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熊取胆

朝鲜人发明的取胆技术

“活熊取胆”一词来自于最初的取胆方式,上世纪80年代,朝鲜人发明了活熊取胆的方法,将黑熊囚禁在铁笼里,用一根胶管插入熊的胆囊,随用随取。这种管子最大的缺陷是容易引起伤口流脓感染,一旦感染,黑熊基本上就救不活了,于是它们被穿上“铁马甲”,以让爪子够不到伤口,这种取胆方式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有了无管引流的取胆技术,此技术已经得到了普及,无管引流技术是利用熊自身组织通过小手术制造引流管道,采胆汁时,只要将软导管引入,胆汁即可在十几秒内自然流出。不影响熊自然活动。

简介
1996年,无管引流技术研究成功。这项技术是利用熊自身组织通过小手术制造引流管道,采胆汁时,只要将软导管引入,胆汁即可在十几秒内自然流出。手术的成功率达到100%。采胆汁可在熊进食或卧休时进行,取胆熊无任何不适感,整个过程安全,自然。2005年中国动物学会兽类学分会的调查报告中说到“除吉林榆树地区外,其余的养殖场均具有熟练的取胆技术,能在黑熊没有感觉的情况下,1 min内顺利完成取胆”。  此技术应用对取胆熊繁殖没有影响。同样的调查报告显示,“无管引流技术的广泛应用,繁殖熊和取胆熊无需严格区分,只需在母熊发情期为其选好配偶,如果受孕,再将母熊转移、隔离至繁殖区,最后在产房中生产、NSL。这一繁殖模式现已在几个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完备的熊场中实施”,由此可以说,这一技术现已基本淘汰过去的有管引流技术。
熊胆作用
熊胆入药已经有千年历史,一直被中医视为珍贵药材,最早文献见于唐代的“唐本草”。其被列为“四大名贵”中药之首,素有“药中黄金”美誉。《本草纲目》记载,熊胆有退热清心、平肝明目等功能。
现代药理研究和大量临床应用证实熊胆粉具有清热解毒、平肝利胆、抑菌抗炎、去翳明目、解痉镇痛、镇静抗惊等作用,基于熊胆多方面的药理作用和极小的毒副性而被广泛应用于肝胆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眼科疾病、妇、儿科疾病等诸多病症的治疗,特别是对肝胆方面疾病具有显著而独特的疗效。
法律措施
国家林业局(原林业部)早在1997就颁布了关于黑熊养殖的相关规定——《黑熊养殖利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林护通字[1997]56号)
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黑熊资源,积极引导黑熊养殖利用产业的发展,推进科学养殖及利用,逐步实现本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国际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趋势,特制定本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一、建立黑熊养殖场
建立黑熊养殖场须首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黑熊养殖利用活动。
(一)养殖规模:建立黑熊养殖场,其场地设施须具备养殖50只黑熊的规模,并且应具有相应的资金和技术能力。
(二)熊室(舍):熊室(舍)是供繁殖熊配种、产仔及幼熊饲养的设施,其面积须按平均每只熊不小于2㎡标准设计,并且应坐北朝南,通风干燥。
(三)熊笼:熊笼是对黑熊进行检疫、治疗及引流胆汁的设施,规格不小于150×80×170㎝/只,确保熊在笼中能够站立或完全俯卧。熊笼四角用16mm钢筋和4.5×4.5㎝角铁做成支脚,撑离地面70~2000px,并且用水泥将其支角与地面灌成一体。
(四)黑熊饲养区:黑熊饲养区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地面应平坦并设置上下水道,北方地区应有取暖设备。
(五)黑熊运动场:黑熊养殖场必须设有供熊自由活动的运动场,并与熊室(舍)或熊笼相通。运动场面积须不低于每只熊6㎡的标准,并设有水池和排污沟。运动场四周围墙高度为250~300㎝,用铁丝网、钢筋和水泥筑成。
二、种源
引进黑熊种源须向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引进的黑熊须6月龄以上、健康、无伤残,体重100公斤以上,并持有有效的检疫证明。种用黑熊种群雌雄比为1∶2。作为种源引进的黑熊只允许用于繁殖。禁止非法从事野外捕捉、收购和出售黑熊。不得以棕熊和马来熊从事引流胆汁行为。
三、饲养管理
(一)技术人员和饲养员:黑熊养殖场至少应具有初级任职资格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各一名,并持有相应的科技干部管理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饲养管理人员须经过半年以上的技术培训,并要求持有培训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
(二)饲料:养殖黑熊的饲料来源须有保障,有较为固定的进料渠道。精饲料应设置专用储存间储存。储存间应通风良好、干燥,地面上设有枕木垫底,注意防虫、防鼠。
(三)饲养:根据黑熊体质状况,将新鲜的青饲料和蛋白质含量较高的精饲料调合饲喂。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饲料喂养黑熊。繁殖熊要单养,育成熊可群养。
(四)卫生防疫:熊笼、圈舍、运动场每周要全面消毒二次,食槽、饮水器具要求每天清扫干净、消毒。运动场水池必须每日更换清洁水。
四、取胆汁
(一)、下列情况的熊不得实施引流胆汁手术。
1、3岁龄以下;
2、100公斤以下;
3、病弱或肢体伤残;
4、怀孕及哺乳期;
5、其它不宜引流胆汁的熊。
(二)手术及护理:引流胆汁不得采用常流式或异物引流导管,须用熊自体组织作引流导管,取胆熊体不得加装任何附加装置。引流手术须无菌操作,手术器具须严格消毒。术后严格护理,设专人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取胆量:每次引流胆汁以自然流出量为准,定时引流,每天最多引流3次,禁止人为吸取胆汁。
(四)取胆熊的护理:取胆熊要经常喂给牛奶、鸡蛋等高蛋白质饲料,辅以易消化的食物,补给多种微量元素等。要严格控制喂给高脂肪食物。喂食要定时定量,并根据情况,促进取胆熊运动。
五、繁殖
(一)用于繁殖的种熊,须掌握其种源、谱系,建立繁殖档案和统计制度。
(二)种熊要选择体型大,体质好,生殖器官正常的熊只。
六、淘汰
对丧失饲养价值的熊进行淘汰处理(出售、宰杀、放生、转让及交换等),须向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按要求处理。
七、建立科学管理系统
养殖场应逐步建立生产养殖技术档案。繁殖种群,饲养供给和取胆数量等有关数据,实现微机系统管理。
八、本技术管理暂行规定解释权归林业部。
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对取胆熊的生存状况和取胆方法作出规定,但这些规定从未得到过尊重和执行
引导
熊胆粉主要成分有熊去氧胆酸、牛磺熊去氧胆酸、牛磺鹅去氧胆酸、鹅去氧胆酸、牛磺酸、牛磺去氧胆酸,氨基酸、胆固醇、蛋白质、肽、脂肪酸以及微量元素等多种物质,同时还含有医学界仍未完全发现的元素,而人工合成的制剂只有单一的成分。科学研究已证实,熊胆粉中的牛磺熊去氧胆酸是其它任何动植物成分都替代不了的;熊胆粉的药性是靠多元性和协同性作用,不是靠有一种成分的制剂或者几种成分的草药可以简单替代。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委员2012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医卫界小组讨论会结束后接受记者提问时指出,化学药品成分单一,作用机理容易弄清楚;中药不像化学药品,其成分非常复杂。中医讲究君臣佐使,强调扶正祛邪,一种药物中既有扶正的,又有祛邪的,作用的靶点多,成分相应的就多。研究中药的人工替代品难度很大。中药传统名药安宫牛黄丸、片仔癀等都是非常有效的药物,均含熊胆成分。没有熊胆,其药效可能要打折扣。天然熊胆与替代品之间疗效仍存在差异。“但是,考虑到濒危动植物保护,和应对未来用药需求增加的问题,我们还是要加强替代品的研究。”
呼声
中医药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我国中医药许多原材料来源于野生动植物,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中医药发展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
我国现有中成药品种35大类、43种剂型、5000余种产品,野生中药资源中100余种药用植物被列为珍稀濒危植物,处于濒危状态的近3000种植物中用于中药或具有药用价值的约占60%-70%。
熊胆在中医药中的应用已有一千多年历史,但获取熊胆不可避免会对熊造成严重伤害。为彻底淘汰养熊取胆业,我国中医界已陆续发现50多种可替代熊胆的中草药。
五十多种中草药具有清热去黄等功效
中医临床实践已经证明,银花、连翘、黄连、野菊花、苦楝根皮等五十多种中草药,同样具有清热去黄等功效,用这类药材制成的方剂,在治疗痉挛抽搐目赤红肿、黄疸以及小儿惊风等症时都能取得良好效果。
中国中医学会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医师连汝安:“中草药完全可以清热败毒消黄,可以取代熊胆。而且它们的作用跟熊胆比,完全超过了熊胆,而且价格非常便宜。”
资料显示,中医药典记载熊胆入药始见于唐,但在《黄帝内经》、《伤寒论》等指导中医临床用药的四大经典中都没有关于熊胆的记载,说明熊胆并不是中医治疗热毒等病症时的必用之药。专家同时指出,亚洲黑熊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一类保护动物,抽取熊胆等为不仅已经导致亚洲黑熊数量锐减,而且给养熊场里的黑熊带来多种伤害和疾病,熊胆入药时也很可能会携带并向人体传播病菌。为此,一直致力于解救受害黑熊、淘汰养熊取胆业的亚洲黑熊救护中心,组织有关方面就熊胆替代问题进行论证,并向中医界发出呼吁:拯救黑熊,拒用熊胆。
评说
中药产业是一个资源依赖型产业,而动物药是我国中药发展的战略储备资源,其利用合理与否将会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未来走向。只有做好在有效保护基础上的合理开发利用珍稀药用动物资源,才能保护野生珍稀动物物种的延续,保障中医药健康发展,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在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中,有243种药品含有熊胆成分。熊胆入药的中成药已有11种剂型、8种成药、100余个验方,需供用熊胆粉的中药有123种,需供用熊胆粉为原料的制药企业有183家,很多药以被国家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所以熊胆在我国传统中药中占有重要地位。
全国各地天气预报查询

上海市

  • 市辖区
  • 云南省

  • 临沧市
  • 云南省

  • 丽江市
  • 云南省

  • 保山市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昆明市
  • 云南省

  • 昭通市
  • 云南省

  • 普洱市
  • 云南省

  • 曲靖市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玉溪市
  • 云南省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兰察布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兴安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通辽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鄂尔多斯市
  • 内蒙古自治区

  • 锡林郭勒盟
  • 内蒙古自治区

  • 阿拉善盟
  • 北京市

  • 市辖区
  • 吉林省

  • 吉林市
  • 吉林省

  • 四平市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松原市
  • 吉林省

  • 白城市
  • 吉林省

  • 白山市
  • 吉林省

  • 辽源市
  • 吉林省

  • 通化市
  • 吉林省

  • 长春市
  • 四川省

  • 乐山市
  • 四川省

  • 内江市
  • 四川省

  • 凉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南充市
  • 四川省

  • 宜宾市
  • 四川省

  • 巴中市
  • 四川省

  • 广元市
  • 四川省

  • 广安市
  • 四川省

  • 德阳市
  •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省

  • 攀枝花市
  • 四川省

  • 泸州市
  •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眉山市
  • 四川省

  • 绵阳市
  • 四川省

  • 自贡市
  • 四川省

  • 资阳市
  • 四川省

  • 达州市
  • 四川省

  • 遂宁市
  • 四川省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雅安市
  • 天津市

  • 市辖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中卫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吴忠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固原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石嘴山市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安徽省

  • 亳州市
  • 安徽省

  • 六安市
  •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省

  • 安庆市
  • 安徽省

  • 宣城市
  • 安徽省

  • 宿州市
  • 安徽省

  • 池州市
  • 安徽省

  • 淮北市
  • 安徽省

  • 淮南市
  • 安徽省

  • 滁州市
  • 安徽省

  • 芜湖市
  • 安徽省

  • 蚌埠市
  • 安徽省

  • 铜陵市
  • 安徽省

  • 阜阳市
  • 安徽省

  • 马鞍山市
  • 安徽省

  • 黄山市
  • 山东省

  • 东营市
  • 山东省

  • 临沂市
  • 山东省

  • 威海市
  • 山东省

  • 德州市
  • 山东省

  • 日照市
  • 山东省

  • 枣庄市
  • 山东省

  • 泰安市
  • 山东省

  • 济南市
  • 山东省

  • 济宁市
  • 山东省

  • 淄博市
  • 山东省

  • 滨州市
  • 山东省

  • 潍坊市
  • 山东省

  • 烟台市
  • 山东省

  • 聊城市
  • 山东省

  • 菏泽市
  • 山东省

  • 青岛市
  • 山西省

  • 临汾市
  • 山西省

  • 吕梁市
  • 山西省

  • 大同市
  • 山西省

  • 太原市
  • 山西省

  • 忻州市
  • 山西省

  • 晋中市
  • 山西省

  • 晋城市
  • 山西省

  • 朔州市
  • 山西省

  • 运城市
  • 山西省

  • 长治市
  • 山西省

  • 阳泉市
  • 广东省

  • 东莞市
  • 广东省

  • 中山市
  • 广东省

  • 云浮市
  • 广东省

  • 佛山市
  • 广东省

  • 广州市
  • 广东省

  • 惠州市
  • 广东省

  • 揭阳市
  • 广东省

  • 梅州市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广东省

  • 汕尾市
  • 广东省

  • 江门市
  • 广东省

  • 河源市
  • 广东省

  • 深圳市
  • 广东省

  • 清远市
  • 广东省

  • 湛江市
  • 广东省

  • 潮州市
  • 广东省

  • 珠海市
  • 广东省

  • 肇庆市
  • 广东省

  • 茂名市
  • 广东省

  • 阳江市
  • 广东省

  • 韶关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百色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贵港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钦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防城港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克拉玛依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吐鲁番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和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哈密市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塔城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克苏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阿勒泰地区
  • 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苏省

  • 南通市
  • 江苏省

  • 宿迁市
  • 江苏省

  • 常州市
  • 江苏省

  • 徐州市
  • 江苏省

  • 扬州市
  •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苏省

  • 泰州市
  • 江苏省

  • 淮安市
  • 江苏省

  • 盐城市
  • 江苏省

  • 苏州市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江苏省

  • 镇江市
  • 江西省

  • 上饶市
  • 江西省

  • 九江市
  •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

  • 吉安市
  • 江西省

  • 宜春市
  • 江西省

  • 抚州市
  • 江西省

  • 新余市
  • 江西省

  • 景德镇市
  • 江西省

  • 萍乡市
  • 江西省

  • 赣州市
  • 江西省

  • 鹰潭市
  • 河北省

  • 保定市
  • 河北省

  • 唐山市
  • 河北省

  • 廊坊市
  •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河北省

  • 承德市
  • 河北省

  • 沧州市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河北省

  • 衡水市
  • 河北省

  • 邢台市
  • 河北省

  • 邯郸市
  •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河南省

  • 信阳市
  • 河南省

  • 南阳市
  • 河南省

  • 周口市
  • 河南省

  • 商丘市
  • 河南省

  • 安阳市
  •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河南省

  • 开封市
  • 河南省

  • 新乡市
  • 河南省

  • 洛阳市
  • 河南省

  • 漯河市
  • 河南省

  • 濮阳市
  • 河南省

  • 焦作市
  • 河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河南省

  • 许昌市
  •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

  • 驻马店市
  • 河南省

  • 鹤壁市
  • 浙江省

  • 丽水市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浙江省

  • 宁波市
  •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浙江省

  • 湖州市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浙江省

  • 舟山市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海南省

  • 三亚市
  • 海南省

  • 三沙市
  • 海南省

  • 儋州市
  • 海南省

  • 海口市
  •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十堰市
  • 湖北省

  • 咸宁市
  • 湖北省

  • 孝感市
  • 湖北省

  • 宜昌市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湖北省

  • 荆门市
  • 湖北省

  • 襄阳市
  • 湖北省

  • 鄂州市
  • 湖北省

  • 随州市
  • 湖北省

  • 黄冈市
  • 湖北省

  • 黄石市
  • 湖南省

  • 娄底市
  • 湖南省

  • 岳阳市
  • 湖南省

  • 常德市
  • 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湖南省

  • 怀化市
  • 湖南省

  • 株洲市
  • 湖南省

  • 永州市
  • 湖南省

  • 湘潭市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益阳市
  • 湖南省

  • 衡阳市
  • 湖南省

  • 邵阳市
  • 湖南省

  • 郴州市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甘肃省

  • 临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甘肃省

  • 嘉峪关市
  • 甘肃省

  • 天水市
  • 甘肃省

  • 定西市
  • 甘肃省

  • 平凉市
  • 甘肃省

  • 庆阳市
  • 甘肃省

  • 张掖市
  • 甘肃省

  • 武威市
  • 甘肃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肃省

  • 白银市
  • 甘肃省

  • 酒泉市
  • 甘肃省

  • 金昌市
  • 甘肃省

  • 陇南市
  • 福建省

  • 三明市
  • 福建省

  • 南平市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福建省

  • 宁德市
  • 福建省

  • 泉州市
  • 福建省

  • 漳州市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福建省

  • 莆田市
  • 福建省

  • 龙岩市
  • 西藏自治区

  • 山南市
  • 西藏自治区

  • 拉萨市
  • 西藏自治区

  • 日喀则市
  • 西藏自治区

  • 昌都市
  • 西藏自治区

  • 林芝市
  • 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
  • 西藏自治区

  • 阿里地区
  • 贵州省

  • 六盘水市
  • 贵州省

  • 安顺市
  • 贵州省

  • 毕节市
  • 贵州省

  • 贵阳市
  • 贵州省

  • 遵义市
  • 贵州省

  • 铜仁市
  • 贵州省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贵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辽宁省

  • 丹东市
  • 辽宁省

  • 大连市
  • 辽宁省

  • 抚顺市
  • 辽宁省

  • 朝阳市
  • 辽宁省

  • 本溪市
  • 辽宁省

  • 沈阳市
  • 辽宁省

  • 盘锦市
  • 辽宁省

  • 营口市
  •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辽宁省

  • 辽阳市
  • 辽宁省

  • 铁岭市
  • 辽宁省

  • 锦州市
  • 辽宁省

  • 阜新市
  • 辽宁省

  • 鞍山市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市辖区
  • 陕西省

  • 咸阳市
  • 陕西省

  • 商洛市
  • 陕西省

  • 安康市
  • 陕西省

  • 宝鸡市
  • 陕西省

  • 延安市
  • 陕西省

  • 榆林市
  • 陕西省

  • 汉中市
  • 陕西省

  • 渭南市
  • 陕西省

  • 西安市
  • 陕西省

  • 铜川市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东市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玉树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西宁市
  • 青海省

  • 黄南藏族自治州
  • 黑龙江省

  • 七台河市
  • 黑龙江省

  • 伊春市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黑龙江省

  • 双鸭山市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大兴安岭地区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黑龙江省

  • 牡丹江市
  • 黑龙江省

  • 绥化市
  • 黑龙江省

  • 鸡西市
  • 黑龙江省

  • 鹤岗市
  • 黑龙江省

  • 黑河市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