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综合性现代化大学图书馆

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1996年6月由原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河北师范学院图书馆、河北教育学院图书馆、河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图书馆合并而成。从最早的北京顺天中学堂和天津北洋女师范学堂图书室发展,已经走过了一个世纪的历程。2013年9月,原东校区馆藏文献、西校区馆藏文献和新校区临时馆的馆藏文献全部迁入新校区图书馆,结束了合校以来一馆四区的管理模式。图书馆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阅览座位近5000席,馆藏文献总量300余万册,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的综合性现代化大学图书馆。

馆藏资源
一百多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270余万册馆藏实体文献基本形成了以适应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各学科门类的藏书体系。馆藏中拥有线装古籍文献17万余册,古籍善本2200余种12600余册,拥有《四库全书》、《中华大藏经》、《申报》、《晨报》、《民国日报》及解放前的《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的影印本等特种文献。除了大量的实体文献外,数字信息资源的建设也呈迅速增长之势,近些年先后引进了中外文数据库近20个,其中包括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硕论文数据库、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高校管理决策参考数据库、中宏数据库、中国基本古籍全文数据库、爱迪科森网上报告厅、北大法律网、新东方网络课程,外文数据库:数学评论期刊全文库、德国Springer 外文期刊数据库、美国LexisNexis Academic学术大全数据库、美国物理研究会AIP&APS期刊全文数据库、荷兰Elsevier SDOS期刊全文数据库、美国EBSCO教育心理学数据库、英国皇家物理学会的IOP数据库等,另有方正数字图书馆、超星图书馆和美星外文数字全文库的电子图书近100万册。
历史沿革
河北师范大学图书馆发端于1902年成立的北京顺天中学堂藏书室和1906年成立的天津北洋女师范学堂图书部,从晚清藏书室到现代化图书馆,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原全国政协主席、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女士,1906年在该校读书期间曾任图书馆“图书部”书记股干事;我国杰出的人文地理学家、教育家白眉初先生,1916年在这里发起建立了校友会图书馆并任首位图书部主任;我国著名图书馆学家、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招收的第一个女生陆秀女士,以及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奠基人和业界泰斗杜定友先生的高徒、著名图书馆学和目录学家钱亚新先生,他们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曾在此任图书馆主任。
馆藏布局
馆藏管理
图书馆高度重视现代化管理。四馆合一后,为更好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根据各校区学科分布,全面调整了馆藏文献布局。先后建成了全部馆藏资源的中外文书目数据库、中外文期刊数据库、古籍书目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全校各学院资料室书目数据库和本校博硕学位论文数据库。现拥有24台网络资源服务器,拥有17 T海量存储空间的磁盘阵列和带宽千兆网络出口,拥有500余台读者检索阅览用微机。继1996年使用“丹诚DataTrans1000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以来,实现了各种业务工作和办公决策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依托校园网,实现了各校区之间的远程数据传输和资源共享。2006年又更换使用“汇文文献信息服务系统LIBSYS3.5”,为进一步拓展管理和服务功能创造了良好条件,并凭借校园卡实现了图书馆管理一卡通。
多年来,我们要求职工以为师生和科研人员提供最优质服务为己任,随时随地坚持服务以读者为本。每周为读者提供91小时的各类文献开架借阅,网络电子资源每周7*24小时全面开放。鉴于馆舍的限制,仍实行借阅分离的传统服务模式,年接待阅览读者约135万人次,借还图书120余万册次。除了提供馆藏实体和电子资源的服务外,还与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等建立了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关系,以充分满足师生的文献需求,年文献传递约1600篇左右,馆际互借约280册左右。在不断提高传统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服务方式,勤于拓宽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个性化服务。在系统开设文献检索选修课的同时,定期开展不同层次的专题讲座、信息检索培训,年讲座约60场次;开展为全校博、硕导师送信息,为重点科研课题提供资料,并深入用户提供上门一对一的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并通过QQ在线咨询、馆长信箱、在线留言、图书推荐系统以及读者协会等工作,架起了与读者沟通的桥梁。每年通过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大造声势加强对各种资源和服务的宣传,把各项服务推向深入。全馆职工的服务赢得全校师生的好评。2006年我馆被评为“河北省巾帼建功立业先进集体”,2007年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
机构设置
图书馆设有采编、图书借阅、报刊阅览、信息咨询、计算机技术、办公室六个机构共10个部。现有在岗职工143名,其中90%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现有研究馆员5名、副研究馆员42名、馆员74名,馆领导班子5人。馆领导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注重职工思想素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创建激励创新机制,培养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一是通过组织文化建设,提升职工的精神追求,提高综合素质,形成全馆职工都以 “崇尚知识、传承文明、追求卓越、共创和谐”为共同追求的目标,以“勤奋敬业、甘为人梯、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为共同倡导的精神,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为共同遵循的理念的良好风貌;二是通过经常性业务培训、考核和组织学术讲座,鼓励学术研究来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科研能力,促使职工以科研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三是通过严密的规章制度,规范全馆人员的业务工作和行为,规范读者管理。
服务指南
规章制度
读者守则
一、本馆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自觉刷卡进馆;校外人员凭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门卫与办公室联系同意后方可入馆。
二、注意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谢绝穿拖鞋、背心者入馆。
三、保持和维护安静的学习环境,不在馆内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等;不在室内接打电话;入馆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四、爱护环境卫生,不在馆内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馆。
五、自觉爱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不随意涂抹、刻画和损坏书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六、礼貌待人,相互礼让,不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席;随身携带的物品须存放在“读者存包处”。
七、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
八、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和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争做文明读者。
九、对违犯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将停止在我馆的借阅权。
十、通过馆长信箱和在线留言及时反映对本馆服务及其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借还制度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到图书馆各个图书借阅区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图书外借手续。
二、读者应通过检索机查找所借图书的类别及索书号,到相应图书借阅区查找所借图书。
三、在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及时交出纳台工作人员加盖污损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一切责任读者自负。
四、读者应记清还书日期并按期还书,以免超期,所借图书到期确需继续使用的,可于还期前十日内办理一次续借手续(续借手续可到借书处办理,也可在网上自助完成)。如因教学实习或顶岗实习等原因造成的逾期,对于专业用书可由各单位出具证明集体办理超期免罚手续。
五、寒、暑假期内应归还的图书,自动顺延至下学期开馆日期后。
六、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图书,如有损毁,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本馆对借出的图书遇有急需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还通知后,应及时归还。
阅览规则
一、本馆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到阅览室阅览,遵守《读者守则》,服从值班人员管理。
二、读者入室前,应将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书刊等存入存包处,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
三、读者进入阅览室,应出示本人校园卡,并在读卡器上扫描,由工作人员确认后,领取代书板和手持牌(现刊阅览室除外),再行选取所需要的书刊并在室内阅览。
四、选取书刊时,请将代书板插入所选书刊位置,每次限取图书一册(现刊为二册),阅览完毕后将书刊放回原处,并取回和手持牌号码一致的代书板;现刊阅览可直接选取所需期刊,阅毕按期刊左上方标识的架位号归位。
五、自觉维护书刊架位的整齐,请勿随意抽插、摆放书刊;若发现错架乱架,请予协助整理。
六、阅览室书刊资料只限本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需经主管馆长批准,并交纳押金。
七、复印阅览室书刊,须办理登记手续,原则上在本馆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借出和归还时读者和工作人员均应对书刊的完整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八、爱护书刊,请勿撕页、勾画、圈点、批注、污损及拍照;未经允许,不能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视为盗窃并按《损坏、遗失及盗窃书刊的有关处理办法》处理。
九、不在室内接打电话,保持室内安静、清洁,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
赔偿处理
一、本馆实行限期外借制度。外借书刊超过借阅期限,每册书刊每超一天,罚款1角。
三、损害或丢失书刊条型码者,处以5元罚款。
四、遗失书刊者,应以相同版本的书刊赔偿。原书刊购买不到时,按下列规定偿还:
1.赔书:同一版本图书+5元加工费。
2.赔款:图书遗失后视图书价值与馆藏复本数量按以下规定赔偿。
(1)1949年以前出版的一般图书,每册 100-300元。
(2)1950—1970年出版的图书,每册赔偿30-100元。
(3)1971—1989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8-15倍赔偿。
(4)1990-200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2000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5倍赔偿。
(6)外文原版图书:按原价折合人民币的5倍赔偿。
(7)古籍、珍贵图书按估价的10倍赔偿,同时停止借阅3年,并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8)成套多卷书、丛书、配套工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原价的3倍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9)期刊散本丢失一册,按年定价赔偿,合订本按全年定价的3倍赔偿并收取5元装订费。
3.书刊赔偿后3个月内又找到原书刊且无损坏时,可将原书刊交还本馆,并上报一卡通中心退还赔书款。
4.在收取遗失或损坏书刊赔偿金同时所发生的逾期滞留金仍按规定收取。
开放时间
冬季:
周一至周四、周六8:00-17:30
周五上午8:00-11:30
夏季:
周一至周四、周六8:00-18:00
周五上午8:00-11:30
周一至周日(周五除外)8:00-22:00
周五上午8:00-11:30 晚18:30-22:00
附注:
①周五下午全馆业务学习,晚上部分阅览室开放。
②节假日或开馆时间临时变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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