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总工会是中国海口市境内工会。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人运动、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各项方针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二、依照《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一基本职责,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到完成市委和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全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运政策、理论的研究和探讨,为全市各级工会提供政策理论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制定所属各基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指导基层工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制度,研究推动劳动关系
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法律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推进企业改革、配合党和政府参与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五、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劳动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方面劳动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六、维护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参与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七、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八、协助全市各级党组织管理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负责工会干部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
九、协助市政府做好各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审查、审计工作;主管工会企事业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海口市总工会在
海南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办公室职责:
1、撰写本会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领导布置的文件、材料。上报、下发和打印经领导批发的文件、材料。
2、协调领导检查督促市总工作计划、目标责任的执行,办理领导交办的任务。
3、负责党组、市总常委、全委会、主席办公会议的记录和各种会务的筹备工作。
4、负责有关部门的来信来访和文件、信函、电报等收发、送阅、立卷归档,以及年度统计,接待等工作。
5、负责机关印章的管理使用和报刊、资料的订购和保管。
6、负责机关的文件保密、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机关的办公设备、日常用品的购置和供应以及宿舍、户籍、小汽车的管理。
8、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指导工作。
9、负责沟通信息渠道,建立工会系统信息网络,编写工作信息。
基层工作部职责:
1、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贯彻并监督《劳动法》和其他的国家法规、政策的实施。
2、抓住涉及职工重大利益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供市总领导参考,落实市总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指导基层工会协助督促行政办好管好各项集体福利事业,发动职工群众兴办公益事业,抓好职工互助基金会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4、组织基层工会检查、监督企业合理使用职工生活福利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做好困难职工生活福利补助和伤病职工的慰问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
6、监督行政贯彻《劳动法》,保障职工生病、死亡、伤残等方面的劳保待遇。
7、认真调处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8、依法开展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
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9、分别按不同经济成分,不同管理形式的特点,加强对各基层工会的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并探索新形势下的民主管理新形式。
10、发动基层工会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开展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以提高经济效益。
11、做好市级以上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2、协同市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检查、监督及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促使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健全生产、劳动保护组织,从而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13、建立、健全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女职工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四自”精神,做“四有”劳动者。
14、接待、调处女职工的来信、来访,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
15、组织女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加强女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建“五好”家庭。
16、关心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身体健康,监督各基层单位行政建立女职工“三室”,做好妇科检查,实施女职工“五期”保护。
17、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组宣部职责: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发展会员,按照“四化”标准,抓好各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完善工会干部管理。
2、抓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3、抓好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
4、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调动、任免和离退休手续办理工作,以及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离退人员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
6、结合党的中心任务,提出各个时期的宣传工作要点;联系实际,对职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职业道德、法律、
爱国主义教育。
7、指导基层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做好职工培训工作。
8、指导基层工会加强职工俱乐部等阵地建设,指导工人文化宫和基层工会开展文体活动,培训文体骨干。
9、负责收集、整理、编写工运动态材料。
10、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11、负责技协办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职责:
1、在工作中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和全总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纪律。
2、根据《工会法》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政策、法规,搞好本会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
3、指导和监督基层工会建立
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不断开辟财源,用活工会经费
4、检查、监督基层工会和直属单位做好财务工作,促使工会经费收齐、管好、用活。
5、做好本会的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工作,并审批直属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6、培训基层财务工作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
经审办职责:
1、对同级工会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与经费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查。
2、监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3、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理、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严肃财经法纪,使工会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使工会的企事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效益,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
4、对工会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内审,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审查审计工作。
5、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教育工会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政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三育人”活动,建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2、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学校各项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
3、依法推行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校。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6、指导和检查基层工会工作,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建设好“教职工之家”。
7、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支持和指导退教协会开展活动。
8、积极完成市总和省教育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财贸工会职责:
1、加强财贸系统工会的建设和改革,积极开展建家活动。
2、抓两个文明建设,在职工队伍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四有”职工。
3、积极推行民主管理,健全职代会制度,履行职代会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关心职工生活,为基层工会服务,为职工办实事、好事。
5、组织职工开展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树立“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7、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
主要领导
现任领导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川海
历届主席
所获荣誉
2021年5月25日,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集体”称号。
2023年10月,入选全国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地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