运动”爆发后,他积极投身于学校组织的抗日救亡运动,在进步同学的启蒙和帮助下,参加了学习和宣传新思潮的组织读书会,阅读了许多有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通俗读物。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后,他参加了牺牲救国同盟会、抗敌救亡先锋队(简称“抗先”)和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等进步组织,并担任本校抗先队队长和民先队小队长,积极声援“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正确主张。在抗日救亡运动中,他逐渐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领导抗日救国和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中坚力量,树立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坚定信念。
1937年7月,池必卿加入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爆发后,党组织派他回到家乡平定县组织游击队,并担任中队党支部委员,开展抗日游击斗争。不久,同本县的其他游击队武装一起转入晋冀豫交界的太行山区,进行开辟抗日根据地的工作,先后担任北方局晋冀豫边区和顺县委委员兼二区委书记、平(定)东县委组织部部长、赞皇县委书记、井(陉)获(鹿)县委书记、中心县委书记等职务。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他放手发动群众,建立游击武装,发展新党员,在基层普遍建立党组织,扩大了党的影响力和群众基础。
1938年5月,为加强赞皇党的工作,中共冀豫晋省委调池必卿任中共赞皇县委书记,领导了著名的“红五月”运动;10月,他到晋冀豫边区党校学习。
1939年2月,任晋东南农民救国总会主席兼党组书记。
1943年2月,晋冀豫边区改称太行分局后,改任太行分局五地委委员兼农会主席。他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将深入贯彻减租减息政策,确定农民永佃权和清理旧债作为农救总会的工作纲领,为巩固抗日根据地作出了贡献。
同年12月,他到太行分局党校参加整风,经过一年多的整风学习,他懂得了在抗日游击战争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了坚持思想领导、依靠积极分子,创造先进典型等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懂得了深刻领会党的指示和决定的重要性,认识到只有掌握了党的指示决定的精神实质,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才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
1945年5月,池必卿同志调太行分局二地委工作,先后担任地委宣传部部长、副书记、书记,领导开展新解放区的反奸反特、清算匪霸等斗争,摧毁旧政权,建立民主政权和农会、工会等群众团体。
1947年7月至9月,他参加了全国土地会议。他坚决贯彻中央指示,在解放区内,将原来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建设解放区的积极性。他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在本地区党组织中开展整党运动,使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了很大进步,党同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
1948年8月,他调任晋冀鲁豫中央局晋中区党委宣传部部长,他广泛动员翻身农民参军参战,发动人民群众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援前线,为解放晋中广大地区作出了贡献。
1949年4月,太原解放后,池必卿同志担任太原市委办公室主任兼农村工委副书记,和市委其他领导一起着手恢复城市秩序和发展生产的工作。
同年9月,他调任榆次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兼军分区政委,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环节,有效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和“三反”、“五反”运动,研究制定了改变山区农村落后面貌的农,林、牧全面发展的政策规定,并在工业生产中进行民主改革。
1952年3月,他调任山西省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他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为中心工作服务,必须与工农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有关工作。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他积极宣传贯彻。
1954年9月,他调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大同六一六厂(今山西柴油机厂)筹备组组长、主任,负责筹备我国第一个坦克发动机生产基地。
1955年8月,他担任山西省委副书记兼太原市委第一书记,积极稳妥地在太原市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963年,任省委书记,华北局书记。
他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处书记期间,在分管工业生产的工作中,抵制日渐凸显的急躁冒进倾向,克服“大跃进”对工业生产造成的破坏,和省委其他领导同志一起坚决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工作方针,努力克服经济困难。
1961年11月,他调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和华北局的领导同志一起集中精力抓工农业生产,在制定年度计划工作中突出农业和市场问题,在农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坚决克服各项工作中的“左”倾思想和错误做法。
1966年8月,任北京市委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池必卿同志就受到冲击。
1967年7月,在北京军区支农支工小组协助工作。
1970年4月,任天津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
1971年6月,他再次受到“四人帮”的诬陷和迫害。
1975年5月,恢复工作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二书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他按照中央“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治理整顿。粉碎“四人帮”后,他积极参与领导了全区揭批“四人帮”罪行的斗争。
1978年6月,池必卿同志调贵州省工作,先后担任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1月,兼省政协主席;10月,任省委代理第一书记。
1980年6月,担任贵州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政治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坚决消除派性;他坚决把全省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组织制定了富民强黔的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率和经济效益;他尊重农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冲破重重阻力,在全省农村推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土地生产经营权交还给农民;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重视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地、县和农村社队,倾听干部群众意见,共商发展农业的政策措施;他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内生活民主化,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水平;他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支持编修贵州地方史志,发展贵州旅游事业,加强与其他省区的交流与合作。他在贵州主持工作的几年间,全省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居乐业,为今后更好更快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87年11月,池必卿同志当选为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他积极参加中顾委的各项活动,积极为中央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圆满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党的十四大后,他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他不顾年老体弱,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时刻关心党和国家的发展事业,非常关心革命老区的经济建设。他积极参加老干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谈思想,讨论问题,体现出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他坚持学习,笔耕不辍,将自己近六十年的革命活动进行回忆整理,撰写出几十万字的《功在桑梓,情留大地》一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生前就写下后事从简、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的遗嘱,他与中顾委其他26位老同志向中央写的《关于取消向遗体告别仪式的建议》的信,得到了中央的肯定。池必卿同志是中共八大、十三大、十四大代表,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被邀列席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
2007年11月17日,池必卿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0岁。
出版图书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