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宿委〔2010〕65号)和《中共泗洪县委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洪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委[2010]53号)规定,设立江苏省泗洪县教育局,挂县体育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原县体育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教育局。
(二)加强
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主要职责
泗洪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教育、体育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体育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提出县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方案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统筹管理、拨款、收费、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统筹管理省、市、县下达的教育经费,并归口管理国外、境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基层单位的基建和财务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其经费往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
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全县体育事业的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以就业为导向,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制定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七)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八)负责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和局党委所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同县纪委(检察局)做好教育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规划、设置、建设、更名、撤销、调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落实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培训、考核与奖惩工作;组织实施本地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全县国家学历考试、自学考试、成人考试、普通中学的会考、升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录取工作;负责学生入学和学籍管理工作;拟定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指导
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调、指导学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检测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十六)统一规划全县体育活动项目等布局,组织、指导体育竞赛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我县运动员、教练员培训、训练、奖励等政策与标准。
(十七)加强对全县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和指导;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十八)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等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等工作。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党务、事务;承办局党委交办的相关党务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件、电讯的运转和管理;负责局文秘、机要、档案、保密、清洁卫生、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新闻宣传、信息和社团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
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保卫、信访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协调与其他地区的教育协作、对口支援、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添置、保管、车辆安排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及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宣传贯彻党等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批示;指导学校宣传工作和思想理论建设,重点抓好干部、党员等理论培训和业余党校建设、学校校报、广播、电视等舆论阵地建设、校园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组织人事科
指导局属学校党建工作,了解、研究和掌握学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指导局党委所辖总支(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内统计工作,并抓好组织建设。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下属事业单位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考察、推荐任用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学校名优教师的选拔、推荐、培养和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教职工考核、评先、评优、奖惩、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权限,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和
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申报、工人技术等级的确定工作,审核教师职务岗位设置方案;综合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规划、指导实施高层次人才的选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制度改革,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指导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完善教育人才信息、交流、培训、能力测评、代理及人事档案、智力交流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计财审计科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调整工作;编制局属学校及事业单位的基建计划,指导、协调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管理与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信息统计、分析、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学校收费等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统筹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做好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日常监管;负责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规范使用全县
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县教育地方附加费,指导、监督县教育地方附加费的征收与使用;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有关执行情况的监测;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和外资贷款;参与拟订并指导执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对各项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会同县有关部门对全县教育、体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检查;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
基础教育科
承担
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
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常规管理;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实施上级规定的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法和办学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改革与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指导基础教育课程、自编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组织实施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科技、德育、环保教育工作以及课外活动、教育信息化、各级各类窗口示范学校的创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全县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初、高中毕业会考;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率和控流工作;协助有关股(室)做好师资培训、进修及其他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更名、撤销、调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信访和安全管理科
综合管理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承担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和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参与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信访维稳事件。
领导班子
钟继承同志:主持教育工委、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务宣传、干部人事、财务审计工作。
江柱鹏同志:主持督导室全面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综合目标考评、工程建设、全面改薄、校产校具管理工作。分管校管办、职成教科、职研室。
蔡敦安同志:主持泗洪中学工作,不参加分工。
张家明同志:主持泗洪中专工作。负责教育现代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县数据监测、中小学教育教学、特殊教育、招生考试、教育学会、教师培训、生态城市创建;协助江柱鹏同志抓好全面改薄工作。分管基教科、教研室、招生办、教科室。
江辉同志:负责招商引资、信访稳定、网络舆情、网络问政、挂钩扶贫、勤工俭学、后勤保障、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教育工会、关工委工作;协助江柱鹏同志抓好工程建设工作。分管招商办、勤俭办、教育工会、团工委、妇联。
裴昌松同志:主持体育中心工作。负责群众体育、竞赛训练、学校体卫艺、体育社团、国民体质监测、体育产业、卫生城市创建、人武、双拥工作。分管体育中心、体育科、体卫艺室、体彩中心。
陈敏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师德师风监督管理、重点工作督查;监督内部审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党建责任落实。联系监察室、监察审计工作室、办公室、党建办、人事科、审计室、财务科。
陈卓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