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

清查财产、核定资金的简称

清产核资是“清查财产、核定资金”的简称。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盘点,并核定企业为完成预定产销任务所需的资金量。通过清产核资,可以摸清企业家底,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总结和改进财务管理,正确预计企业的资金需用量,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清产核资是在企业厂长的领导下,组织技术、生产、供销、财务等专业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的。企业财产清查,是对实有的机器设备物资等进行清查、鉴定,查明造成浪费、积压、账实不符的原因,并相应采取改进措施,做到账实相符,家底清楚,同时积极处理多余,积压的物资和设备。在清查财产的基础上核定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资金需要量。资金的核定应以经国家或上级批准的计划任务为依据,正确地分析影响资金量的各种因素,合理地确定资金需用量,使得既保证生产需要,又能节约使用资金。

简介
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益,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企业清产核资的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为科学评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清产核资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一个重要步骤。3号令对此有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包含内容
清产核资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