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震局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编发【2001】4号)、《中国地震局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震发人【2001】216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河南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河南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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